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如果另一半是外國人 如何結婚?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20-01-22 16:26:29
目前的狀況是國籍沒有這麼好歸化。
若以婚姻移民來說,最大宗就是東南亞新住民。
他們必須先辦理「結婚」取得居留證,然後才能歸化國籍。
坊間說的先歸化國籍再來結婚,根本是莫名其妙,亂七八糟。
另外一種就是用專業人才或投資移民辦理國籍歸化。
但是這個門檻有夠高,應該沒有多少人可以走這條。
但好歹外籍伴侶是高階技術人員或是資本雄厚,是可以走這條。
但是先不管是用哪個進入國籍歸化的程序,後來即便取的台灣的國籍,
仍然可能因為台灣移民署的認定變成無國籍者。
這部份,可以參考法扶出版的《國界上的漂流者》
掉在法律之外的人~《國界上的漂流者》前言
前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 邱伊翎
https://www.tahr.org.tw/publication/2161
外籍配偶也會面臨無國籍狀態
在國籍法第九條尚未修正前,有些外籍配偶也會因為申請歸化的過程中,
必須先放棄原國籍,若後來又因為「品行不端」等因素無法取得我國國籍,
便成為無國籍狀態。即使在修法之後,「放棄原國籍」變成「歸化」成功後才放棄,
但是由於國籍法第十九條仍保留了政府隨時可以撤銷這些人已取得的國籍的權力,
導致外籍配偶在取得歸化後,仍有可能面臨被剝奪國籍的風險。
如果不知道無國籍者的處境,你就想像你沒有報戶口,舉凡租屋念書工作看病都有問題。
跨國伴侶想結婚的困境不應該只有歸化台灣藉一個方法,
為什麼跨國伴侶必須放棄原國籍,才能跟台灣人結婚?
國籍與國家認同本身就是一個基本權利與思想自由,
不是隨便讓我們嘴要他歸化來歸化去,不應該隨便給予他人這樣的建議。
除非真的想要成為「台灣人」的外籍人士,
不然即便長期定居台灣,也不需要建議他們歸化台灣藉。
真的要反對在現在推動跨國同婚,
我認為負責任的反對者應該先提出一個合理的對案。
像是:修法推動放寬居留權或其他依親或自由工作居留的方案等等。
※ 引述《stockeye (stockeye)》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1ASMGBe.jpg
: 前幾天我也在詢問獲取台灣國籍問題
: 應該直接問移民署就可以
: 因為戶政方面一樣要透過移民署認定後才能給戶籍
: 移民署回答我的答案就是依照法律規定
: 一年183天
: 必須在台灣有工作能力或是有財產
: 之後可以申請台灣國籍
: 感覺上不容易
: 戶政單位直接回答是他們也只能送件移民署
: 移民署確認後才是由戶政單位處理戶籍
: 大致上如此
: 移民署電話,02-23889393
: ※ 引述《domototice (明燈兒)》之銘言:
: : 只要獲得我國的國籍 應該可以受同婚專法的保障
: : 我有打給戶政事務所還是移民署問過了
: : 再請想結婚熱心的大大幫幫忙打電話問看看
: : 謝謝你
: : 一、原有的方式 不用放棄原來國籍
: : 外國人想成為台灣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 : 對於瑞莎成功歸化國籍為正港台灣人,就內政部也發新聞祝賀,表示歡迎瑞莎成為正港
: 臺
: : 灣人。不過如果外國人要拿到台灣的身分證,基本上得經過層層關卡,可能要經過以下
: 這
: : 幾項步驟:
: : 1、至移民署服務站辦理「外僑居留證」
: : 2、居留滿3年後,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歸化國籍」
: : 3、向母國申請「喪失原屬國國籍」、向移民署申請「台灣地區居留證」
: : 4、向移民署申請「台灣地區定居證」
: : 5、申請「戶籍登記」及請領「國民身分證」
: : 看似只有5個簡單的步驟,但其中還有更細節的規定要符合,例如與台灣人結婚的瑞莎
: ,
: : 在「歸化國籍」上,申請者符合以下規定包括:
: : 1、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5年以上。
: : 2、年滿20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 : 3、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 : 4、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 : 5、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 : 除了符合以上的情況外,當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時,也要準備許多文件,包括申請書、照
: 片
: : 、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等等,林林總總加起來每一個都要耗時許久為延
: 攬
: : 人才認定標準》。按規定除了中國與港、澳地區人士之外的外國人,只要被認定屬於科
: 技
: : 、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與其他領域的高級專業人才,在台灣居留5年,每年
: 居
: : 住滿 183 天,領有良民證明者,就可以申請歸化台灣且無須喪失原有國籍。瑞莎當初
: 在
: : 還沒修法前,還十分努力地想歸化台灣,真的讓人非常感動!。
: : 二、 比較快速的方式  要經過部門的同意  比如教育
: : 為延攬優秀外國人才,立法院前年底三讀通過國籍法修正案,推出《歸化國籍之高級專
: 業
: : 人才認定標準》。按規定除了中國與港、澳地區人士之外的外國人,只要被認定屬於科
: 技
: : 、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與其他領域的高級專業!
: : 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
: : 人才認定標準》
: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30033
: : (二)在農業、工業及商業之農業開發、農產運銷、機器設備、半導體、
: : 積體電路、光電、資通訊、電子電路設計、生技醫材、精密機械、
: : 汽車零組件、系統整合、大眾傳播、法律、 保險
: :   、銀行、翻譯、諮詢顧問、綠色能源、醫療照護、文化創意或觀光旅遊
: :    等企業擔任專業職務,具傑出專業才能或有跨國經驗為我國亟需之人才
: : 裏頭點進去看還有很多分類
: : 為加強延攬外國專業人才留台,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24日)通過「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
: 人
: : 才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明定持梅花卡的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採簡便程序,不必再檢
: 附
: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理由書,改由內政部主動向各主管機關函詢,經同意推薦者
: ,
: : 免提審查會審查。目前持有梅花卡的90名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將可立即受惠
: : P.S.日本方面
: : 第二十四條
: : 婚姻僅以兩性的自願結合為基礎而成立,以夫婦平權為根本,必須在相互協力之下予以
: 維
: : 持。
: : 關於選擇配偶、財產權、繼承、選擇居所、離婚以及婚姻和家族庭等其他有關事項的法
: 律
: : ,必須以個人尊嚴與兩性平等為基礎制訂之。
: : 這個第24條 的這條就鎖死了同性婚姻但是
: : 第十三十四條又說 謀求幸福 以及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 第十三條
: : 全體國民都作為個人而受到尊重。對於謀求生存、自由以及幸福的國民權利,只要不違
: 反
: : 公共福利,在立法及其他國政上都必須受到最大的尊重。
: : 第十四條
: : 全體國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政治、經濟以及社會的關係中,都不得以人種、信仰
: 、
: : 性別、社會身份以及門第的不同而有所差別。
: : 華族以及其他貴族制度,一概不予承認。
: : 榮譽、勳章以及其他榮譽稱號的授與,概不附帶任何特權。授予的榮譽稱號,其效力只
: 限
: : 於現有者和將接受者一代。
: : https://reurl.cc/9zKa0j
: : 日本可以透過領養的方式
: : 入戶籍 即可
: : 對不起文章太長 謝謝您的閱讀!
作者: domototice (tice)   2020-01-22 19:39:00
現在可以不用放棄國籍..= =+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1-22 20:07:00
一般通例是要放棄原國籍; 不用放棄的是例外,得要通過"外籍高級專業人才歸化" 審核,要很有成就才有可能
作者: domototice (tice)   2020-01-22 20:09:00
了解了 謝謝大大!!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3上面是相關規定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20-01-22 20:49:00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20-01-22 22:18:00
作者: domototice (tice)   2020-01-22 22:26:00
保險業 或者翻譯 都有可能可以 試著去參加比賽得到佳作 或者獎狀等等
作者: freetofree (無)   2020-01-22 22:57:00
作者: domototice (tice)   2020-01-22 22:59:00
money or reward for pay 推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20-01-23 15:52:00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20-01-23 17:42:00
我有很含蓄的說了,感覺上不容易我當天也有跟移民署一直反覆問,183天,還要數年,還有一堆規定這是很困難的事情移民署說沒辦法,規定就是這樣
作者: domototice (tice)   2020-01-23 17:54:00
只能說結婚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不過既然在一起了就會期待那一天的到來八
作者: romacapri (romacapri)   2020-01-24 00:08:00
不是「中華民國國籍」嗎? DPP又還沒修憲怎麼自動變成台灣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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