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分享一些在網路上當的經驗給各位

作者: sinmarrio (Angelita)   2014-09-10 17:13:14
各位贈予版的朋友,大家好,今天要分享一個簡短的經驗給大家,
剛才稍早在版上看到某贈送糾紛,看推文數超多,且標題蠻醒目的,
好奇點進去看後,讓我燃起發這篇文的動機。
我有一個工作認識的朋友,他先前是在網路上做和解人的生意,
怎麼做呢?
就是在各論壇、ptt、討論串的下方,看到有人引戰或是叫囂、侮辱謾罵等字眼,
就會聯絡被罵的那一方(受害者),問他要不要提告?
如果要提告,接下來,他就會去找罵人的網友(嫌疑人),問他要不要和解,
順便附上一些類似案件被告後的案例結果(法院都找得到),還有賠償金,
你說他賺什麼?
就是要求合解金啊(賠償金打某個折數)
這事情還沒有完,他們是一個團隊,各司其職,後來認為這樣太慢了,
於是進化行為,轉變為居中協助"炒熱"氣氛,想當然爾,雙方容易因此更加憤怒。
但是他們認為這速度還是太慢了,所以,他們自已在網路上寫一些爭議性大的文章,
然後討論串引戰的人,也全是自已人,一次控告所有"侵犯"他們的網友,
這帶給他們頗為豐厚的收入。
我不是在講這種無德無良的生意好做,而是真性情與企圖引戰提告難以區別,
上來贈予版,無非就是想資源充份利用,或是上來為生活節省開支各取所需的,
你拿到需要的物品,對方也處理一件心事,不是嗎?
本篇文章,沒有針對任何特定人與任何特定事件或任何特定時間,僅為知識共享。
贈予人有選擇的權利,是上來送東西的,而回應的人內心有何企圖,不是你能控制的,
索取人也有被尊重的權利,對方有無回應,也不是你能控制的,
有些條件開宗明義的寫出來,依循對方的條件,才有獲贈的權利,也表示尊重對方,
有將對方的文章看清楚,至於索取人數眾多,沒拿到物品,只能說沒有緣份,
可以失落,但贈予人並沒有欠你什麼,感恩的心,視野更寬廣,謝謝大家!
作者: loveaco (poppy)   2014-09-10 17:16:00
推版大~感恩的心,視野更寬廣~~~淡定索取淡定贈送…
作者: Pelordxiu (柴犬好可愛)   2014-09-10 17:21:00
難怪常常看到有人在下面加油添醋,謝分享
作者: mynamename (沒有)   2014-09-10 17:26:00
哦 360行外又多一行 真可怕 謝謝 長知識了
作者: MARTINA3016 (人生鳥事多)   2014-09-10 17:29:00
這種沒天良的錢也有人賺
作者: Karolynn (小綠小姐)   2014-09-10 17:37:00
長知識了~
作者: ch890312 (蝌蚪)   2014-09-10 17:40:00
推~
作者: accvol (衝)   2014-09-10 17:40:00
長知識,可以M起來嗎?
作者: lemonade (≧艸≦)   2014-09-10 17:47:00
推~
作者: helen8239   2014-09-10 17:51:00
作者: ciyan (Lin24 我很幸福:))   2014-09-10 18:02:00
推~
作者: comeacross (焦糖起士)   2014-09-10 18:05:00
法警,同科好準備,高雄法院檢察署都可選,加油。
作者: ikhunss (荒荒)   2014-09-10 18:12:00
作者: c288347 (小菜)   2014-09-10 18:19:00
增加常識,謝謝分享
作者: ahchoochoo (阿啾啾)   2014-09-10 18:22:00
1長知識!
作者: ptter56 (喜歡有朝氣的say hello)   2014-09-10 19:10:00
各版都可以放 可怕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4-09-10 19:30:00
網路上言論也是需要負責的,等著接傳票吧
作者: stefchi (Chi)   2014-09-10 19:33:00
真是人心險惡0.o 經一事,長一智
作者: candy7777 (宅妹)   2014-09-10 20:00:00
好可怕,竟然有這種事!
作者: chayou (活在當下)   2014-09-10 20:37:00
推~!
作者: nanasay (天天都是五月天)   2014-09-10 20:40:00
推!人心本來就隔肚皮更何況又隔個網路。送受者都要小心
作者: gamemamy (檸檬星是ET兔的)   2014-09-10 21:10:00
長知識了難怪有人引戰!
作者: rabcat   2014-09-10 21:26:00
好文~推~
作者: MaceWindu (魅使.雲度)   2014-09-10 23:28:00
難怪那篇的推文...科科
作者: cococaa (cococaa)   2014-09-11 03:42:00
現在有通保法了 沒辦法再像以前一樣釣魚訴訟了。
作者: sinmarrio (Angelita)   2014-09-11 10:08:00
comeacross,我不是法律人啦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lafemme大,我要接什麼傳票啊@@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4-09-11 11:36:00
哈哈,樓上太敏感,我指在座的各位都等著接傳票((誤
作者: ponce ( ponce )   2014-09-11 11:47:00
推,感謝分享,不過其實這也提醒自己,雖然網路是個虛擬的平台,但對於自己的言論還是要負責任的。
作者: viviannwest (wood)   2014-09-11 1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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