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希望大家今晚能在甲板發篇挺同文

作者: nalusiya (努力加餐勿念妾)   2019-05-16 21:16:38
因為如果只有一兩個人發文
很容易就被認為是洗板
而且只靠他們 人也是會累的
-------久違的發文分隔線
我希望有人能夠就我的標題回應
寫一篇自己的心情
不用談到綠甲藍甲
只要寫一篇自己對於同婚的感想
或是經歷心得
不必參雜諷刺或謾罵
因為明天一到
今晚的事也終將成為過去
所以
【珍惜現在的心情】
是我發這篇文的出發點
然後在文章的最後
註記:希望大家明天到立院現場聲援
算是個人小小的請求(跪)
--------開始正文的分隔線
在太陽花以前 我根本沒上過街集會遊行
抗爭什麼的對我來說 真的是很遙遠
出門釣男人都來不及
怎麼可能想要頂著太陽
拿著一大堆的標語看板跟旗幟
還扯著喉嚨大聲地嘶喊所謂的理念及堅持
當時
我真的覺得那是徒勞無功
雖然不知道這麼說適不適當
但我真的很高興我的生命中出現了太陽花這件事
我了解到
不是只能一直怨天尤人
也不是一直喟歎自己人微力薄成不了事
事情總是得有人要去做
說實話
我也真的沒有那樣的勇氣可以去當一個勇往直前的傻子
但我發現
我起碼能夠當個跟隨者
貢獻我能貢獻的後援給他們
能夠多一個人拿標語或旗幟
或許就能多一個人看到我們這群人
多十個人看見
也許我們就能讓其中的一兩個人了解相關議題並表示支持
能多一個人的金錢贊助
就能多產出一些人力或物力支援
也就更有可能讓活動擴散出去 擴散開來
但這些的確只是美好的理想論
現實永遠都是來得艱峻許多
在某些部份我們跌倒了 挫敗了
但總有些人能夠再一次地站起來
拉起我們這些靠自己沒辦法站起來的傢伙們
我知道他們不是超人
也是會累
會失望
但他們更清楚【自己必須比別人更堅強】
因為事情總是得有人去做
這並不是一份榮耀鼓舞著他們去扛下這份責任
更多的是對同志們處境的不忿與不捨
再再提醒著他們
《如果能讓悲劇就停在我們這一代》
那這就夠了
在同婚法案通過的同時
我想我會有更多感慨
一路走來 許多人在這上面所付出的
時間 金錢 汗水 眼淚 生命
都會被明天的結果賦予意義
我真的很想明天的投票票數大贏
讓大家能好好地大聲吶喊出來
也替那些缺席來不及發出勝利歡呼的人們
大大地叫幾聲:
我們終於可以一起回家啦!
------正文結束的分隔線
這篇文除了抒發我自己的心情
其實也是希望有空的人
明天真的能排除萬難能來現場助威
我們希望能被看見的人數越多越好啊!!!
我知道板上不乏比我文筆更好的板友
所以希望能夠拋磚引玉
而覺得自己文筆不好的人
我覺得這也是一個契機 來練練膽量
畢竟明天早上八點半終究是會來的
如果現在能開始動筆寫文
總是一個開始^_<
作者: crisp0617   2019-05-16 21:17:00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9-05-16 21:19:00
我第一次上街頭是比太陽花稍早一點的洪仲丘事件。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5-16 21:20:00
軍方那個我也有去
作者: crisp0617   2019-05-16 21:21:00
行有餘力的話也去支持的立委那邊留言打氣一下,明天也全靠他們支持了
作者: sl88232004   2019-05-16 21:24:00
推推
作者: waa006 (賣問阮A名)   2019-05-16 21:29:00
感謝大家的努力
作者: lurara (魯拉拉)   2019-05-16 21:30:00
想支持就會支持,大部分的只是想搭順風車
作者: robbysu (羅比NO.4)   2019-05-16 21:34:00
作者: ting4321 (ting4321)   2019-05-16 21:36:00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9-05-16 21:46:00
明天不會是結束 至少明年KMT沒有大贏才是有可能告一段落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5-16 21:49:00
感謝勇敢發文的各位...
作者: tommy666 (醋醋)   2019-05-16 21:53:00
作者: focus9 (洋甘菊)   2019-05-16 21:53:00
作者: dc5408 (Kevin)   2019-05-16 22:17:00
推,大家加油
作者: zxcv200298 (聽說傅大喜歡啪啪啪)   2019-05-16 22:24:00
推,明天不能去的我幫大家加油
作者: sean0126 (疾風知勁草)   2019-05-16 22:35:00
除此之外、也勇敢的去各個立委的臉書留言好嗎?我已經留言快十個立委了、繼續努力中
作者: tephan   2019-05-16 23:44:00
作者: missdo (missdo)   2019-05-17 00:58:00
可不可以不要再把自己的立場強加在這個社會身上?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5-17 01:17:00
曾老師勉勵年輕一代的基督徒法律人,當法律專業與聖經價值相互抵觸或不合的時候,應該要選擇聖經價值,而反過來用自身專業法律論證使現行法或未來法律政策,盡量不牴觸聖經價值,這才是身為一位基督徒法律人應該要做的事。
作者: fiction4569 (廢)   2019-05-17 01:45:00
噁爆,肉身在這,腦袋眼睛想的跟看的都不是這裡的事
作者: palytoxin (palytoxin)   2019-05-17 03:05:00
台灣不是宗教國家、基督徒要守教義是你們教徒的事、其他人沒必要配合你們
作者: jengmei (鄭小妹)   2019-05-17 09:00:00
嘔甲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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