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馬的!! 護家盟開吉了!!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8-11-19 08:31:50
日子越近,人們壓力越大,也漸漸開始有一些較為激烈的想法。
但是--在做任何事之前,請好好地問問自己:
1.你要做的事合法嗎?
你看到萌萌在台鐵火車上發傳單,你知道這不合法,
但是你注意到這真的有效,所以產生了想要效仿的念頭……
請你想想,如果平權公投違法宣傳理念的事被傳開,
對其他持續努力的夥伴而言,有多少努力付諸流水?
對於萌萌的違法行為,請錄影拍照存證檢舉,而非效仿。
2.你做的事如果換成萌萌對你做,你感受會是如何?
你看到對面鄰居的萌萌自家大門上貼著愛家公投的宣傳,
你很憤慨,但是他貼在自家大門上,合法你沒有辦法檢舉,
所以你半夜偷偷破壞他家大門上的愛家公投文宣……
請你想想,如愛家公投支持者被惡意霸凌的事被傳開,
其他愛家公投支持者會受到多少刺激進而更加激烈對抗我們?
社會大眾又會怎麼看待我們這些站在愛家公投對立面的人?
對於萌萌的合法行為,你可效仿,但是不宜用惡意的方式打壓。
別讓自己在對抗怪物的過程中,也成了自己所厭惡的怪物。
本文所有舉例皆為杜撰,非真人真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 引述 《JustInRain (赴雨)》 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馬的!! 護家盟開吉了!!
: 時間: Mon Nov 19 00:37:27 2018
:  
: 甲板的大家晚安
:  
: 我朋友被護家盟告了。
:  
: 原因是他十月時在路上看到護家盟的宣傳布條一氣之下就剪掉
:  
: 護家盟現在透過監視器查車牌報案,並以竊盜罪提告。
:  
: 聽朋友的轉述,他們不是只告一兩個,護家盟是全部都查,一個都不放過。
:  
: 雖然說破壞或擅自取走他人財產確實是非法的,但他們隨意懸掛布條,
:  
: 難道就是對的嗎?就像是房仲也不能為了賣房子就貼在電火條上不是嗎?
但是這是兩碼子的事。
: 在此,我想請有類似經驗的或是也正遇到此問題的人討論分享處理方式,
:  
: 或者是能否告知有哪些管道及單位能夠提供諮詢與幫助,
:  
: 先謝謝大家。
:  
基本上,
不要因為對方是萌萌就不想認錯。
主動認錯,賠償布條費用。
事情就不太可能鬧大,會鬧到開庭,多半是被告不肯認錯。
(毀損器物罪我認知上是非公訴罪(抓頭))
想要更詳細的諮詢可以找政府單位的法律諮詢。
想想,今天換成你朋友路邊亂停車,座墊輪胎龍頭就被拆了,
車子被毀損到不能修複,你會不會覺得對方太超過?
對方有錯在先,不代表可以毀損對方財物。
除非你可以主張對方財務是置於你的私人財物之上,
導致你認為是廢棄物,而進行善後處理。
:
作者: howard32114 (糖果貓咪)   2018-11-19 08:58:00
理性給推 一堆拿雞毛當令箭的 無言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8-11-19 10:13:00
不要成為所討厭的那種人+1 對方違法拍照檢舉就對了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8-11-19 10:33:00
心意給推,行為不給推。
作者: JihadiHaHa (聖戰士哈哈)   2018-11-19 10:36:00
萌萌這群沒底限的敗類 跟牠們客氣什麼直接揍了好嗎
作者: simonfz   2018-11-19 10:40:00
補充下合法的檢舉方式管道https://images.plurk.com/7Kz2ggbEPqsRTPuFGt0z9c.jpg
作者: howard2451 (howard)   2018-11-19 11:06:00
不用理那個ID 他每次都來這裡反串
作者: focus9 (洋甘菊)   2018-11-19 11:18:00
推 不理性的攻擊,不就成了我們在痛恨的人嗎?
作者: Amoppya (阿摸屁屁呀)   2018-11-19 13:05:00
作者: redzi (redzi)   2018-11-19 13:56:00
可以找你們的姊妹唐鳳小姐
作者: homosecret (好摸誰虧)   2018-11-19 14:51:00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8-11-19 21:07:00
作者: J7565J (藍光)   2018-11-19 23:16:00
作者: Sandy101   2018-11-20 05:54:00
作者: Dan0819   2018-11-20 23:41:00
給他告也沒差啊 最多賠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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