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全球25同婚合法國家 他們家庭還好嗎?

作者: 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   2018-11-17 01:11:51
全球25同婚合法國家 他們家庭還好嗎?
https://tw.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81117/1467984
「歪蘋妹一粥國際」開鍋了,台灣同志婚姻議題讓正方反方吵到天花板都快掀開,這禮拜
小妹我和同事們就從不同面向,帶大家從世界看台灣,思考台灣最適合怎麼樣的生活型態
。這支專題就先來看:全球同婚概況與家庭。
同性戀知識補給站:
同性戀是以同性為對象建立起親密關係,是人類性慾自然展現形式之一,世界衛生組織、
美國心理學會等已宣布同性戀不是疾病。目前研究證實,無法靠心理學或任何手段干預性
傾向,台灣也立法禁止任何性傾向扭轉治療。
雖然主流醫學、心理學上已將同性戀去病化,但是在去汙名化上還有很長一段路。
衝破各種反對聲浪,全球第一個通過同志婚姻的國家是:荷蘭。荷蘭在2001年承認同性婚
姻,當日共有4對同性伴侶,在阿姆斯特丹市長見證下完婚。
在荷蘭之後,同性婚姻合法的浪潮從歐洲蔓延到美洲、澳洲,目前有25個國家已實施同性
婚姻:荷蘭(2001)、比利時(2003)、加拿大(2005)、西班牙(2005)、南非(2006
)、挪威(2008)、瑞典(2009)、阿根廷(2010)、葡萄牙(2010)、冰島(2010)、
丹麥(2012)、烏拉圭(2013)、巴西(2013)、紐西蘭(2013)、法國(2013)、英國
(2013/2014)、盧森堡(2014)、美國(2015)、愛爾蘭(2015)、芬蘭(2015)、格
陵蘭(2015)、哥倫比亞(2016)、馬爾他(2017)、澳洲(2017)、德國(2017)。
其中,英國僅剩北愛爾蘭仍實施專法,而有84%國民信仰天主教的愛爾蘭,2015年也以公
投方式通過同性婚姻。除了這25個國家,台灣、奧地利、哥斯大黎也已獲法律保障待立法
,分別將在2019及2020年合法。
而僅提供民事結合,如專法、伴侶法的國家約有16國,其中德國因不平等導致的訴訟案過
多,以及輿論支持同性婚姻,2017年改為同婚合法。而泰國預計今年底會完成立法加入伴
侶法的行列,以色列則因宗教因素,僅承認國外的同性婚姻。
看來看去,亞洲算是全球同性婚姻中的黑暗地區,這兩年台灣與泰國將要點上兩盞光明燈
了嗎?不,沒這麼容易。
對於同性婚姻,台灣社會多數仍處於不理解狀態,宗教團體則是基於教義極力反駁,其中
最常被提到的就是生育率,以及家庭觀念會崩壞進而造成社會不穩定。那我們就進入世界
看台灣:
●生育率會下降?
從4個同婚合法最久的國家:荷蘭(2001)、比利時(2003)、加拿大(2005)、西班牙
(2005)來看。
自2000年至2016年的數據中,光從曲線變化浮動來看,並沒有明顯的下降。法國生育率從
2000年的1.89到2016年的1.96、比利時從1.67至1.7、加拿大從1.49至1.6、西班牙從1.22
至1.33。
從數字上來看反而是上升趨勢,因此同性婚姻與生育率的關聯性並不是這麼高。
●同性戀家庭適合養孩子?
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整理的文章中,收錄78篇相關研究,其中74篇的結論均為:兩
種家庭的孩子表現沒有顯著差異。
但還是有幾篇指出兩者有差異,例如最常被提到的是,2012年美國德州大學教授賴格納魯
斯(Mark Regnerus)的研究指,異性戀伴侶養的孩子表現比同性戀養的孩子好。但是,
該教授指的家庭是包括曾經與同性交往,最後仍進入男女婚姻的雙性戀父母,也就是不符
合同性伴侶的前提。因此招來200多位科學家、學者聯名致信,批評該研究有瑕疵。
2013年美國心理學會、美國兒科學會、美國醫學學會等重要學術組織發了法庭之友聲明明
確表示,沒有任何科學證據顯示,同志父母比異性戀父母不適任;也無證據顯示,同志家
長的孩子在心理健康或適應上比異性戀孩子差。聲明特別指出,影響兒少發展的重點在於
親子關係的品質,以及經濟與各種資源的充足性。
‧家庭形式改變
人類的生活方式不斷改變,家庭形式也是,從大家庭到小家庭等等。過去在台灣
女性常被要求與丈夫原生家庭同住,丈夫住在妻子家中會被視為入贅,有損男性地位,但
這樣的觀念,逐漸因為性別平等概念慢慢被抹去。同樣地,同志家庭也對家庭這觀念帶來
某程度的改變。
因為同性婚姻中結合的兩人是相同性別,在家庭分工與扮演的角色上,不像一般異性戀家
庭可能得受限於傳統框架,例如男主外女主內、家事怎麼分配、過年要回誰家,有助於大
家重新思考,伴侶或夫妻的分工,讓相處更平等。
這樣有趣的情況,已經可以在英國這對異性戀夫妻身上看見,雖然英國已經同性婚姻合法
,但過去給同性戀專用的「民事結合」仍保留。
史坦菲德(Rebecca Steinfeld)和奇丹(Charles Keidan)這對異性戀夫妻,就爭取也
要享有民事結合的權利,因為他們指出結婚制度相當「父權」。
史坦菲德說:「民事結合是讓一段正式化的關係平等,但婚姻並沒有,很多儀式伴隨著婚
姻,像是新娘要穿白紗,父親要將新娘的手交給新郎。當然你可以選擇要不要依循這樣的
儀式,但是主流的社會壓力下,只要結婚就免不了要做這些傳統儀式,但民事結合相較下
就像一塊白紙,所以民事結合對我們追求平等關係來說非常合適。」
根據英國的情況,結婚證書上會寫出新人雙方的父親名字,但民事結合則是雙方家長名字
都會列出;而結婚的雙方的法律稱呼是「夫」、「妻」,而民事結合則不用夫妻改用「伴
侶」。
今年6月,英國最高法院已判決異性戀適用民事結合,但他們仍持續爭取,民事結合在財
產分配繼承上能與結婚相同,從以上數十個同婚合法的國家中可看到,同性婚姻並不會讓
家庭毀滅,倒是讓原有的異性戀家庭反思,伴侶間如何更平等地相處,以及教導孩子成為
更包容友善的人。
作者: vollenca (vollenca)   2018-11-17 0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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