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讓我養你吧上 南韓同婚家庭健保上的陌生人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1-02-26 11:13:19
讓我養你吧(上)南韓同婚家庭「健保上的陌生人」訴訟
2021/02/22 楊虔豪 聯合電子報 轉角國際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4/5267771
今年31歲的金勇敏,在2012年服替代役時,與小他1歲的蘇成旭認識並相戀;
退伍後,兩人展開同居。勇敏在同運團體工作,成旭還沒就業,且因身染重病的健康問題
,隨時有倒下的危險,長年來得奔走醫院接受治療,儘管如此,兩人過著平凡幸福的生活
,並在愛情長跑多時後,於2019年「結婚」。
儘管南韓同婚尚未合法,社會甚至還存在對同志不友善與歧視的氣氛,雖然勇敏與成旭
起初仍有些顧及外人眼光,最後仍向家人與親友「出櫃」,並舉辦婚禮。
由於法律上目前仍限定夫婦為「男女結合」,兩人並未在婚禮後向戶政事務所登記,
但2020年2月,兩人決定來個新嘗試——勇敏決定在健保系統上,將成旭登記為
「被扶養人」。
與台灣相似,在所得未高於一定水準的情況下,直系親屬或伴侶可申請「依附」,
就能獲得保費扣除。對勇敏而言,登記為被扶養人,不僅單純證明伴侶關係,
以後若成旭身體不適、甚至不良於行時,自己就能代替伴侶到醫院,領取處方藥。
勇敏當時在國民健保公團網頁上提問:「我們是同性夫婦,尚未在南韓登記結婚,
但有從2017年同居、2019年舉行婚禮等『事實婚』的關係,我們應該也能像異性夫婦一樣
,申請取得被扶養者的資格吧?若能取得的話,請告訴我們申請流程。」
南韓與日本都存在「事實婚」的用語,亦即雖無登記結婚,兩人實際上卻過著
等同伴侶關係的生活,雙方也都互相認可這樣的關係。
勇敏遞出的詢問,原本存在些許試探意味,結果卻讓這對同性伴侶感到意外。
勇敏在隔天收到了國民健保公團的回覆,上面寫道:「只要有事實結婚關係的伴侶,
就能取得被扶養者資格,請提交規定資料,已登記取得被扶養人資格。」
而當勇敏依照國民健保公團的回覆,填寫申請表格並備妥相關證明資料上傳,
健保網路系統在兩週後,正式批准成旭的作為勇敏的被扶養者資格,
系統網頁上將成旭登記為勇敏的「伴侶」與「家人」。兩人欣喜若狂,
當時韓媒也報導了這樁「新奇進展」。
勇敏表示:「我們起初申請時,也無法確定能否被接受,但真的被受理批准了,
這8個月來,我們享有了作為夫婦、理所當然的權利,也說明這不是不可能的。」
但就在勇敏與成旭的經歷在媒體上曝光後隔1個月,國民健保公團於去年11月,
以「操作失誤」、「被扶養者認定條件不足」為由,註銷成旭作為勇敏的被扶養者資格,
讓這對原本滿懷喜悅並對未來充滿希望的同性伴侶「撲了空」。
在律師與同運團體人士的陪同下,勇敏與成旭於2月18日上午,一同戴著彩虹色的圍巾與
口罩,在鎂光燈前一起拿著訴狀,前往首爾行政法院,對國民健康保險公團提起訴訟
。勇敏表示:
「健保核心價值和制度宗旨,是『讓國民生活越來越好』,像我們這樣的同性夫婦,
生活也應受制度性保護。健保公團回應批准是『失誤』,但我認為,他們該做的,
不是取消我們的登記,而是對包括我們在內的各種伴侶生活型態,予以包容。
現在健保公團都辜負自己價值,我們得透過訴訟要回權利。」
「隨著多樣家庭型態登場,健保公團過去已擴大被扶養者適用認定範圍,從此觀點來看,
對有事實婚姻關係的伴侶,公團只要透過簡單證明文件,就可認定被扶養者資格…
勇敏與成旭具實質婚姻關係,單就同性戀為由,否定健保被撫養者的資格,
是與制度目的相違背的。」訴訟代表團的趙淑賢律師說道。
趙律師指出,健保的被扶養者制度,是站在社會保障的角度,以當事人是否對健保有
實質需要來作為第1階段的認定條件,所以制度上更重視被扶養者的經濟依存度、
是否同為一家等實質生活狀況。
另外,對領取各種年金、保險等,南韓法規也都賦予給事實婚伴侶權利,甚至重婚或
近親結婚等不受民法認定的關係,只要情況特殊,也都認定給對事實婚伴侶保護。
趙律師認為,如此情況下,並無理由拒絕同性伴侶的被養資格。
但訴訟看來並不容易。2004年,仁川一對事實婚女同志因家庭暴力而衍生出的財產訴訟中
,法官最後以同性伴侶僅屬「類似事實婚」的同居,判決事實婚關係不成立。
當時的判決文提道:「我們社會的婚姻行為,意味著以一夫一妻為前提的精神與肉體結合
;同性間,就算維持事實婚的關係,在社會觀念或家族秩序的層面上,也是無法容忍的」
時隔17年,如今勇敏與成旭爭的是健保扶養權,律師們企圖從照護的角度出發,
將同志也拉入法規制度可保障的範圍。
同運團體「性少數者成家權保障網絡」事務局長李鍾傑表示:「我們在2019年對同居中的
同性情侶展開實態調查,發現他們因無法被認定為夫婦,而無法申請共同貸款,
也無法享有房屋全租保證金貸款優惠;住院或手術同意等問題,也無法被認定為保護人,
更無法聽取(醫護人員對)對患者狀況的說明。」
在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而鄰近的日本也有許多地方政府開放
同性伴侶合法註記並享受應有權利後,觀察到這些變化的南韓同運界也希望,
這回訴訟能成為促成南韓同志平群進展的契機。
「我們雖然提起訴訟,講的是要爭取被剝奪的權利,但心情並沒有不好,反而很開心。
因為我們還能討論『權利』,想到能去追尋『權利』,又更高興了。
我們以後也會繼續幸福與快樂地為作為家人、作為夫婦的權利發聲。」
勇敏的伴侶成旭說道。
作者: john0628 (發呆變呆呆)   2021-02-26 17:17:00
其他國家辛苦了QQ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21-02-28 03:20:00
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