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非同溫層的看法

作者: monkeyking18 (超級小猴子)   2018-11-28 12:22:01
※ 引述《ezdoesit (你的聲音)》之銘言:
: ※ 引述《clothg34569 (提拉米蘇冰淇淋)》之銘言:
: : 大家安安,我先說,我是異性戀啦
: : 看到公投結果就想說路過來看看
: : 先說,我的態度是"乾我屁事"型
: : 畢竟你們整天喊這是人權,這是平等,這是....
: : 事實上,我就覺得沒差啊,核能那案還和我比較有關係,我理組喇
: : 然後進來看,真的一句話
: : "笑死"
: : 第一次看到有人這樣爭取權利的,這同溫層厚度大概是從地心到地殼等級的吧
: : 四處綁議題,然後開始嘲諷所有不支持自己的人都是74,都該死,都是騙票,偽善
: : 我只問你一個問題啦
: : 我覺得同婚對我沒差
: : 我覺得護家盟的嘴臉讓人很討厭
: : 我覺得暴露狂很噁心
: : 我覺得愛滋病根本侵蝕健保,這種不自愛的人超噁心(天生或其他很衰原因得到的另
當?
: : 這種我覺得就真的是弱勢了)
: : 我覺得毒品就是摧殘國家,噁心
: : 我覺得在現實中和兒少性交就是噁心
: : 那麼,問題來了,你要我手中的同意票嗎?
: 很感謝你來這裡發聲。
: 不可否認,很多異性戀的想法會跟你差不多,或更糟,譬如對愛家公投投下同意票的那
: 700萬人。
: 不過你的思路有一個很大的盲點,可能你自己不知道。那個盲點就是你的最後一句話:

: 要我手中的同意票嗎?
: 在你看來,是我們(同性戀)在跟廣大的你們(異性戀)求票。但你如果更深一層思索

: 就知道不是那樣。
: 假設女人沒有參政權,而有一群男人跟女人要幫所有的女人爭取參政權,你是否會問所

: 的女性同胞:你要我手中的同意票嗎?
: 如果你是男人,搞不好你的答案仍然是肯定的,你覺得女人的確需要你的票。
: 那再請問:假設今天有個一歲的嬰兒被母親及她男友虐待至死,而社會上有一群少年及

: 年人要幫幼兒爭取權利,你是否會去問那些受虐的一歲嬰兒:你要我手中的同意票嗎?
: 再假設,今天有一群貓、狗被人用非常惡毒的方式凌虐至死,然後有一群人類站出來為

: 們爭取權益,你是否要問那些小貓、小狗:你要我手中的同意票嗎?
: 或者,今天討論的是環保議題、能源議題、公投法的議題……,你是否一定總是能找到

: 個人問:你要我手中的同意票嗎?
: 事實是,不管是同志人權的議題、女人參政的議題、虐兒的議題、動保的議題……,所

: 的問題都是身而為人,身為這個社會、這個國家的一分子,你要用什麼態度、什麼原則

: 什麼方法面對這些議題,而不是你今天要施捨一些什麼給誰,或明天等誰施捨一些什麼

: 你。
: 同志議題不是只是同志的問題。這個社會怎麼去對待少數族群,是整個社會的共業,整

: 國家社會的課題。所以這不該是少數族群中少部分人做了什麼或不做什麼,而讓你開心

: 厭惡,而決定施捨不施捨。難道只因為你遇過一個很討厭的一歲嬰兒,你就贊同虐兒是

: 以的嗎?還是你覺得,不管你遇過的嬰兒是多可愛或多討厭,基本原則就是不可以虐兒

: 但,還是感謝你的分享。這個圈子是需要多聽一點同溫層以外的聲音。我只是也想回饋

: 下,提供你一點不一樣的聲音。
隨便稍微回一下。重點發現這裡許多同志族群還是沒有懂問題在哪...
先說一下不管你喜不喜歡我觀點我只是要給你意見幫忙的。
主要就幾點觀點
1. 反同婚不等於反同
這些反同婚的人裡面很多並不在乎同性戀關係也不會對同性戀者產生行為上的歧視
甚至思想上的歧視都沒有(例如我)
2. 反同婚等於反智
反同婚為什麼等於反智呢?連美國那麼大的地方不是每洲都有同性婚姻合法了。同婚在你
們同婚層裡面可能是必然不然就是違反人權。那在我的同溫層裡面就是有人支持有人反對
但是沒有人認為這是必然的事。
因為婚姻一開始就是夫妻制度以異性戀而衍生的。同性戀不是現在才有但是以前沒有這需
求所以現在我們可以討論是否要婚姻或是專法解決。
跟大麻是否合法槍枝是否合法甚至幾歲可以合法喝酒一樣是可以討論的。
別亂扯「結婚」是同性戀的人權那是對極左派有用 對多數人你要說服為什麼專法不可以
解決你的問題。
3.台灣社會對同性戀友善
台灣在亞洲國家中算是對同性戀相當友善了。起瑪我個人感覺可能就東南亞國家泰國會比
台灣更包容。之前我也有跟別人討論到文化社會習慣背景。相對於歐美台灣跟東亞國家拿
來比較比較合理。北美的話對北美不熟悉的人可能動不動拿美國加拿大人那麼包容同志來
攻擊台灣。
但是生活環境完全不同北美人態度是自掃門前雪大多人大院子車庫開車定點然後回家。空
間感人際距離感完全不同對任何事都比較相對包容。
4.專法並不等於歧視
這起瑪是像我類似的很多局外人觀感
不同=歧視。那你幹嘛不強迫自己做異性戀算了?你又要說服社會大眾接受不同的同性戀
又要認為不同法就是歧視? abnormal是不能否認的但是你要做的應該是its OK to be a
bnormal 這樣想。
如果堅持專法就是歧視也是要舉實例證明不然相信我 只有你同溫層才會你說什麼就聽什
麼。
而且認為婚姻平權可以解決任何你受到的「迫害」或「歧視」
就我看來是本末倒置的。你決定當社會大眾對這種婚姻不認同時就算過了不會有異樣眼光
嗎?還是相反呢?
你覺得國外事先有那個土壤在種樹還是先種樹?
以我們許多外人觀點就今天台灣同志如果能夠都公開在外面親密藝人別在躲藏那麼再提同
婚不好嗎?
中立立場看的極端派同婚支持者就是在鬧不懂事只是在不對時間製造對立
這也可能是你看到一堆人支持專法而反對婚姻法的原因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8-11-28 12:44:00
目前我也不懂為什麼專法=歧視
作者: besthero   2018-11-28 13:14:00
如果專法訂的權利保障比民法還低,那就是所謂的歧視。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8-11-28 13:25:00
如果比民法低是歧視我同意 問題是還沒訂
作者: inthey77325 (鱷魚葛格)   2018-11-28 13:35:00
專法就反方擬定的所謂"同性共同生活法" 有可能身份證上配偶欄永遠不會有同志另一半的名字....這樣相比民法的婚姻 的確是差一等
作者: besthero   2018-11-28 13:43:00
那如果專法訂的權利義務跟民法一樣,那就直接適用民法就好了,而且只要修改五個條文,完全不影響異性戀朋友的權利義務^_^
作者: corif (Corif)   2018-11-28 13:54:00
直接修民法先不論要改要影響的不只五條,光是「這是一部全國都在用的法律」就先撞到保守派了,因為這也會更動到「他們在民法中的稱謂」,同時也很難再主張「我們結婚干你屁事」,因為這樣就確實干到他們的事了。這樣「大家用的東西大家來決定」,就又回到多數決的老路子上。
作者: besthero   2018-11-28 14:06:00
所以改了名稱,異性戀權利義務會有影響?
作者: corif (Corif)   2018-11-28 14:10:00
你問在意的人,別問我啊。我改你名字不用問過你嗎?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28 14:55:00
我就簡單的回答一下你的問題。萌萌=反同;萌萌 寧可專法也勿改民法;∴專法較接近反同若專法=民法,則萌萌便無需推愛家公投。若專法=民法,則那七百萬票的民意也只是搞笑。可見專法不僅不等於民法,專法還會比較接近反同的大業。
作者: suika824 (suikamu993)   2018-11-28 15:24:00
我想民法相關的發條應該不是五條就可以解決的吧,倘若能生出一部好的專法何嘗不可,再者現在是大眾最關注這個議題的時間點,你持續的與雖不反同但期望用專法保障的那群人交惡,只是無意助長護家盟推翻釋憲的可能護家盟打的是一場就算真的輸了他的權益也不會受損的戰爭,但我們輸了會不會要歸零重來?以情勢來說應該去迎合不反同且想用專法保障同志族群的那群人,運用公投力量去督促政府與立委諸公,如果來不及或不完整你才有完善的理由說我們嘗試過了,在我們要求平權的同時,有想過那群中立民眾也不想被貼標籤嗎?
作者: twowugs (Il y a deux wugs.)   2018-11-28 15:29:00
同婚在美國全國各州都合法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8-11-28 15:40:00
同婚的確現在在全美各州都被要求強制合法(州法不得拒絕同性婚姻),不過抵抗聯邦憲法對各州法強制力的行為(包含各州法、各州法官等等)也不在少數。合法化只是一小步,而且美國即便走完了這一小步後也沒有很順遂:http://goo.gl/nfkdqW憲法保障基本人權,但基本人權也包含宗教自由與信仰自由,所以當宗教和信仰包含「反同」概念時,這個自由以及以該自由信念形塑而成的行為就會排擠到其他形式的自由與人權。不過這也是很正常的,人與人在社會群體中生活即便在社會契約論的形式下共同結構一個在價值觀上具最大公約數的社會結構,人與人在此群體之間的日常生活仍會存在最大公約數「外」的價值觀衝突,並且在此衝突之中以彼此妥協、溝通、競爭、合作的形式構成互動,這本來就是人類這種社會性動物日常生活型態的一環,從山頂洞人老祖先的時代到今天都沒什麼改變,人類就是這樣的動物。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8-11-28 17:14:00
會說專法就是歧視是因為一開始很多反同人士說同志要結婚另外用一套專法不要來用民法才會延伸出專法就是歧視的說法吧。
作者: tephan   2018-11-28 17:25:00
專法的確是歧視,但我不介意漸進式取得真平權
作者: suika824 (suikamu993)   2018-11-28 17:50:00
現況來說我覺得先求有個保障遠大於可能歸零的犧牲打。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8-11-28 19:35:00
德國也是專法
作者: sinscanim (hallo)   2018-11-28 19:46:00
還在德國專法 反平權也做點功課好嗎 人家去年就修民法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8-11-28 20:35:00
一開始不是專法?? 人家可以從專法>>民法台灣為什麼不行? 我想這就為什麼德國是先進國家人民同志的素質差太多了
作者: sinscanim (hallo)   2018-11-28 20:44:00
笑死 功課真的要做好再回 德國專法就是保障不足 一堆同志打訴訟才達到最終修民法 竟然有直接民法的選項 何須讓廣大同志在經歷多年纏訟之苦?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8-11-28 20:46:00
這就是為什麼德國已經達到終點 台灣還在原地踏步人家就是先拿到專法有個橋頭堡 在繼續進攻 高明多了一個國家強大必然是全方面的強大 德國同志素質真的
作者: sinscanim (hallo)   2018-11-28 20:49:00
打了十幾年才到終點 vs 釋字748明年5月即可適用民法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8-11-28 20:49:00
領先其他國家太多想得太美 不像德國人腳踏實地就是被強迫專法
作者: sinscanim (hallo)   2018-11-28 20:54:00
腳踏實地?在保障全面的民法和原來保障不足的專法中被迫選擇後者 叫做腳踏實地? 原來反平權者資素質也不過爾爾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8-11-28 20:56:00
德國人的確就是腳踏實地 不要自以為比德國人還厲害人家一步一腳印都到終點了 還在保障不足的專法人家會說台灣人目光短淺就是這樣 浮躁嫌中繼站不夠完美就不去 下場就是不斷死在半路上
作者: sinscanim (hallo)   2018-11-28 20:59:00
挖 原來台灣的大法官們目光短淺耶 宣告同性伴侶法違憲叫浮躁XD 您哪位阿 不要自以為以大法官還厲害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8-11-28 21:01:00
發動公投 結果被輾過去不叫浮躁.....?其實之前蔡英文剛上任時類似的對話 在這板也講過了
作者: sinscanim (hallo)   2018-11-28 21:02:00
功課真的要做足再來戰 礙家盟先發動公投的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8-11-28 21:02:00
結果時間過去 德國已經改民法 台灣同運依舊原地踏步人家發動就一定要跟著發動.....? 沒自我思想嗎台灣同運看來只能靠少數菁英大法官英明神武弄點進度了
作者: sinscanim (hallo)   2018-11-28 21:03:00
這個問題你可以丟給各大同運團體 問他們為何發動公投原地踏步? 你可知戚先生和他的法律團隊花了多少時間才讓憲法法庭為同婚而開? 你沒在關注同運不代表別人沒在做事好嗎?
作者: mars111111 (Jr.mars)   2018-11-28 21:58:00
講婚姻制度是源頭是因異性戀而生的是不是太無知和自大了,查查中國史好嗎
作者: suomi1207 (Suomi)   2018-11-29 01:52:00
修一部好專法那為什麼不直接用民法?
作者: sinscanim (hallo)   2018-11-29 14:59:00
拍板定案? 國中公民回去重學 公投效力低於憲法還在那裏目光短淺咧 你哪位阿 比大法官強阿 學經歷說來給大家聞香一下 "法律不為偏見而服務"這句話對你來說程度還差遠然後誰告訴你追求制度上平等(法律)和實質上平等(教育大眾)不能並行?笑死 人家大法官忙著支持同婚 你忙著檢討激進派同志誰比較厲害我想公眾自有定奪
作者: monkeyking18 (超級小猴子)   2018-11-30 01:23:00
good 顯然你只是製造敵人 同志運動就是有很多你這種不會想的。反同婚就是恐同。我不支持同婚就是社會還沒接受本人根本不care 但是支持傳統婚姻價值的絕對不是反智錯誤你們打法錯誤所以有一堆挺同志的人不挺同婚就這麼簡單愛聽不聽隨你啦 不會再回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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