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勞基法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大法官:違憲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21-08-20 17:48:57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日電)大法官今天做出釋字第807號解釋,勞動基準法第49條
第1項規定,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意旨,應自本
解釋公布日起失其效力。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10時到翌晨6時的時間內工作,但雇
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
此限,包括一、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
或安排女工宿舍。
憲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
等。(編輯:李明宗)1100820
https://bit.ly/3iZiwIG
各位這條看似與同志無關,但其實站在性平角度上打破性別刻板也是降低歧視
很重要的過程之一,只是之後要怎麼修才不會造成另一種問題也是需要去關注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21-08-20 19:21:00
這條應該可以直接刪了就好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21-08-20 20:16:00
其實還是需要修法處理,女性生理上功能上比男性脆弱不過女性夜班的確還是需要注意安全
作者: becca945 (頻果芽子)   2021-08-20 23:51:00
哪時候要修兵役 現在回去看釋憲根本沒道理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21-08-21 00:02:00
看誰要去提,這種事情必須要民間自已去上訴
作者: liebeshin (>///////<)   2021-08-21 00:42:00
民間要有終局裁判才有資格 釋憲當然是機關對行使職權認有疑義才真的會快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21-08-21 03:11:00
相信未來會更美好,法治能夠更平等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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