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送] 台北 過期的護手霜

作者: nashineko (街上的流浪貓)   2014-06-05 00:07:55
洽中勿來信~~~
物 品:從韓國買的過期護手霜兩隻
到期日(食品及美妝品請加上到期日):

黃色那隻比較短的到期日是到2014/04月。
比較長的那隻沒有寫時間,不過跟黃色是同期購入的,保存時間應該差不多。
領取地點:台北市7-11金信門市10:00~17:00(近東門捷運3號出口)
期 限:送出為止
聯絡方法:站內信
備 註:非先搶先贏喔,如果來信眾多的話不一一回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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