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的異性戀親友

作者: lightful (純真不再)   2018-11-23 22:42:22
這是我寫在臉書的文章,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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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你要結婚,必須先徵詢國內所有可以投票的公民同意,會是什麼感覺?這就
我高中時最敬愛的老師是虔誠的基督徒,他人真的很好,影響我很深。從他嘴裡聽到「同志
同為總幹事的同學,我認識小花,認識現在都還是很要好的一群系啦同學。也因為有他們,
我曾經教過的一個學生,他的性別氣質明顯不同,也曾在其他課堂上自戕過。在一次的輔導
我不曉得我男朋友還能不能同意跟我結婚,但如果有機會,我希望我跟他,和其他的同志,
性別平等教育法,一樣的,小三時性別認知已經穩固,就已經會有各種性別玩笑,小學教導
11/24星期六,我的異性戀朋友們,這場公投,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請你們用選票告訴這個?
公投第10、11、12案,請投不同意。
公投第14、15案,請投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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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志朋友,不論結果如何,我們也要好好地接住彼此。
作者: polay (咻咻)   2018-11-23 22:54:00
希望大家能幸福
作者: tephan   2018-11-24 15:14:00
我也不懂明明是我們的基本權利,為啥要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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