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秀雯律師:
反同宗教陣營提出三個絕地大反攻的方式:
一、聲請大法官釋憲。針對愛家三公投以及行政院、立法院的同婚專法,再次請大法官作
出解釋。
二、立法院通過的同婚專法作複決。再次由人民來複決,真正落實民主的民意。
三、透過明年(2020年)選舉把公義彰顯出來,選出符合聖經真理和國家法律的人。
我(許秀雯)的想法是:
一、反同聲請大法官解釋的依據大概會是公投法第30條第3項:「立法院、直轄市議會或
縣(市)議會依第一項第二款制定之法律或自治條例與創制案之立法原則有無牴觸發生疑
義時,提案人之領銜人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不過,基本上我個人不認為他們走這條路
有太大勝算,畢竟公投只能決定同婚立法的法規形式(不修民法,另訂專法),不能凌駕
或推翻釋字748肯認同性二人享有平等結婚自由的拘束力。
二、反同要提同婚專法「法律複決」公投,首先還是要能通過中選會的審查,然後在台灣
同婚法制化後,同志可以結婚、紛紛結婚,而社會沒有因此如他們所稱「崩解」的狀況下
,他們是否還能煽動出那麼多不合理的恐懼與偏見贏得公投,我認為是一個疑問,不過,
這個仗若最終避免不了的話(若中選會還是審查通過其公投提案),我們恐怕也只能應戰
(屆時中選會及法院是否還是會認定同志不是利害關係人?現在不能確知)。
三、推選代表反同宗教信念的政治代理人,這個政治操作是他們無論如何大概都會努力去
做的,雖然藉由參政是否真的就能輕易把同婚專法廢除或修改得更次等(國民黨賴士葆委
員所謂2020改回來),我個人覺得並非無疑。但為了讓台灣更友善,不要有倒退的風險,
任何恐同政治人物的出線對同志當然不利,所以,支持同志平權的人能做什麼?我的想法
是:在2020請投票給支持同志的政黨(如民進黨、時代力量)及明確支持同志的立委候選
人,讓更多支持平權的力量集結起來,一起力拼反同公投兩年的拘束力(專法施行兩年後
)過後,同婚專法不但不被翻盤,而是進一步更完整、平等,不再隔離、回歸民法。
補充:公投法第30條第4項規定「經創制之立法原則,立法機關不得變更;於法律、自治
條例實施後,二年內不得修正或廢止。」所以理論上同婚專法實施兩年(即到2021/5/24)
後,可以修改回歸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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