Re: [請益] 關於教育學程認定

作者: an123456781   2014-07-23 00:22:00
教育學程到取得教師證步驟
教育相關程學分修畢 + 專長課程修畢(你要擔任的科目專業)
→ 取得半年實習資格
→ 考教檢,通過後取得教師證
1.你當然可以放棄課程和實驗修教育學程 (不要高興太早,繼續看第2點)
是否可以修教程,得看你們學校師資培育中心規定
通常要經過申請和篩選,另外提醒你從取得教程資格開始
至少要修滿兩年,即使你學分提早修完
2.但是你修畢教程學分,如果要去實習
根據師培法,你得同時修畢系(所)上的所有畢業學分
大學部就是完成畢業條件
研究所是否可以修畢學分但不寫論文
得看你們所上的「論文」是否被列作「學分」
有列的話那就很抱歉,不寫完論文畢業是無法實習的
沒列的話你有機會不寫論文實習
(這邊現在規定開始改了,可能還是要指導教授簽名同意)
但是無論如何不可能完全放棄所上課程過去修教程,然後還可以實習
除非你的課早就修完了
※ 引述《hwangboy (雪霏)》之銘言:
: 歷經當兵以及出國共兩年後
: 小弟我目前剛進研究所
: 由於是跨領域的關係
: 所以學起來較別人還來得吃力得多
: 現在有個想法
: 如果我放棄研究所所有實驗 以及課程
: 去修教育學程 休習之於
: 準備關務四等特考
: 也就是我不要畢業也沒關係
: 這樣可行嗎? 畢竟我覺得要早點想清楚
: 不然陷進去就拔不出來了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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