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婚專法微調 立委,官員因這席話哭成一片

作者: pederast (96141129)   2019-05-17 08:10:45
一個無聊的觀點
說說自己的想法
今天應該是逐條表決
然後目前有動過的條文應該是1、2、4
因為第1、2條都拿掉婚姻的字眼了
只剩第4條有結婚登記的文字
怕就是第1、2過了之後,連第4條都被妥協掉沒有婚姻的字眼,整部法律完全沒有提到這
個施行法的規定到底是不是婚姻
但又很高興地覺得
假設只剩第4條有說結婚登記
不再出現同性婚姻這樣的區分
是不是又跟民法派的目的接近了一點
總之
希望今天有好事發生
※ 引述《wayne62 ( )》之銘言:
: 內幕》同婚專法微調 立委、官員因為這席話哭成一片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92892
: 2019-05-16 23:25
: 〔記者蘇芳禾、彭琬馨/台北報導〕台灣可望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國家!
: 同婚專法明(17)日將在立法院表決,立法院民進黨團今天公布微調版本,
: 將條文中「同性婚姻關係者」改成相同性別兩人,原本的「登記」改為「結婚登記」。
: 據透露,對於區域立委們面對的壓力,行政院長蘇貞昌以當年美麗島大審的生命威脅,
: 還有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家被闖入的往事,拜託黨籍立委面對壓力,支持微調過後的版本
: ,「請大家明天勇敢的站在一起,請大家在明天歷史性的時刻投下關鍵的一票。」
: 立法院明天將表決多個版本同婚專法草案,首先將會表決民進黨團在晚間提出的最新
: 「微調版」,接著還有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
: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代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反同團體所提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
: 以及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家族的基金會遊說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所提的
: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
: 黨團成員表示,只要微調版本可以率先順利通過,就沒有其他版本的表決問題,
: 很快可以結束。
: 民進黨團成員今天下午赴行政院參加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與會者轉述,
: 挺同立場鮮明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先是提議,應黨紀處分跑票立委,
: 並且移送到黨中央處理,這樣也可以讓大家有投票的依據。
: 不過高雄立委許智傑則是反對,表示自己面臨很大的選區壓力;
: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哽咽表示,若祭黨紀,自己可能面臨教會、黨的雙重壓力。
: 蘇貞昌聽完後,以當年美麗島大審事件和林宅血案(美麗島事件爆發期間,
: 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的母親和雙胞胎女兒被刺殺身亡,長女受重傷)指出,
: 當時全台灣有近千位律師,不過只有15個律師站出來為受刑人辯護。當年,
: 他的女兒蘇巧慧3歲、立委邱議瑩8歲,邱議瑩屏東老家就在蘇家附近,
: 甚至有反對者拿著斧頭衝進邱家要砍殺,他們當時都是少數,也面臨了更多的死亡威脅

: 蘇貞昌接著表示,各位委員有的做一屆,有的做好幾屆。大家在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幾百

: 幾千件,但將來可以拿出來談的、拿出來講的,其實不多。將來一定會被問到的,
: 一定有明天同婚這一案,「你可以拍胸脯、很大聲地說:「你看,當年壓力是多麼大,
: 但我還是頂下來了,我投下關鍵的一票!」當然,你也可能被自己的孩子、孫子問到:
: 「當年那歷史性的時刻、歷史性的一天,你為什麼沒有站出來?」
: 蘇貞昌話還沒講完,邱議瑩和在場許多立委都哭了出來,現場立委們哭成一片,
: 內政部長徐國勇也拿出手帕頻頻拭淚。
: 對於有部分立委希望把「結婚登記」改為「配偶」登記或是同性結合,徐國勇則說,
: 只有用「結婚登記」,才符合戶籍法的名稱,這是專法的底線,希望大家要勇敢承擔,
: 不要讓模糊的條文造成基層戶政人員的困擾。法務部官員也同意徐國勇說法,並表示,
: 這樣的意旨才符合釋憲內容。
: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管碧玲則是在會議中拿出微調過的建議修正條文,
: 希望黨團成員能夠支持。最終會中作成「團進團出」的決議,至於是否祭出黨紀處罰,
: 黨團仍未有定論,有待明天上午六點半的黨團大會決議。
: 根據民進黨團晚間公布的同婚專法微調版本,第1條部分,原政院版草案為
: 「為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
: 永久結合關係,以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特制定本法。」建議修正版本為
: 「為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施行,特制定本法。」
: 第2條部分,行政院版草案原條文為「稱同性婚姻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二人,
: 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 修正版則改為「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
: 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 第4條政院版草案原條文為「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 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登記。」修正版為「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
: 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

: 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 管碧玲也在晚間的黨團記者會中強調,只是文字微調,內容沒有改變,
: 完全採用大法官釋憲文的文字,不增加、不創造新名詞。
: 知情人士透露,民進黨團有組織一個同婚修法小組,裡面包含黨團幹部以及
: 原本極度反對行政院版的南部區域立委,在各方腦力激盪下,最後產出A、B兩版本草案

: 其中一個版本,就是民進黨團今天晚間端出的「微調版」;
: 另一個草案版本雖然受到更多反同、區域立委的支持,不過因為沒有婚姻、結婚等字眼

: 最後沒有獲得府、院的支持。
: 這名人士說,「微調版」是府、院最後妥協的底線,拿掉了「同性婚姻」等文字,
: 改以中性的釋憲文為基礎,並且在條文中加入「結婚登記」文字,
: 這個版本比微調前的行政院版草案獲得更多中南部區域立委支持,
: 有待明日在立法院院會中表決闖關。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5-17 08:13:00
不是只剩第4條有婚姻字眼,是第1/2條拿下婚姻字眼,改用大法官解釋文。第四條因此要新增結婚字眼,第四條本來是沒結婚兩字的。
作者: serenitymice (靜鼠)   2019-05-17 08:14:00
人家異性婚是放在民法婚姻章,你專法沒有結婚兩字誰知道你這個關係是什麼,婚姻?結合?伴侶?家屬?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5-17 08:15:00
至於你的擔心同我,怕第四條生變,畢竟先表決1/2才表決4的~~
作者: serenitymice (靜鼠)   2019-05-17 08:16:00
喔幹,眼殘看錯,請無視我QQ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5-17 08:16:00
第四條的"結婚"二字,內政部跟法務部都說一定要留的
作者: besthero   2019-05-17 08:25:00
希望藍甲指示如何修改
作者: HuaLan (~華藍~)   2019-05-17 08:26:00
基本上一定要有婚姻 結婚的字眼 不然就違憲 這算政府堅持只能期盼民進黨從上到下能整合成功 府院都那麼賣力在拉票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5-17 08:37:00
前兩條只能妥協改用釋憲文,這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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