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 伴侶盟:請朝野黨團退回反同草案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9-03-13 21:33:38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請朝野黨團退回反同草案,拒絕讓違憲法案逕付二讀!
http://bit.ly/2HrRRBU
針對反同組織「下一代幸福聯盟」交由國民黨賴士葆立委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
」(下稱:反同草案),我們懇請朝野黨團及立委退回該草案,並於週五(3/15)立法院院會
反對該反同草案「逕付二讀」,該草案明顯違憲,已徹底逸脫釋字748意旨,欠缺與行政
院版草案併案協商之基礎,我們懇切呼籲朝野黨團不應允許其逕付二讀與行政院版「司法
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併案協商。
若反同法案週五成功逕付二讀,將與行政院版一起協商,很可能會使行政院版這個已經退
無可退的版本向下削減為明顯違憲、侵害同志權益的版本!所以我們請所有支持平權的朋
友今日就用行動(打電話、臉書留言...)向各朝野黨團及立委表達:「本週五(3/15)立
法院院會,請退回國民黨賴士葆立委代反同組織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並堅定拒
絕讓該違憲法案「逕付二讀」。
理由如下:
ㄧ、依照法位階理論,法律案的公投結果不能凌駕憲法,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已改變婚
姻定義(即婚姻應不限一男一女),要求應立法「平等」保護同志之「婚姻」自由,因此
任何法律均不能否定或推翻大法官釋字748之要求。反同草案稱同性二人之結合為「家屬
」,且實質內容亦顯不平等,無從達成同性別二人「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顯無法矯正
違憲缺失。
二、反同草案把依照現行法就能取得的效果,包裝為對同性伴侶的保護,這是對同志公民
的嚴重羞辱。
反同草案雖承認同性家屬有遺產繼承權,但綜觀草案其餘條文所稱之扶養義務、日常家務
與醫療事務代理、生活費用、財產、監護、扶養家屬的免稅額計算等規定,外觀上似是為
提供同性別二人保障,實則在現行法規下,當事人若特別安排即能取得相同效果,草案如
此設計,與其說是保護同志,不如說更接近於對大眾施加騙術,對同志橫加羞辱。
依照法務部105年6月29日法律字第10503510300號函:「同性伴侶雖非親屬,尚得依民法
第1123條第3項規定取得家屬之身分。又戶籍登記及戶政機關辦理之同性伴侶註記,雖與
民法家長家屬之認定未必一致,仍得作為證明方法之一種,並由權責機關依職權審酌認定
。」也就是說,只要是同居並辦理同性伴侶註記者,基本上應認符合民法第1123條家
屬身分,在扶養義務、日常家務與(若干)醫療代理、生活費用、扶養家屬免稅額計算上
,已能主張比照現行法相應之規定,根本無須依本草案規定特別登記為「同性家屬」就能
達成。
另依照民法1092條與1093條,父母本就有委託監護與指定監護的權利,也就是說
即便沒有本草案,有生養小孩的同性伴侶本就能透過委託監護與指定監護讓另一半也能共
同照顧孩子。但同志團體之所以堅持要能讓同性配偶雙方都能和孩子建立親子關係,是考
量到家庭的穩定性與兒童的最佳利益,若家庭不幸面臨同性配偶一方死亡,其遺產至少可
以順利留給子女;若雙方分手,基於雙方都對孩子相等付出,兩人可以平等協商孩子的監
護、扶養、探視事宜。
至於反同草案規定同性二人可以書面約定財產為公同共有之規定,也只是「虛晃一招」的
設計,真相是,依照現行法,任意兩人只要訂立合夥契約,也能達到財產公同共有的目的
,並在拆夥時進行財務分配,簡言之,本草案並未真正提供同性伴侶更進一步與確實的財
產制度保障,僅因不願讓同性二人的結合直接等同婚姻配偶,所以捨近求遠「設計」出這
種等於要同性二人另訂「合夥契約」的所謂「同性家屬財產制」。
三、反同草案不允許同性結婚,亦未有準用配偶身份的相關設計,對同性伴侶的權利保護
非但難稱平等,且顯然將掛一漏萬。
台灣與配偶相關之法規多如牛毛,同性家屬的身分關係依本草案並非配偶亦不能準用比照
配偶規定,在此情形,掛一漏萬是已知且必然的結果,顯無可能符合釋字748號所稱「平
等」保障!
延伸閱讀:伴侶盟3/10公開聲明稿 https://reurl.cc/K4ML9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9-03-15 10:46:00
憲法還真沒說中立獨立只說超脫黨派 獨立行駛職權 這跟權力分立不是同件事情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19-03-15 10:09:00
五權分立根本= =
作者: danny78317 (danny)   2019-03-15 08:05:00
不是憲法說的嗎然後你可以舉智障的點在哪嗎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9-03-14 22:27:00
誰跟你說的 = = 孫文的五權憲法是智障理論 哪個國家不是三權分立而且誰說司法 監察 是獨立的
作者: inouekaoru (KJ)   2019-03-14 22:14:00
立法是跟行政對抗啦!司法、監察、考試都中立獨立的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9-03-14 18:21:00
748號解釋說得很清楚了啊 專法或民法的立法自由式有限縮的 平等保護原則代表同性婚姻的權利義務要跟異性完全一樣 在此範圍內採有立法形成自由至於立法跟司法的對抗本來就是權力分立的重點啊...而且台灣一直以來都是靠大法官再往前推 從戒嚴時期就是這樣 我不覺得讓大法官去面對民意是危險的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9-03-14 15:33:00
學理上所有憲政機關都有遵守憲法的忠誠義務 不管是那一個部門 這代表立委在立法時也應該依照憲法精神立法 不得違憲立法 至於你說的立法違憲但依然通過是實然上立委本身並不認為通過法律違憲 後來被人民或其他機關聲請大法官解釋推翻 這跟三讀程序立委必須遵守憲法的忠誠義務沒有關係呀而在本案中 大法官748號解釋已經明白的說出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 這很明確了 也就是立委必須依照748的精神跟原則立法 跟以往不一樣的是以前都是先立法再釋憲 但這次是大法官認為國家未保障同婚屬於規範不足的違憲 所以要求立法院必須立法保障 這有很大的區別簡單說以往都是先立法再釋憲 但這次是先釋憲後立法所以立委有憲法義務遵照釋字立法法制局在立院提出草案的時候也會明白的指出這是違憲之法只是政治實踐上立委可以不鳥而已 但不代表應然層面上他們違憲立法是OK的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4 15:50:00
這是應然與實然的問題,搭配司法是否要介入立法形成自由實然來說,就是我所說的,你是先成法,後被幹掉你可以在學理上說他們未盡應然的守憲忠誠義務但他們是具直接民意的代表,實務上根本沒影響這樣立法與司法對抗自然是非常不健康但權力分立下,是出於善意慣例而非有約束不能這樣搞基本上這都是危險水域啦,期待不要發生還是比較好的讓他在正常狀況下被封殺,自然不需要考慮到這麼複雜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3 22:04:00
zzzz 要求退回根本無法據,只是多給民進黨團壓力即便真有違憲也是成法後才會產生有人法益受損可提釋憲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9-03-13 22:13:00
03/05國親黨團提案退回748施行法,也投票了,又依何法?http://bit.ly/2TyR60V只是國親立委人數不及民進黨,所以退回失敗。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3 22:27:00
退回是純粹的政治行為,不是伴侶盟洋洋灑灑一大篇法你追加了再多正當性,也無法阻止退回後給人做文章說只給政院版直達車,不給其他黨團同類型案子過這件事最合理的作法就是在二讀時靠票數正常封殺剩的事情十之八九是多做的,也突顯同團無遊說力和信任力該案就算看似有再多違憲,那也是成案後由大法官釋憲處理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9-03-13 22:35:00
那我們付立委薪水幹嘛?一切都成案後再釋憲就好了。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3 22:35:00
同團就是這樣傻啊,盡是做一些有版面沒效果的事政治事情就是用政治解決,阻力最小的作法應該是呼籲主要政黨完全支持政院版,不要偏離,這對立委們最安全了這次付立委薪水是讓他們之後投反對票的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9-03-13 22:40:00
我的意思是,有問題的案子,「立法委員」不用為我們把關嗎?為何是所有東西都讓它先過就對了,以後有問題再來釋憲?
作者: jorz (tung)   2019-03-13 22:51:00
反同要提爛版本跟政院對決最好 該提同性伴侶法才可怕*改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3 22:59:00
"有問題"是挺同派的判斷,不是反同派,在法律上都是0分舉美國為例,保守州的州議會很多反覆提提限縮墮胎的法案過關後才在州或聯邦的各級法院被打槍判定違憲可以看出"法案有沒有違憲"並不是立法機構立法的先決要因用白話來說,人家也有金主要交待,不必連秀都不給人跳嘛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9-03-13 23:09:00
這是同志團體必要的政治表達,送案歸送案重點是接下來要請民進黨堅守政院板本,不讓反同送案反而容易有反效果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3 23:10:00
我同意這是必要的政治表達,只是主打退案不會成事罷了這階段就是不斷呼籲"政院版是合乎人權與公投民意的妥協"緊守遊說民+時約70票 扣掉 可以放給他倒戈的約10票
作者: yukienish (果果)   2019-03-13 23:16:00
基本上依民進黨團的做事方式,十之八九一定是會讓草案進入朝野協商,然後再推出閹割政院版,然後到最後又是兩邊都不討好。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9-03-13 23:25:00
基本上這議題已經沒有太多可以吵的空間,端看民進黨團是否要快點清戰場無論怎做都會被罵,但時間會證明一切
作者: thevoidfancy (揪娃水熊)   2019-03-13 23:42:00
親民黨跟國民黨根本是沒藥救;我不知道支持同婚投給國民黨跟親民黨的人在想什麼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3 23:49:00
民進黨團目前要做的目標都有做到囉748在3/5逕付二讀→進一個月冷靜期→4月中下旬二讀大戲各派該秀的秀完應該可以在4月底或5月初三讀走一下立院文書擬案流程再送總統府公布,勉強趕得上5/24只要748有在這流程裡,其他千百個草案要搭便車都沒差別到時票數講話…當然太多案變塞案+逐條審查式杯葛也不行所以認真說其實反同方還沒有認真杯葛,在打假球呢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9-03-14 00:05:00
時力5票 許毓仁1票 DPP不分區20票 這26票至少 還差31票DPP分區跑15票 應該還是能過半2席補選先算KMT贏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4 00:07:00
不要算得那麼緊張啦…簽署反同案的+幾票意外,10票就好跑到15票對心臟不好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3-14 00:15:00
同意clifflee,雖說反同的即使二讀後依舊會在那邊543,但這案不讓他一樣逕付二讀對KMT來講其實壓力大增(無法交差),這樣會在二讀會生更多問題(例如癱瘓二讀會)這法即使進去朝野協商又如何?難道時力會放水?協商沒共識的話,還不是要回到二讀會來對決,需要怕成這個樣子?真正決定就是在二讀會對決, 一條一條,一票一票,管你什麼法不給人作秀空間,只是逼得人家要搞場大的。試想只審748法的二讀會(政院版),在野黨還乖乖在那邊陪你唱戲表決?絕對是給你癱瘓二讀會(當然民進黨依人力優勢,硬要搞得頭破血流也是可以,但有這動力?),倒不如都進去二讀會讓大家上台發發言(做做秀)、投投票(做紀錄好交代),之後出來哭一哭說民進黨惡霸,成功完結,皆大歡喜重點是民進黨挺同派+時力要有足夠票數挺住,只要把握住這個,管他什麼法都一樣,至於那些藍甲派我就不抱任何希望了,那種變來變去的怎麼算?至於伴侶盟發發這聲明,叫叫板,自也是合理,提供足夠的壓力給挺同派跟黨團當權派,只是民進黨早就說會讓他們併案的了,這點沒啥好再吵了說閹割版的,先搞清楚什麼是黨團協商我預期都進去黨團協商後也協商不出個什麼,全都會破局等冷凍期結束後就直接併案全進二讀會了(都進二讀會對決,誰跟你在協商會讓步,讓步了不是自己找自己麻煩嗎?交了了差?時力肯對公投12案法讓步?KMT肯對748法讓步?想太多了,明明有更好卸責的二讀表決(數人頭,誰能怪不盡力?)可以用
作者: jengmei (鄭小妹)   2019-03-14 00:45:00
民進黨垃圾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3-14 00:46:00
你看很快就來民進黨垃圾了~~既然都被叫垃圾了,還要幫過748法嗎?去固票去算好票,遠比吵這個有意義。吵贏了但票不夠,你以為政院版在二讀會就過的了嗎?就不會被其他動議給更動嗎?
作者: jorz (tung)   2019-03-14 00:56:00
釋字施行法開得出50票嘛 有點擔心呢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3-14 00:59:00
民進黨的補選~~呵呵,看這態勢大概也.....要去算啊,固的了的票要固,固不了的讓他不出席或投棄權也都是方法有些民進黨非挺同的立委,讓他們選擇不出席或是棄權都是可以理解的,其他的挺同派就是都要到齊至於藍甲派的,有投票就算賺到了,不期不待之前的748法逕付二讀的程序投票贊成票不等於他們在二讀會逐條投贊成喔,搞清楚。這是兩回事,所以好好算吧你說那些有信仰壓力的立委,我是不覺得他們第二條會投贊成啦~~有選區壓力的也是如此
作者: jorz (tung)   2019-03-14 01:10:00
民40-45(66) 國1-8(33) 時5(5) 親0(3) 無盟0(1) 無黨0(1)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4 01:12:00
前面就說啦,安全範圍是10票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3-14 01:13:00
先看去連署KMT的公投12案法的有幾個民進黨的,再去看在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4 01:13:00
考慮到連署反同案的綠委應該是七名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4 01:14:00
這裡就要視為高度倒戈票,能棄權已是萬幸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3-14 01:14:00
的,最後再去算逕付二讀程序投票中投贊成的當中的民進黨立委中那些有信仰壓力/選區壓力的,這些都不應該算在贊成票估計裡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4 01:15:00
像tinmar那樣算到15票是很抖的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3-14 01:16:00
抖歸抖,但算悲觀點好這些反而應該打電話去遊說他們投棄權或不出席
作者: jorz (tung)   2019-03-14 01:17:00
要怎麼知道彰南高這幾縣市綠委的票開得出來?? 我都沒算進去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4 01:17:00
113/2= 57 扣掉綠主席所以要56民+時+無黨趙正宇 -15 幾乎是安全底線了你不信任開得出來也沒用了啊 XD同婚只能任民進黨宰割了(完全無誤)我這種中年沒指望有對象的,算得還比熱衷者勤真是莫名其妙 XD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3-14 01:26:00
之前逕付二讀程序投票,民進黨投56票贊成(其餘為棄權或未出席,皆視為非挺同票計算),56票贊成中,有6人去連署了KMT公投12案法,這樣扣下來基本上就剩下50席了,這還沒扣掉台東劉立委這種可能有壓力的票看起來弄成棄權或不出席的策略也要考慮所以電話打下去吧,那些不冀望他們投挺同,但希望他們不去投反同(棄權或缺席)同時,挺同的務必到齊,別再一堆藉口南部那些大概自覺很穩(西瓜區?但現在還是嗎?),除了少數宗教壓力的,大概都沒問題。至於中部(中彰)的那些根基本就不穩(非西瓜區,現在大逆風,更是岌岌可危區),反而選區壓力大漲,無法投贊成票的這區蠻多的至於東北方的那些,大概等同中部,已經大逆風岌岌可危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4 01:44:00
算票這種低級事給很多人不屑的喬柯來搞ok的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3-14 01:44:00
大概不敢得罪保守勢力了。這就必須給北部這些DPP立委鼓掌了,他們更岌岌可危(基本上我是看衰他們2020的),但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4 01:45:00
挺同派不要又左腦發作生事扯後腿就好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3-14 01:45:00
但還是大力支持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4 01:47:00
那些票是很難變贊成沒錯,不倒戈到反對就好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3-14 01:47:00
當人數不夠就易生變啊,喬柯再會喬也要有票可喬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4 01:48:00
你只能信他喬力高超了啊 XD太細節以及交換了什麼也不是外人能知道的目前先求悶聲發大財,給綠委多一點愛吧然後再信賴覺青很不屑的剛性政黨體制的威嚇力
作者: chanlucky   2019-03-14 09:28:00
二讀要過一定要過半票同意嗎?還是只要同意多於不同意即可?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9-03-14 10:21:00
所有憲政機關都有遵守憲法的忠誠義務 立法院三讀的程序就是要確認法案是否有違憲或文字修正 這公民課本有教吧 = =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9-03-14 10:43:00
https://blog.xuite.net/oodh_buzz/wretch1/98958378只能說違憲的法律判斷……我是持三讀程序無法處理的意見過往亦存在被坊間指稱違憲的法律,然後?多半沒事啊 XD
作者: Tristanh (Tristan)   2019-03-14 11:49:00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作者: vuvuvuyu (翔)   2019-03-15 20:12:00
監察考試被另外分出來一直被罵滿慘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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