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送] 台北 過期紫米/紅豆/薏仁/黑芝麻

作者: Pachyderm (Scar)   2024-04-20 18:25:24
1.贈送前請詳看板規1-3規定(站規),違者重罰禁言一年並退文處分。醫療用品(包括
醫療口罩、傷殘輔具、隱形眼鏡跟盒、棉條)、過期食品(強調只能推肥者除
外或強調不可食用)、0~1歲嬰兒奶粉、菸酒、酒精與其他違反法律等物品。
2.如贈送物品以上有關鍵字,請自行強調非以上之物品,否則依該板規處理。
3.禁止指定性別,但女性二手或私密物品等,可指定性別(由板主認定)。
4.運費於文摘之外收費方法請詳述,收取任何包材費、雜費、手續費會被板規處置。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