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事不關己,錯了嗎?

作者: da17 (你快樂你就是王子)   2018-11-18 02:02:08
感謝ez大聲嘶竭力為同婚發聲,因為有你,我相信我們可以見到目標實現的這一天,且指
日可待!
但我也想替原po說說話,事不關己錯了嗎?我覺得沒錯。每個人都有自己關心的人事物,
而人的時間就是一天二十四小時這麼多,沒人多也沒人少,再加上人的專注力也極其有限
,一旦我專心追劇我就不可能還有閒情上甲板回文章;就算我有心、天生就博愛,我也不
可能任何公共議題都同樣關心同樣投入,畢竟,人會累、會倦,總有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時
候。
再者,每個人關心自己的事,很好!鼓舞周遭的人一起來關注,也很好!但如果別人拒絕
來一起關心呢?也沒關係,我尊重你,不勉強,這就是自由平等時代的核心價值之一,你
有你漠不關心的自由,我也有我大聲疾呼的自由。當然,我知道或許有人難免會求好心切
,認為大家既然都是圈內人,在這時這麼關鍵重大的議題需要表示團結力和話語權時,為
何不能配合一下呢?可同此心、心同此理,但問我還是同一個答案,這就是個人的自由啊

如果每個人都只管自己的事,那會不會真的就被萌萌得逞、讓我們同婚之路走上死胡同呢
?我個人是認為這可能性微乎其微。第一、儘管再多的人表明就是只掃門前雪,還是有熱
心的、忍不住會挺身而出的人,這些人絕對不會因為大家都自私就跟著自私的,就跟萌萌
就是死不肯醒是一樣的道理。
第二、有些事一旦進行了就回不去了,例如:民主、人權、自由經濟、一夫多妻制...等等
,包括現在我們討論的同婚也是。當然這不是絕對啦,但大致上是如此,為啥呢?因為這
些都是朝人性自然趨勢發展的,如果你堅持要倒過來反人性待人接物,那也可以,只是你
可能要忍受可能射來的冷眼或人前人後的非議。
同婚這件事也是一樣,一開頭是如此艱難,但如今竟然已經走到這步,我想就算天蹋下來
大家忙著逃命暫時無暇修民法之外,整個社會氛圍頂多是將它暫緩擱置,也不太可能集體
開倒車,讓台灣回到上個世紀那樣的民風純樸、保守恐同^^;至少我們就不可能乖乖就範
嘛XD瑞凡,回不去囉~嘿嘿^皿^
最後,我想安慰一下ez大大,其實每當萌萌又在腦殘秀下限時,我們大可以不予理會,對
!就是拿出那種漠不關心的態度。誠如你說的,萌萌的確就是很想弄死我們甲甲,但為了
他們的信念(無知的?)而歧視其他人是必須付出極高成本的。
歧視為何要付出成本呢?因為歧視者要無中生有想盡辦法讓被歧視者與自己區隔分別開來
,此時,不管是有形的隔離(例如蓋做牆...XD)或是創造自己的優越感(買廣告、搶人家
辯論代表權等),要不然就是花費唇舌力氣和寶貴的時間來打壓貶損同志,不管是以上哪
一種有形或無形的付出,都是一種成本的耗散,而這些成本投資追求的報酬就是讓他們可
以持續地歧視我們下去。
所以,現在你知道為什麼萌萌這麼害怕我們同婚過了怎麼辦,不是因為真的擔心孩子的教
育或是國家的未來,而是擔心爾後若要繼續歧視我們,勢必要花費更高昂的成本才能維持
我們和他們之間的差異化,讓他們能自欺欺人地歧視下去。有趣的是,他們現在所做的一
切都已經是在內耗他們自己的資源而不自知而已,加上邊際效益會逐漸遞減,他們只會越
歧視越感到不爽,卻又傻傻地不知道為何會醬。
就讓我們靜靜地看他們裝逼,付出歧視別人所要賠付的高昂代價吧XD
- -
你跟你逼是誰先愛上對方的?
欸兜...應該是我吧~
是喔~那是因為什麼原因啊?
因為...我先硬了吧。
......我現在不想跟你講話!
XD 我實話實說耶 氣個屁(-.-)y-., o O
作者: kevin781109 (Kevin)   2018-11-18 02:16:00
我是原po,可能是我標題的關係讓你誤會,事不關己不是在說我自己,ez也不是在指責我啦,不過還是謝謝你說的話,一起努力
作者: da17 (你快樂你就是王子)   2018-11-18 07:13:00
抱歉讓你背了黑鍋 一起努力 好的 ^0^)/
作者: nairod (oo)   2018-11-18 09:15:00
推「讓萌萌繼續裝逼」
作者: ah122113755 (1930)   2018-11-18 09:39:00
以現在美國和中國的情況來看 覺得世界只會越來越開放是想的太好了 人權是可以退步的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1-18 12:10:00
覺得事不關己的人其實是鴕鳥心態 就像我不會去領養小孩 但這是每個異性戀都有的權利 我還是會義無反顧支持為何? 今天反同可以剝奪你認為事不關己的權利 明天他們就能剝奪你在意的權益 覆巢之下無完卵 沒人能夠置身事外反同人士反同志教育 不讓孩子知道社會有同志 就是在抹殺同志的存在 把你的存在都否定了 還覺得事不關己?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18 12:18:00
也謝謝你及所有關心同志議題的朋友。不過,一天24小時不夠用,或因其他個人因素,例如正準備國考,而無暇關心,是個人自由,我那篇文章並沒有要試圖批評或干涉。我試圖指出的是邏輯上的問題。我不打算結婚,所以同婚過不過不干我事,就等於:我不是娘娘腔,娘娘腔同學被人在廁所打死也不干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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