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關於板規 1-3

作者: bruce333 (蝙蝠俠)   2017-07-18 18:17:44
建議:建議板主能撥空將置底板規部份修改或是擴建,並希望對某些東西有無觸犯板規釋疑
關於1-3,目前究竟色情刊物是否觸犯?畢竟公告內說迷片可送...
關於1-3,情趣用品是否有觸犯?
公告內又分侵入與非侵入,所以要送要詳述?「這是非侵入性質的按摩棒」?
關於1-3,醫療器材如果並未違反反律,還有限制嗎?隱形眼鏡能送嗎?拐杖能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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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對於綠茶板主表示感謝,她很勤於管板,有時候也會展現小可愛或是小幽默,辛苦了
會有這個建議,主要是兩週前我有一篇贈文,被綠茶板主以違反1-3,退文然後水桶我
我在 7/3 16:14 發文 [贈送] 全國 okamoto 002
然後在 07/03/2017 16:49:52 開始被「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我 17:14 去信綠茶板主(後來也轉寄給另兩板主)詢問
我搜尋give板,以前也有人送保險套潤滑液按摩器材等等(就是那種按摩器材)
為何我會被退文?
這時候我是覺得很怪,板規我以前就知道,我知道是不得贈送色情刊物情趣用品
但是我真的不覺得保險套有什麼情趣?如果是什麼發光的虎頭造型啥的也就罷了
但我送的就是非常基本的啊。
綠茶板主當天晚間回信只是簡單說明我根本已知的「我違反1-3」並說以前的既往不咎
所以我晚間在問板發文,我想知道對於贈板板主判決有疑義該如何申訴,並簡述事實
那天晚上,一些鄉民底下推噓的意見表示保險套是「醫療用品」「贈送違法」
我必須說我不是什麼好學的人也通常不會追根究底的
所以我只是簡單google,發現好像真的前一兩條網站看起來說不得贈送醫療用品
而且保險套是醫療用品,我就接受了。
但是新的疑惑是,我覺得板板主回信比較不像是因為我違反贈送醫療器材
比較像是說我贈送違反善良風俗的情趣用品呢?
而且一直以來都看到有人送隱形眼鏡,這是醫療器材啊!沒有管啊?!
所以我當天(7/3) 又去信三位板主,問說喔因為上一封信說既往不就,那...
我還是想請問我到底具體是違反哪一條?
是違法還是有違善良風俗(盜版?色情刊物?情趣用品?)
隔天綠茶板主回信非常精簡,精簡到我不管怎麼說都很像是洩漏私人間信件,
總之,沒有回答我具體違反哪一條,就是違反1-3,贈送不當物品
然後綠茶板主在 09:03 的公告內文,是:
39386 s 7/03 bruce333 □ [贈送] 全國 okamoto 002
"岡*"衛*套 0.02 HYDRO POLYURETHANE
MADE IN JAPAN 6片裝 外盒未開封
1-3◎ 禁止發表不當物品贈文。退文 + 水桶14天
(贈送板允許未滿十八歲進入,禁贈成人情色用品)
所以我稍後又在問板發文。 我問過身邊同事親朋好友,沒人覺得保險套很情色的
也少有人知保險套是「醫療用品」,更只有一人隱約知道好像不能送醫療用品
我就在問板問,大家覺得保險套是情色用品嗎?
在發那篇文章的時候,我就有想說之後等解水桶,我會回贈板發文
雖然我的確因為被退文而不滿,尤其還是錯誤的理由,但說到底,那時候我是以為
這是違反(根據問板的人的推文)法律的,醫療物品是不能送的,不管怎樣我都違反1-3
我是想回來發文一方面提醒大家,拐杖、隱眼、保險套都是醫療器材,不能送喔!
另一方面,也算我不滿的抒發吧。因為這種不一定每個人都知道的事情就被水桶和退文
(板主還用不是用違反贈送醫療器材的理由捅)
沒想到,
又過了幾天,另一位板主來信告知我,以前的確保險套什麼都可送啊,很平常
板上是禁止販售禁止明確的違禁品,毒品啊盜版之類
並告訴我,贈送保險套,不違法啊!
最後和我說希望我能重新po文。
因為這個契機,我很認真的去查證了。並把結果和我的想法寄給三位板主
法律,應該是指藥事法84條,(其他找不到關於不得贈送販賣醫療藥品的部份了)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
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
,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其實裡面沒有寫贈送,但是也許轉讓是類似的意思?
但是,這一項最前面寫「明知為前項bla」
而前一項是「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的醫療器材」耶!
其他的,我真的查不到什麼很有權威的資訊說不能贈送
而這一條就算把轉讓當成贈送,我送的也是正版開架商品,應該不是第一項所述的吧
綠茶板主沒有回我,不過嗝兩天後有發公告:
關於1-3禁止發表不當物品贈送文。
跟Album板主討論後規定如下:
1.藥品: 西藥、中藥、藥酒、成藥、處方藥 禁止贈送 (檢驗合格健康食品標章除外)
2.酒類:需在贈送文內註明 限18歲以上索取 (「失身酒」禁止贈送 )
3.情趣用品: 跳蛋、保險套、凡有侵入人體之物品 禁止贈送。
(迷片、戰鬥服衣物需在贈送文內註明 限18歲以上索取,發文後24小時自行刪除)
4.菸: 配合政府菸害防範法 禁止贈送。
未註明限18歲以上索取者 刪除退文
以上違反規定者 刪除退文 + 水桶 14 天,視情節嚴重加處分。
我不是很理解,這個公告相當程度上和置底1-3互相矛盾了? 不過置底還沒有改動
另外,不是很懂,迷片和戰鬥服可以送,但是跳蛋保險套等「侵入性」不能送的考量是?
迷片可以,那這樣板規不允的色情刊物可以嗎?
按摩棒要分侵入性或是非侵入性來決定禁止與否嗎?
同樣都是色情/情趣用品,分侵入或非侵入的意義是因為安全或衛生疑慮嗎?
那這樣鼻毛剪、牙刷、掏耳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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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這兩天,另一板主是有和我說如果我氣不過,我可以去give板務申訴
我當然不高興有一些,說沒有不高興就太虛偽了!
不過最主要還是覺得有些東西說清楚,希望不會有下一個人和我一樣
單純的因為認同贈送板,因為覺得有些東西自己不用可以互相分享
反而徒增困擾。
最後,還是要感謝綠茶板主,管板用心勤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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