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站內信是否自報聯絡方式?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煙雨斜)   2016-06-23 02:53:12
大家好,寶傑好
偶爾會有人誤把求物回復在版上而沒有使用站內信
姑且不論一行文那種「我要,給我」、「東西還在嗎」、「我痔瘡犯了」(咦?)
我發現非一行文的人好像都不會在文內打上自己的聯絡方式
我個人都會在求物站內信一次打好時間、地點、聯絡方式之類的資訊
這樣是否很怪異呢?
或是大家的想法是等到確認中選再給聯絡方式呢??
對於贈物的人,第一次來信就給聯絡方式,是否會影響你給物的意願呢??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煙雨斜)   2015-06-23 02:53:00
其實我不知道發問該用哪一個標題 就選了建議@@
作者: BeeLove (BeeLove)   2016-06-23 03:07:00
我覺得確定受贈再給聯絡資訊就好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6-06-23 03:19:00
推樓上 確定後再給
作者: RimesJade (歸零)   2016-06-23 04:58:00
爬文就知渣不定時出現 真的確定受贈再給
作者: CTgogogo (中華加油)   2016-06-23 06:35:00
還沒確定已送出或能索取,急什麼
作者: veluriya (該死的電腦)   2016-06-23 06:49:00
老實說我不喜歡收這種信,沒有確定受贈卻留地址...很怪
作者: angelofdeath (小宇)   2016-06-23 07:12:00
我也討厭收到第一封就留資訊的,那種直接忽略
作者: sorro0920 (sorro)   2016-06-23 08:20:00
看贈送者規則。
作者: angelofdeath (小宇)   2016-06-23 10:44:00
應該說 若是不是只留一句手機 人名 我就還好但是遇到不少 就只有 我要 手機 名字,就沒了
作者: fdav (生活中)   2016-06-23 14:27:00
確定要贈送再詢問個資吧,不然被誤會大量收集個資也麻煩
作者: lamebrain   2016-06-23 21:55:00
我也覺得這是牽涉到個資問題,似乎不妥。索取者先給了個資,結果卻未獲贈,若不在意便罷。但我站在贈送者的立場比較不喜歡收到這類信件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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