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為什麼錯誤的事情就是不能切割?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3:04:59
因為我們是人
我們無法去禁止別人要有什麼行為
就像你想要切割毒甲、不戴套甲、雜交甲的行為是受到保障的、是自由的
同時你想要切割的那些族群的行為也是自由、受到保障的
你或許只是想要做意識形態上的切割
告訴大家 同志不等於毒蟲
因為這裡是台灣 所有的行為都受到法律約束
所以你除了在這發文也不能做什麼違反人身自由的事情
但你或許可以想一下
如果你這樣的思想拿到一個比較暴力、比較不法治化、比較不獨裁的國家 會發生什麼事呢?
像是菲律賓的總理就用非常暴力的方式去抓毒蟲不是嗎? 因為在他的思想中菲律賓不能被這些毒蟲帶壞 要把所有毒蟲都抓出來、切割 不管過程如何
這樣的意識型態有錯嗎?
當然沒什麼對錯,如果今天你是總理,你也可以大方的切割這些你想切割的人們。
但重點就在於,我們不是一個獨裁的國家、沒辦法照你想要的方式去這麼做
最後你的思想是想要保護「我們這群乖寶寶」的清白 爭取自己想要的權益
但另外有人的思想是
不管毒甲、藍甲、愛滋甲 都是甲 都應該被保護、保障
也有人的思想是
只要是人,都應該被保障應有的權利
更高的思想會貼近愛
如果只考慮到自己、而不考慮到別人 那就會讓人感覺思想上是自私的
就像那些敗壞你名聲的甲甲是自私的一樣
你也是自私的 因為你沒有考慮他們 當然他們也沒有考慮你
自私也沒什麼錯,但我們的意識可以很敏銳的偵測一個思想是來自於自私的、還是來自於愛
這也是為什麼你這樣的思想會被評為「納粹」思想的原因
因為 這樣的想法 離愛很遠。
※ 引述《KyrieIrving1 (King of Celtics)》之銘言:
: 每每當談到同志族群中有些存在已久
: 讓一般同志、反同都厭惡的「吸毒、雜交、染愛滋還不戴套安全行性為」的問題
: 當反同的提出質疑 他們說你們就是汙名!惡意攻擊!不瞭解意思!
: 但當連一般同志也無法接受的時候 他們說你們是切割!是分化群內!是反串!
: 我就他媽的請教一下
: 「吸毒 雜交 染愛滋還不戴套安全性行為」真的是「大部分同志們會做的行為嗎」?
: 就不是嘛 明明我認識的幾個同志就不吸毒 不雜交 也沒愛滋又會帶套
: 為什麼就得大家一起承擔這些少數人行為的重擔
: 就算是異性戀 你吸毒雜交愛滋不戴套會不會被譴責被人批評
: 會嘛!!!!!!!!!!!!!!
: 所以就算身為異性戀 根本沒人會去護航這些髒東西 這些錯誤不應該存在的行為
: 怎麼會有人用「娛樂性用藥 開放性關係 戴套自由權」去包裝他們 美化他們
: 然後強迫所有同志必須接受!!
: 憑什麼那些少數派可以掌握大部分同志的發言權
: 然後把那些錯誤的行為要其他沒有的同志給接受 然後要他們去為骯髒行為護航跟解釋???
: ?
: 你吸毒嗎??
: 你雜交嗎???
: 你有愛滋嗎???
: 你有愛滋又不戴套嗎???
: 你通通沒有
: 看到有些人告訴普羅大眾說"我們有這些行為 而他們是同志的「文化」"
: 看到有些人告訴普羅大眾說"我們有這些行為 而他們是同志的「文化」"
: 當你聽到會不會吐血
: 老子一輩子不吸毒不雜交不愛滋又不戴套
: 然後要承擔你們做的這些骯髒事
: 還變成其他人的打點 讓我們的同婚平權被牽扯下來
: 我今天覺得 明明大多數不會做、而且普遍都厭惡的這些行為
: 就根本不應該強迫你們 綁架你們
: 我們跟一般人一樣
: 不吸毒 不雜交 不會做危險性行為
: 我們只是愛的是同性而已
: 這不就是最好最好最好的讓大家能認同的宣傳詞嗎
: 吸毒雜交最好是什麼狗屁同志文化
: 這種垃圾行為本來就該切割 還要分化什麼!!!!!!!!
: BY今天早上跟兩位同志朋友談一小時他們的心情
: 真的是我也能深刻感受到 他們的失落與難過
: 而且我也認同
: 那些吸毒雜交的應該滾出同運圈
: 讓大多數一般的同志朋友好好的拿回屬於他們的權益與權力
: 以下開放噓我不懂同志、攻擊同志朋友、不懂開放性關係與娛樂性用藥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3:07:00
所以多數同志被少數爭議性主張同志的訴求綁架導致現在這
作者: immercury   2018-11-29 13:07:00
譴責=沒有愛的神邏輯馬上出來了
作者: geofran (堯堯)   2018-11-29 13:08:00
為何LGBT會搖尾?因LGBT得比尾巴聰明~否則就是毒尾在搖LGB
作者: johnny3310 (くさい)   2018-11-29 13:10:00
用愛包容吸毒??超出我的思考能力了抱歉
作者: bobojihyo   2018-11-29 13:11:00
愛不是無限上綱,那跟拿孝順來情緒勒索小孩的家長也可以說你不愛我你自私,我發現很多包容這些行為的同志都很喜歡喊一些夢幻但又不切實際,只適合在同溫層宣傳的口號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3:13:00
都是自私的呀,不是說了站在自己的利益上而去切割別人就是自私的嗎?
作者: KyrieIrving1 (騎士少主)   2018-11-29 13:14:00
愛真的不是無限上綱 永遠的包容不是真包容啊....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3:14:00
既然都是自私的,為何單純允許少數派綁架多數派,不允許多數派切割少數派?既然都是自私,那切割也沒什麼問題吧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8-11-29 13:15:00
那你們為了自我滿足去包容這些對社會的毒害 根本不愛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3:15:00
而且如果這麼多人在意的話,也可以去遊行舉「同志不等於吸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3:15:00
,既然切割也沒什麼問題,那這篇文章到底想表達什麼?
作者: KyrieIrving1 (騎士少主)   2018-11-29 13:15:00
還有吸毒什麼時候受到保障了阿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3:16:00
想表達的是你有切割的權利,他們也有支持自己吸毒無罪、娛樂性用藥的權利,而這個權利是由一個更偉大的思想在保障著雙方、也是由一個更偉大的私思想在防止雙方產生攻擊式的衝突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3:18:00
我看不懂了。支持自己吸毒無罪、使用娛樂性用藥的權利從何而來?中華民國內,持有毒品和使用毒品都是違法的耶。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3:19:00
你可以吸毒,只是要承擔吸毒上的法律責任,就像你可以殺人,但你也可能會被判死刑一樣,法律無法禁止一個人做什麼,只能針對他做了什麼來去事後處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3:19:00
這個法律概念真是令我大開眼界。法律有刑責,一部分就是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8-11-29 13:19:00
那我支持殺人無罪啊 弱肉強食本來就是自然界真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3:20:00
為了嚇阻犯罪行為,這也是為什麼法律上的裁度有比例原則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3:20:00
支持自己吸毒無罪的自由與權利是由憲法保障的思想、言論自由。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8-11-29 13:20:00
你不支持包容我就是沒有愛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3:22:00
你可以支持任何事情無罪,這都是在憲法保障的範圍。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3:22:00
從「完全預防犯罪行為」(除非像《關鍵報告》中有預知的技術),因此法律實際上不能將哪個潛在犯綁起來直接禁止他未來的犯罪行為。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3:23:00
法律當然不能禁止人的行為,因為法律禁止的行為每天都在發生,法律可以減少某一個行為,卻無法「消除」某一個ㄒㄧㄥㄨ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3:23:00
言論自由與思想自由不是無限上綱的自由耶,不信你現在發表要組成軍隊攻打中華民國陸軍司令部,放火燒了總統府,這類的言論試試看中華民國法律會不會保障你的言論自由。
作者: g06cj6 (闇月夜)   2018-11-29 13:27:00
那我們把同志從人類中切割吧…同志是錯誤的。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3:33:00
你說的是言論自由下的「但是」而支持自己用藥無罪不在「但是」裡面是可以的喔所以還是要回到法律怎麼規定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3:34:00
法律規定的就是使用毒品違法,和你放火燒總統府會違法一樣啊 = = 你都會說要回到法律怎麼規定了,法律就是規定不能使用毒品啊?還是台灣毒品已經合法化了?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3:36:00
可以用毒品,用了可能會被法律裁罰。可以舉「用藥無罪」的牌子、可以討論用藥無罪,不會有任何責罰,會有輿論壓力。可以說「我現在要炸了中華民國」,說了之後可能會被國家抓走。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3:38:00
因為你討論用藥無罪時沒有主詞,但說「我現在要炸了中華民國」有「我」這個主詞。你下次遊行時舉著「『我』用毒
作者: z1597536482 (離開)   2018-11-29 13:38:00
繼續把同婚+毒品合法+群交+裸露+不戴套染愛滋ok綁在一起吧,看看只追求能夠同婚的善甲郎被其他議題拖累,同婚後面那些議題連異性戀做都接受不了啦,還妄想綁在一起強迫大家要接受就要全部接受,那等個50年看有沒有機會吧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3:39:00
品,支持用藥無罪」你看看會不會被抓走。或更簡單的,舉「我用藥無罪」吧,看看會不會被請去警察局喝茶。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3:41:00
還是有差別,舉「我用毒」還要有用毒事實才會被法律完整的起訴,否則也是不起訴。而舉「我要炸了國家」,此言一出已經構成起訴的要件。一個是和言論綁在一起、一個是和實際行為綁走一起。不是很多週刊採訪曾經吸毒過的人嗎?他們就算講了自己吸毒也不會怎樣啊,還要連同毒品一起被查到。
作者: wishhyman (希望哥)   2018-11-29 13:43:00
補個血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3:43:00
你會被抓走調查就是懷疑你有違法事實,這就代表法律「不允許」你有違法事實了啊 = = 你自己講的法律規定,那法律規定就是如此啊,你在說「我用毒」的那一刻不論你有沒有違法事實,法律和政府就把焦點放在你身上要確定「你沒有違法事實是乖寶寶的話我就放你走,不然我就罰你」,這就是法律在「禁止」你做違法的行為啊,不然為什麼要請你去警察局喝茶,還要經過檢察官確認你是否有違法意圖、違法事實後才決定要不要起訴你?如果法律對你沒有禁止的意圖,你舉「我用毒」也沒人會管你好嗎。而且中華民國還有社會秩序維護法,如果有人舉「我喜歡兒童,我支持兒少性交除罪化」,你看看除了被帶去警察局之外會不會被裁罰。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8-11-29 13:57:00
那就繼續悲憤大家都沒有愛都不支持我們吧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8-11-29 13:57:00
這就是愛 滋甲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3:59:00
你說的那個在法律上應該不構成違法喔………愛滋甲也是甲 毒甲也是甲 甲也是人 享有人權
作者: david624   2018-11-29 13:59:00
看不懂重點是什麼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4:00:00
有人不把甲當人看 不配享有人權有甲不把毒甲愛滋甲當甲看 不能參加同運重點就是你可以討厭他們,卻無法禁止他們,因為這是台灣、是法治國家、是民主國家,不是專制國家,所以無法把切割的思想具體行為化。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8-11-29 14:03:00
那說著包容這些的同運圈 就不要怪大眾也討厭你們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4:05:00
就算沒有這些討人厭的甲,乖乖甲對某群人來說還是不配享有婚姻自由唷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8-11-29 14:05:00
人是有感情的 不是吵贏別人他就會支持你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4:05:00
我舉的例子的確可能有違法問題喔,看社維法第82、83條。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8-11-29 14:06:00
你是想拉攏某群人還是大多數?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4:06:00
所以對於不愛甲甲的人來說,不過甲甲們乖不乖,只要你是甲就是要反對到底喔!所以到底跟污名化有很大的關係嗎?可能有關係,但關係真的很大嗎?他們真的會因為甲甲們乖乖就幫甲甲說話嗎???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4:09:00
[img]https://upload.cc/i1/2018/11/29/RhH5sZ.png[/img][img]https://upload.cc/i1/2018/11/29/RhH5sZ.png[/img]https://upload.cc/i1/2018/11/29/RhH5sZ.png這個嗎?社維法82、83,可能有猥褻言語,有違法事實又好像沒有,所以這是要看檢查官、法官,不是看我們兩位。所以為了取得這些中立人的支持,我們就當自私乖乖甲,把爛甲們割掉,好讓民心向著我們嗎?當然可以啊。可是那些被切割掉的人就不存在了嗎?我們又有什麼權利可以叫他們不要吸毒不要濫交?沒有,我們沒有權利,法律上也不可能賦予我們任何一個人這樣的權利,因為這樣會造成恐怖的後果。歷史上同性戀被屠殺,現在是善甲想要屠殺惡甲??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8-11-29 14:18:00
今天我們還有耐心在這裡跟你們吵切割不切割 更多沒耐心的人是看同運圈這樣子反對票就直接默默蓋下去了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4:20:00
我們「不可能」把同志塑造成好形象,因為同志跟異性戀一樣,有好的,也有會違法的,想要把同志塑造成「乖寶寶」的思想本身就有極大的問題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8-11-29 14:20:00
你連譴責都做不到 大眾當然當成你默許甚至贊同說得好像吸毒在異性戀就不會被譴責一樣 不是少數就該被包容好嗎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4:26:00
沒有人譴責嗎?不是一大堆人在譴責嗎?但譴責=切割嗎?大多數人都會譴責吧,只是譴責是一回事,想否認這個群體就是存在著這樣的人們又是一回事。我們需要承認,就是有同志會吸毒、會濫交,我們可以有個人的意志,不支持吸毒、譴責吸毒,你也可以說,這些人的行為不代表同志就是這樣,最後如果被問到同樣的問題,或許我們可以幫自己辯護:「那是一部分人的行為。我們不支持、我們譴責,但我們同時耶尊重每個人行使自己行為的權利。」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4:33:00
問題是社會大眾沒有看到你們「一致性、公開地譴責」(實際上這個行為就是切割,就跟韓國瑜切割白海豚一樣),社會大眾根本就聽不到你們的辯護。所以你的譴責實際上就是
作者: CheshireS   2018-11-29 14:35:00
這論點跟班上調皮的同學害全班被老師連坐處罰會說的話差不多。以班級這麼小的社會縮影去思考小圈圈的生存之道其實就很清楚該走的路線了,一直說別人沒有同學愛、沒有同理心、書讀得太少只會讓自己更邊緣。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4:35:00
切割,但「個人」的譴責沒有效果,需要「整個同運團體一
作者: flight1001 (FlyingJ)   2018-11-29 14:35:00
這邏輯只會推走支持你們的人
作者: clothk55943 (億載金城武)   2018-11-29 14:40:00
想改善吸毒、濫交的印象為什麼就是切割呢?這些行為放到異性戀身上一樣是不好的行為。就像你說的,某些吸毒者也會被公眾媒體訪問,但那些都是過去式,他們並有提倡吸毒而是希望人們不要碰毒,明明就是希望一個團體能更好卻被打成切割...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8-11-29 14:44:00
菲律賓是總統帶頭煽動民間私刑殺人反毒,導致民間亂殺一通,這完全不一樣好嗎!美國一堆毒品罪還比台灣重,不懂法律的別亂扯,少丟人了!
作者: manYO (Frog)   2018-11-29 14:47:00
那請問樓上怎麼保證如果支持切割甲當了菲律賓總理會不會禁止所有人尤其是甲甲不可吸毒、敗壞甲甲風情,鼓勵民間濫殺吸毒甲??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4:50:00
民間要怎麼濫殺吸毒甲啦 = = 中華民國是沒法律了嗎?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8-11-29 14:52:00
是扯到哪去了...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8-11-29 14:57:00
好啦好啦,哪一天出現台版的Jeffery Dahmer希望你是第一個去包容他、保障他性癖的人
作者: k138810 (重新插柳)   2018-11-29 15:11:00
別吵了,其實你們的討論是具有共識的,你們的共識是「譴責違法的行為,但承認也接受存在著這樣的人的事實。」大家心平氣和一點。
作者: KelvinCheng (小中)   2018-11-29 15:17:00
我的底線就是不違法,只要違法,一定報警,一定蒐證檢舉,不管你有什麼理由。現在不切割也不撻伐,我們一切交給司法處置
作者: kuanklm (kuanklm)   2018-11-29 15:26:00
吸毒不是自由好嗎,你說一句我們要澄清10句
作者: huchihauu (huchihauu)   2018-11-29 15:31:00
為什麼吸毒的行為是自由的 受到保障的?
作者: color3258 (極至透明邊緣魔法師ANN☑)   2018-11-29 15:39:00
吸毒的確自由啊~倒在地上笑呵呵 飛到其他世界 要錢就搞犯罪啊 每次看到挺毒碰毒的都怪社會為什麼要有法律我八卦板嗆了很多次了
作者: corif (Corif)   2018-11-29 16:00:00
就問一下啦,吸毒,濫交,幹兒童,暴露這些到底是不是同運的主張?如果是的話那其實外界沒有汙名化,他們講的是事實;如果不是的話,為什麼要讓這些外來標語混在遊行隊伍裡?
作者: innuendo3324   2018-11-29 16:11:00
整串看下來,沒交集就是沒交集,就別再各自勉強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9 16:13:00
沒交集對我們來說不痛不癢,聽不進去後面要面對更艱難挑戰的又不是我們
作者: yeahbutnobut ((σ・Д・)σ★)   2018-11-29 17:56:00
又來,性解放不等於濫交、連勵馨基金也支持鬆動兒少法不等於幹兒童 。16年衝突最激化的時候同志大遊行依舊開放護家盟參加,因此這代表護家盟的主張是遊行民眾擁戴的嗎?
作者: corif (Corif)   2018-11-29 18:11:00
那標語上的「幹未成年」,和各種生殖器是不是該修正了?既然不是,為什麼要弄得一副就是的樣子?還有,毒品呢?另外,多p雜交屬於性解放的主張之一嗎?
作者: flovel (阿左)   2018-11-29 20:37:00
整篇文章都是幹話 吸毒雜交是自由???
作者: dancingdang (噹噹)   2018-11-29 23:02:00
必須推這篇,現在訴求是"二人合意結婚"不論好壞皆可
作者: hotmilk1228 (!!!)   2018-11-30 02:54:00
推!
作者: riomusi (ads)   2018-11-30 07:58:00
你這才是以愛包裹罪惡吧!
作者: cnuvixx (寂寞漫步)   2018-11-30 11:31:00
異性戀的任何遊行會標榜「吸毒雜交」嗎?既然不會,那如果出現在同志遊行時,就不要怪社會大眾會把這些跟同志聯想到一起
作者: GRIPIT (GRIPIT)   2018-11-30 13:22:00
再噓
作者: hcoaf (鷗)   2018-11-30 23:34:00
可以醒了吧 違法的事就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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