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adeclick (遙控器惡魔)》之銘言:
: 其實我沒有很關心公投(我泛指所有的公投)
: 我也不是同志
: 但我支持同性戀結婚 享有所有跟一般人一樣的權利
: 今天跟女友討論公投要怎麼投
: 我的核心想法是 同性戀族群覺得好 我就怎麼投
: 可是跟女友有點吵架
: 我的觀點
: 婚姻應該不分性別 所以修民法就好 不需要立專法
: 女友的觀點
: 同性戀是一個族群 應該立專法保障同性戀的權益
: 而且有部分同性戀支持立專法
: 想問問大家覺得是我的想法正確 還是女友呢
: 求解
之前陳思豪牧師上有話好說辯論的時候,有舉一個例子:台鐵的女性專用車廂。
原本台鐵的車廂是不分男女的,所有車廂任何性別都可以搭(民法)。
但因為避免女性遭到性騷擾,所以特置女性專用車廂及夜間婦女等候區(專法)。
姑且不論台鐵的措施是否完善,但民法、專法的基本區別從這裡就可以看懂了。
台鐵、高鐵、捷運、公車……有需要分男人車廂、女人車廂、老人車廂、小孩車廂……嗎
?一般狀況下,不需要。你如果要搭飛機去日本、美國、澳洲旅遊,也通常不會分哪一班
班機是女人專用班機、哪一班班機是男人專用班機/ 哪一班班機是白人專用班機、哪一班
班機是黑人專用班機。沒有必要特別區隔開來的狀況下,一體適用就可以了(民法)。
除非,你是為了要特別做什麼,例如特別保障女性夜晚乘車的安全,那才需要特置女性專
用車廂及夜間婦女等候區(專法)。
如果台鐵規定,女性乘客「只能搭乘女性專用車廂,不准搭乘一般車廂」,你可以問你女
友,看她會不會不高興。
她很有可能會覺得,你要特別保障我,我很感謝你,有需要的話,我會使用特殊車廂,但
為何禁止我搭乘一般車廂啊?
同志也會覺得,既然憲法說不分性別一律平等,那為何不能一體適用民法就好?你要另外
設專法,是你有要特別保障我什麼嗎?如果沒有要特別保障我什麼,為什麼要另設專法,
不許我用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