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時力邱顯智 :同婚時效問題漏洞

作者: kyjita (黑田佑司)   2021-11-03 09:59:10
來源:時力邱顯智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osts/3056483017925403
【同婚大漏洞:什麼?我們在國外結婚那麼久了,在台灣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上個週末是第19屆的 臺灣同志遊行 Taiwan LGBT Pride,台灣同婚合法化也超過兩年半
了。
身為律師 + 立法委員,就用一個故事來討論台灣同婚制度上一個愚蠢的漏洞吧。
#以下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台灣人小明和美國人Kevin,五年前在美國加州註冊結婚。
台灣人小王和美國人Handy,一年前也在美國加州註冊結婚。
有一天,四個人出去玩的時候,因為劇情需要聊到台灣人的身分證。
小明和小王拿出身分證後,突然意識到一件事情
配偶欄是空的。
他們互看了一眼,突然有一個大膽的想法:
「回台灣結婚登記吧。」
(不然各位覺得要多大膽?)
於是,四個人就搭上飛機回台灣登記了。
!注意,問題來了!
請問:在台灣,是小明和Kevin結婚比較早,還是小王和Handy結婚比較早?
答案是——小王和Handy。
而且小明和Kevin在台灣辦理同婚登記以前,台灣政府認定這兩人沒有婚姻關係。
!?什麼鬼東西!?
司法院的函釋是這樣說的:
「國人與承認同性婚姻國家之外籍人士或 2位國人,於108年5月24日前在國外成立同性婚
姻關係,因施行法施行前,於我國無從成立施行法第2條關係及辦理第4條之結婚登記,其
等同性婚姻關係於我國並未成立,尚不因施行法生效後,使其等同性婚姻關係於我國溯及
發生效力。」
(司法院秘書長108年6月24日秘台廳民一字第1080013276號函)
這是一個邏輯上100分,政策上0分的說法。
已經在國外結婚好多年的人,不回台灣登記,在台灣就沒有婚姻關係。就算登記了,也只
是向後生效。
這樣明顯會造成很大的爭議。
畢竟,婚姻關係是配偶權利義務的基本前提,更會涉及遺產等重大權益。
可惜直到今天,各相關機關還是沒有嘗試解決這個問題。
!還有很多相關爭議!
除此以外,台灣的同婚制度還有非常多問題。
例如 #和不承認同婚國家外國人結婚 #同婚收養 等等問題,都還有待解決。
距離真正的婚姻平權,我們還有漫長的道路。
我接下來將會透過法律提案、預算案和質詢等等方式,繼續推動同性婚姻的 #實質平等

https://i.imgur.com/aw7asjJ.png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21-11-03 10:47:00
覺得這有點吹毛求疵...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21-11-03 10:58:00
這會涉及民法1030-1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計算問題原本按照涉民法的規定,只要在國外的婚姻有效,縱使在台灣沒有登記也不影響成立,但司法院的函釋做成後變成要在台灣進行登記後才向後生效,那分配的金額就會有明顯差異,另外還有遺產分配的問題,若沒有登記,同性配偶間就無法主張應繼分。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21-11-03 11:31:00
是可以考慮修法 但不到「什麼鬼東西」的程度吧本質上在外國登記結婚就是另一個法律系統是涉民法為了維持身分關係的統一才有額外的規定
作者: yosikatu (恰碰碰)   2021-11-03 11:33:00
時效問題通常牽涉剩餘財產分配、繼承這些時點的起算,怎麼會是吹毛求疵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21-11-03 12:04:00
我也是覺得才剛開始同婚,做梗圖太兇了所以才會覺得粗暴言論太吹毛求疵了
作者: todd0101 (Alex)   2021-11-03 12:38:00
所以呢? 跟在台灣能不能結婚等權益又沒影響就好好修法 不就是立委的職責嗎?我覺得「什麼鬼東西」有點太誇張了 無法讓人理性深入畢竟同婚剛上路 收養繼承都需要深入修訂
作者: buttery (1234)   2021-11-03 14:05:00
執政黨感覺沒人想修法了,反正已經過了,剩下就放著爛
作者: ethan5656 (秋)   2021-11-03 14:26:00
都幫忙在公投限制下取得準用民法的專法了,還要被說放著爛,真的沙包黨2018公投被打多慘,現在年底公投前還要這樣拿這議題加蔥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21-11-03 14:32:00
這個如果很擔心應該要先在台灣登記吧...等法律改完整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1-11-03 15:00:00
ㄏ加蔥 政黑柵欄壞了吧婚姻帶動遺產分配帶動身分關係帶動監護你跟我說加蔥你以為748施行法你就跟普通人一樣喔沒有 那就是飲水機專法 你就不是普通人
作者: ethan5656 (秋)   2021-11-03 15:18:00
是,你說的沒錯。2018公投後的現實民意就是如此啊所以誰能為我們冒著風險去爭取我們認為應得的這些?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21-11-03 15:24:00
缺少新的議題動能
作者: ezpaper (Louis)   2021-11-03 16:08:00
比起這個只跟跨國婚姻有關的議題 應該提案反歧視法才是大舞台吧如果要衝議題動能 此議題比跟沒有同婚國家的跨國婚姻還要小
作者: zonbytai (麒麟哥)   2021-11-03 20:07:00
應該也沒人想動了吧,當初2018公投結果到現在還會時不時被政論節目泛藍名嘴拿來罵說政府罔顧民意,尤其越近年底公投聲音越大,民進黨嫌票太多才會繼續動同婚修法這塊吧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21-11-03 20:25:00
有興趣可以去立法院系統翻看看,這部分屬於司法法制委員會審議的
作者: williamhyw (土撥撥)   2021-11-06 10:21:00
你家黃國昌不敢出來選立委修法阿
作者: wolfram0120 (wolfram)   2021-11-07 11:56:00
純噓某些推文,邱顯智也沒有在罵民進黨,怎麼幫你點出問題還要被你說無所謂你講太多了?有人要幫忙爭取權益已經很棒了,你還要看到顏色就變理盲?真的是網內互打不用錢欸。
作者: tinma1995 (tinma1995)   2021-11-07 19:47:00
網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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