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 cocoo不告而取非贈與物 且並未盡快處理返

作者: chuben (法諮請私 ^^)   2014-08-01 13:01:01
黑名id:cocoo
黑名事由:約定到我家客廳面交 卻拿取不是我要贈與並還在整理的物品
並且未獲得我的同意 直到我PO抱怨才回信她"以為可以挑"而多拿
回信說要返還也沒有積極處理 至今未看到被多拿的東西 真的誇張至極
7/24 po贈送衣物、和室椅、筆電桌文
( 文章代碼(AID): #1JqHQ7RG )
7/24 cocoo來信索取
7/25 cocoo面交領取 我剛好有客人 就讓他在我家客廳自己慢慢挑選 也跟她說我東西還
在繼續整理中 之後cocoo來跟我說再見 我繼續整理要搬家的物品 發現放在客廳待整理的
衣物中有內衣和衣物消失了 因為衣服有一些是同學一起放著的 都要再繼續挑出後才可以
贈送 被拿走的是有多少、是哪一些通通都計算不清楚 也沒有被告知 當下真的覺得很生
氣 再次PO文贈送第二波衣物並抱怨 ( 文章代碼(AID): #1JqdFonL )
之後cocoo也有來信 但我已經很懶得說甚麼 請她盡快拍照並返還給我
但遲至今日均無收到物品 我已經給過最後通知 不打算再等了
人若無信也無心處理 我也無法再寬待和饒恕 一切讓法律解決吧!
由於我已準備晚上去警局提出告訴 以下信件和IP等到法院也會一併提出
本篇僅節錄部分內容 不會全文公開
cocoo從7/30我寫信過去後就不曾回覆我 說要還物品也都沒行動
既然cocoo不親自來解釋並迅速處理 接下來也只好去地檢署解釋了 謝謝
作者 cocoo (coco)
標題 謝謝
時間 Fri Jul 25 23:45:2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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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真的很謝謝您的衣服,打算拿給我的大阿姨的女兒們
有些拿給我一位單親媽媽同事的小孩
另外有額外拿了一件牛仔褲衣服與內衣,不知道有沒有關係,
沒有詢問您,真的很抱歉
因為剛好家裡打電話來,急著回去,真的超抱歉
我再把它拿給您
(後略)
作者 cocoo (coco)
標題 Re: [贈送] 新店 一袋大垃圾袋裝的衣物 和室椅桌等
時間 Sat Jul 26 00:37:4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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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真的不好意思,因為以為可以挑
所以才挑走,加上急著回去
一時疏忽
希望您別生氣
(後略)
作者 cocoo (coco)
標題 Re: [贈送] 新店 一袋大垃圾袋裝的衣物 和室椅桌等
時間 Sat Jul 26 01:10:5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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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稍稍整理發現
三件內衣,兩件噴掉了
剩一件灰的
可能因為疊在一起
太擠了,被擠出
(中略)
那件內衣我補貼您好嗎
真的很不好意思
謝謝
作者 cocoo (coco)
標題 Re: [贈送] 新店 一袋大垃圾袋裝的衣物 和室椅桌等
時間 Mon Jul 28 03:20:4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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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真的很對不起,我以為衣服都是可以挑的
所以額外拿了一件上衣一件褲子,一件內衣
因為只有索取衣服
單純只是來挑衣服
沒有任何意圖,未動其它物品。
造成您的誤會,感到很抱歉
內衣我找不到,疑似路程中掉落
返原路也沒看到
(中略)
內衣的部分需貼您多少
服飾部分要歸還可否
真的很抱歉
(後略)
作者 chuben (Hey!♥ )
標題 Re: [贈送] 新店 一袋大垃圾袋裝的衣物 和室椅桌等
時間 Wed Jul 30 17:56: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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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很抱歉
因為我真的沒時間等待你幾天才回我一封 幾天才來動作一次
我是準備要搬家的人 所以時間真的很有限
我也盡量客氣對待每個有需要的版友
沒有給你太嚴厲的言詞 沒有在板上多做動作 盡量以解決事情為主
如果你是因為這樣子所以才覺得可以慢慢來 那我就只好直接積極處理了
竊盜是非告訴乃論 任何人在未經他們同意及告知的情形下自行取走他人物品
且有認知那並非所有權人欲交付之物品 造成所有權人財產損害即屬之 不是你說你"誤以
為可以拿"就不是竊盜
希望你能了解
物品的價值說實話不高 如果要比價值我送出的每袋衣服 都可以自己拿去賣
但是整件事情經過和你的處理態度 讓我非常傻眼
對我來說 無私地贈送卻得到這樣的回應 我理應報黑提醒大家
不論你是否有每日上線 我也懶得查驗
明日此時未回應 黑名+報案一併處理
這是我的權利 我原有權行使
先前寬宏處理只是希望你能體諒贈與人心情 但我感到很失望
感謝
作者: g42ji2ji (Zhi)   2014-08-01 13:05:00
太誇張了 根本是小偷的行為阿
作者: shk (你(妳)想學吉他嗎?Q me)   2014-08-01 13:09:00
這顯然已經犯法了!竊盜罪可是刑法 會被抓去關的
作者: likangrace (沊沊)   2014-08-01 13:11:00
這的確已經算偷竊,又不是沒時間給他歸還原主
作者: angel87629 (純小淇)   2014-08-01 13:12:00
太誇張了,這樣會讓人對人心失望,原po拍拍
作者: kanakin (誰よりも優しく強く)   2014-08-01 13:18:00
信件未經對方同意,不可以公開,建議用自己的話改寫。這應該是侵占吧?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4-08-01 13:28:00
沒親手交付,是竊盜罪,別告錯了內衣也偷,真噁心
作者: kanakin (誰よりも優しく強く)   2014-08-01 13:33:00
嗯,是竊盜沒錯~囧rz希望順利處理!!!
作者: lyk191947 (kuan)   2014-08-01 13:37:00
竊盜罪告他吧
作者: allen12126 (allen12126)   2014-08-01 13:50:00
拍拍!!辛苦了!!
作者: malowda (malowda)   2014-08-01 13:51:00
告死他,送你東西就很好了還自己拿不該拿的東西
作者: cary2121 (cary 謝小弟)   2014-08-01 14:02:00
信件的公開因未能直接認識ptt 板代號之所有人及聯想為xxx
作者: cka   2014-08-01 14:22:00
是竊盜..扯
作者: cary2121 (cary 謝小弟)   2014-08-01 14:23:00
,且未全貌公開,就公益部分的確有需要供他人了解,應不會有防害秘密的問題,有錯請指教,感謝。
作者: kate10115 (喵喵)   2014-08-01 14:46:00
印象中cocoo好像有被po過,因為回文有個coco的人說他看
作者: akirasan   2014-08-01 14:47:00
竊盜是公訴罪,報案成立的後續法律程序不是還東西就了事
作者: kate10115 (喵喵)   2014-08-01 14:48:00
到嚇了一跳以為是他…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人
作者: akirasan   2014-08-01 14:48:00
謝謝你的分享,搬家之餘還要處理這種事辛苦了(拍)
作者: rota (賞你一記南拳讓你叫媽媽)   2014-08-01 14:49:00
以為是買菜在那邊偷拔蔥偷拿蒜是不是,支持告她
作者: kanakin (誰よりも優しく強く)   2014-08-01 14:53:00
不能公開信件並非因妨礙秘密,而是站規,對方是能檢舉的。應是要提出即成犯的論點吧?
作者: li72716 (Wu.)   2014-08-01 15:10:00
一個是站規,一個是法律…其實對方若積極處理這些爭議都可以避免
作者: gumii (平安喜樂)   2014-08-01 15:19:00
拍拍~辛苦了,搬家還要處理這麼扯的事~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4-08-01 15:29:00
報案後才說要還,也還沒還,告竊盜再說,這人用腳上網嗎?腳受傷所以沒上網?藉口吧
作者: bettyshinn (跟寶寶說再見)   2014-08-01 15:40:00
誇張 就去警察局吧 反正是非告訴乃論 等著收傳票好笑 腳受傷XDDD怎麼之前不會受傷現在就受傷況且拿內衣幹嘛阿!!!! 人家內衣沒跟你說要送竟然隨便拿真的是有夠誇張的!!!一定要告他!!!
作者: dehua (灰爸)   2014-08-01 16:30:00
為什麼要拿內衣?不會有人送吧,對了是什麼尺寸?
作者: lorayen (蘿)   2014-08-01 16:44:00
這麼剛好拿完東西腳受傷 沒上BBS? 一切都是藉口友人看到黑名單 根本就是自己看到的吧 電話還隱藏
作者: mintex (mintex)   2014-08-01 17:03:00
交給政府單位最公平
作者: cary2121 (cary 謝小弟)   2014-08-01 17:10:00
腳痛跟沒上線有什麼關係,明知而不處理還隱藏電話怕被查,心態可議,最終法辦留前科划算嗎?
作者: tzongyao (貓小編)   2014-08-01 17:13:00
一定要讓那種貪小便宜的人受到懲罰
作者: yaaaa (好想要一台縫紉機..)   2014-08-01 17:51:00
我比較不懂的是,拿了三件內衣→噴了兩件=只拿一件內衣?@@就算內衣弄丟兩件,還是算索取者拿走的,索取者要還三件才對
作者: dana2932 (許小空)   2014-08-01 18:09:00
之前還把很美的高跟鞋送她~真不值之前還把很美的高跟鞋送她~真不值
作者: yean412 (yean)   2014-08-01 18:43:00
推ya大 拿三件就三件 哪有說中途弄丟就變只拿一件= =
作者: Wilhelmina (Linda)   2014-08-01 18:49:00
之前也送過她東西,後來再送東西時來一封語氣相似但ID不同的索取者,但是查IP發現一樣,帳號也相似(就是英文名後多一個重覆的字母)。
作者: Febe (菲比)   2014-08-01 19:19:00
真是太過分了! 根本是欺負好心贈送者! W大要一起公布分身嗎?
作者: huami (huami)   2014-08-01 19:21:00
高調喔!! 原PO好人!
作者: muchpupu (身體健康最重要)   2014-08-01 20:01:00
好誇張喔,這個人也太貪心了吧!
作者: kangta2030 (ta)   2014-08-01 20:14:00
強盜喔
作者: mine027204 (forElaine)   2014-08-01 20:39:00
誇張LOL
作者: ap98179 (淇兒)   2014-08-01 20:42:00
之前還覺得她配合度好高 馬上到大安區面交耶……
作者: gary60419 (怪怪)   2014-08-01 21:30:00
這一定要告下去
作者: sichi (希奇)   2014-08-01 22:25:00
我倒是覺得他有錯 但原po也有錯 因為那些不能拿的衣服跟可以挑選的衣服是放在一起的 被告並不知情啊 當然被告離開時未讓原po確認有錯 但原po未主動檢查也不對吧用email往返本來就會花時間 一開始並未請被告提供電話嗎?我只能說 不管告甚麼 在我來看 不夠有理
作者: gumii (平安喜樂)   2014-08-01 22:51:00
樓上是被告的朋友??有沒有理應該是法官認定吧!再說原Po不是在搬家整理嗎?搬家誰不是東一包西一袋的?而且原Po何故要誘導犯罪,那又何必贈送?神邏輯~
作者: deliciou70 (deliciou70)   2014-08-01 23:49:00
cocoo是專業索取客嗎?? 這讓環保為先的贈與版變質了
作者: angel87629 (純小淇)   2014-08-01 23:54:00
這s大的理,我不認同,要脫罪?怎麼不想不做這事就沒事?據回文的板友們,看起來他是專業索取客沒錯!!感覺很差勁… 而且他不知道"不告而取謂之賊"嗎!?是不是回去再受一下國民教育?! 道德敗壞
作者: Febe (菲比)   2014-08-02 00:17:00
s大的言論才是不夠有理吧 很難認同
作者: matsuikazuo (松井稼頭央)   2014-08-02 03:42:00
好笑,腳受傷所以不能上BBS,甚麼理由?支持原PO這種就是不踢一次鐵板不會學到教訓的...=.=況且真的有誠意,怎麼會用隱藏號碼打...越想越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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