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同婚法"將來有可能會被搞到被下架嗎?

作者: wego5566 (WEGO!)   2019-05-23 02:49:56
大家好,我是公館憲法小天才,上憲法課的時候,老師和助教都誇獎我說
我憲法學得不錯,期末考還拿到A+,我覺得我應該可以從憲法的觀點來跟
大家分享下意見。
一、一旦國民黨完全執政,要修惡施行法是沒問題的,但應該不會廢除。
因為解釋上有可能會發生在新法還沒出現前,同志可以依民法結婚的
問題在。不過修惡是完全可行的,不論是在理論層面或現實層面。
二、談婚姻可以提到制度性保障,但談同婚,請千萬不要用到制度性保障
這個詞,這對同婚來說跟自殺沒兩樣的概念。制度性保障是德人卡爾
舒密特氏於威瑪共和時期所提出,目的是要解決威瑪憲法的基本權無
法有效落實人權保障的困境。制度性保障指的是一些長久慣習先於國
家的制度,即使在國家成立後,國家仍有義務立法予以保障並確保該
制度的核心領域不受國家侵害。婚姻是個老制度,這大家想必沒爭議
,但傳統婚姻僅限一男一女,這應該也是合乎當前世界的歷史經驗,
不然大家在爭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婚的國家是在爭什麼。所以說,以制
度性保障為由,說同婚破壞傳統婚姻的核心內涵,這個論述途徑是可
行的,因為這老制度本身從來沒有同性結婚的要素存在。相信大法官
在748號解釋裡也很明瞭這個問題,所以大法官並沒有在該號釋字裡
提過制度性保障這個詞。更重要的是制度性保障這概念已經過氣到沒
人在提了,我們憲法又沒像威瑪憲法這麼廢,不需要用到這概念。
三、接著請各位看一下748的解釋文(只有解釋文具拘束力喔,理由書沒有
)上面寫說:「…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
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大法官從來沒說過要給同
志跟民法一樣的婚姻制度才叫合憲,只說立法者必須制定一個法律制
度,保障同性間可以成立一個「永久結合關係」,這個結合關係要叫
什麼,完全看立法者高興。當然內容上不能比民法婚姻的保障強度低
,只是名稱是什麼可完全沒要求喔!
四、所以說,第一步,把這個同性婚姻直接改叫同性伴侶關係可不可以呢
?是沒問題的。第二步,把葛林岱樺德的第三人否准條款放進來可不
可以呢?有不小的機會是可以的。其他還有很多修惡的手段就不一一
列舉了。甚至把整套萌萌的草案來個舊瓶裝新酒也是可以的。
五、簡單來說,只要合乎保障「永久結合關係」這個大前提,修惡的空間
很大,而且不會違反748意旨。修惡之後,應該會馬上施行。依法不溯
及既往的要求來說,修惡前結的婚應該都沒什麼問題,當然修惡後才
締結關係的就要倒楣了。
六、修惡後有很高的機率得要再提一次釋憲,可是提起釋憲不具有阻斷法
律生效的效果存在,除非釋憲贏了並且立法者也照新釋字改了,不然
修惡的法律可能會執行很長一段時間,我保守估計起碼五年起跳!
七、修惡後的釋憲案贏的機會高嗎?我個人認為機會不高,因為748給的立
法空間是很大的,談什麼保護不足或欠缺保障,幾乎是不可能成立。
可能的路徑或許只能從平等權和比例原則的審查下手,強調欠缺立法
正當性、欠缺必要性,無法通過狹義比例原則審查之類的。但是整個
論理鋪成會弱很多,大法官也會面臨更強烈的抗多數困境的考驗,基
於政治現實可能就會屈服。
八、在國民黨沒倒店之前,同志婚姻的命運某種程度上已經和民進黨的政
權綁死在一起了,特別是在單一選區下,不管是總統或立委,幾乎沒
分裂投票的本錢。比方說,郭、柯、蔡三人競選總統,我不投國民黨
的郭,選擇投小清新最愛的柯行不行?可以!但郭當選的機率會驟升
,最後很可能還是變國民黨執政。這就是單一選區好玩的地方,只要
有一個陣營分裂,除非發生棄保,不然難逃敗選命運。立委選舉可能
相對簡單一點,例如只有時力和國民黨選,投時力肯定安全。不過如
果是社民、民、國三黨時,跑去投社民就是幫助國民黨勝選。在三咖
督的賽局中,同志的選項恐怕會變得極為艱難,到底要順從厭惡民進
黨的本心,去投給相對順眼的小黨呢,還是要相忍為同婚,逼自己去
投那看了就噁心的民進黨呢?恐怕會成為2020同志在投票策略上最艱
困的選擇。
九、不過對藍甲就沒這問題啦~嘻嘻~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基本上有點複雜,在假設2020國民黨立院過半的狀況來談好了。
: 1. 國民黨確實可以立法修惡或是廢止748施行法,我是說實力上。
: 2. 依據748解釋,同性婚姻屬於婚姻自由的平等保障,且理論上婚姻制度屬於制度性保障。
: 廢止修惡748施行法,在結婚部分有違憲疑慮,但親屬關係部分有點難說。
: 3.假設真的修惡廢止748施行法,確實戶政機關會停止受理結婚登記,
: 但是若釋憲後被判決違憲,結婚登記可能會回來,但是中間搞的大家人仰馬翻。
: 4.假設憲法認為廢止修惡不違憲,但也可能因為缺乏保障或是保障不足而違憲。
: 。
: 5.結論就是想結婚的最好快點去登記,然後2020記得讓國民黨落選。。
: ※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 因為我沒出櫃,同婚法通過之後,我的群組裡面就看到有人說
: : 那些死gay不要太得意,先讓你們開心一下,之後一定會把這歪法給下架
: : 所以想請問一下,同婚法實施之後,真的有可能會因為家長團體或者宗教團體的關係
: : 將來真的有可能再次變回同志不能結婚的情況嗎??
: : 還是不可能,同婚法只會越修越好呢??
作者: amoraqua (子非魚)   2019-05-23 03:15:00
這兩年看起來民進黨其實不噁心啊,不會為了老鼠屎不吃粥去吃屎吧!
作者: fxjing (我跟別的男人不同)   2019-05-23 03:17:00
我以為要鼓勵投廢票啊哈哈哈哈
作者: HansonTEvo   2019-05-23 04:00:00
https://i.imgur.com/Zcp5FoV.jpg看來你好像沒有把理由書讀通……但我相信修惡是有可能的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5-23 04:01:00
748解釋文裡都有"保障人民婚姻自由"跟"結婚登記"了,所以不是只有永久結合關係,裡面是婚姻寫的很清楚了還是結婚登記裡的結婚不是"婚姻"?
作者: totaketotake (Ed)   2019-05-23 04:13:00
如果只從文字的邏輯去理解,逾期未修訂才是結婚登記(因為現行法律沒有類似的規範),若沒逾期的話,好像沒有寫死啊
作者: taging (靦腆魚)   2019-05-23 05:53:00
請問憲法小天才 「內容上不能比民法婚姻的保障強度低」那為何還能有林岱樺的那種條款,以及現行的不能共同收養跟跨國呢?
作者: totaketotake (Ed)   2019-05-23 06:10:00
林條款我也無法理解,同問。但是,收養和婚姻自由是兩回事,沒必要綁在一起談,748 內文也僅就討論婚姻自由而沒提及收養。另外,國際婚姻是國際私法的範疇,民法是國內私法,也是不一樣的。
作者: SredDonita (S紅_多妮妲)   2019-05-23 08:07:00
解釋文寫婚姻自由平等權,然後可以不叫婚姻,也不是婚姻?
作者: banbee100 (BB)   2019-05-23 08:56:00
同感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9-05-23 09:47:00
https://tinyurl.com/y4m6jjle解釋文提到「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也提到「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結婚自由,包含「是否結婚」暨「與何人結婚」之自由
作者: replaykaws (邪惡的邱比特)   2019-05-23 09:58:00
什麼都大法官沒說!平等權你放在哪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9-05-23 10:30:00
婚姻自由可以歪成不讓你結婚 那宗教自由可不可以歪成不讓你信教?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5-23 10:31:00
版上大概很少人知道 美國法律上講的信仰自由其實是用信仰剝奪你其他方面的自由 所以才會有反彈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9-05-23 10:33:00
當一個很直觀的名詞 要用這麼長篇幅來講 就是在凹吧這種凹法根本是把台灣人當成白癡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5-23 10:37:00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4/3181308台灣不只當初的釋憲是援引美國法律現在的專法保障宗教自由也跟美國有關
作者: ksng1092 (ron)   2019-05-23 11:59:00
解釋文裡面既然主旨就是保障婚姻自由平等,你給個無婚姻之名亦無婚姻之實的東西然後說沒有違背釋憲文?沒錯民法婚姻不等於婚姻,但是要說伴侶制也是婚姻這根本鬼扯了
作者: totaketotake (Ed)   2019-05-23 20:39:00
能否請 umano 大大解說一下信仰自由,我想了解歷史淵源我記得第一次看法學大意時,學到一個概念:法律是,將日常生活的行為概念化後訴諸於文字。乍看之下結婚很直觀,只要幾句話就搞定,但是實際上要將一個行為法律化是非常複雜的,因此才有這些討論。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5-23 21:42:00
美國憲法修正案第1條保證信仰自由 美國對各種宗教非常寬容宗教被視為基本權利 19世紀吵教會分裂與財產歸屬的問題20世紀吵一夫多妻 政府會干涉的主要是重婚 活人獻祭 殉教其他的怎麼搞都沒人管你
作者: Sauter (小菜一盤)   2019-05-24 02:12:00
藍甲照樣爽投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9-05-24 10:00:00
推這篇很完整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9-05-24 10:38:00
台灣的宗教自由跟美國脈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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