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 公投案之行政院意見書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11-12 08:55:29
公投案之行政院意見書
第 10 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行政院意見書:
一、憲法保障同性間得以結婚之權利,已經司法院釋字第 748號解釋確認,不會因本次公
投結果而有所變更。
二、惟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亦責成相關機關應於 2 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
其僅須使同性之間能與異性之間享有平等之結婚權利,並未限定須修正民法或以其他法律
另定之。
三、基於以上,本案若獲通過,政府將尊重依法所進行之公投結果,並依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之意旨,進行同性婚姻相關法規修正工作並送立法院議決。
相關說明: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雖未宣告民法何條文違憲或立即失效,惟依其解釋
意旨,婚姻應已不限於一男一女。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2 日
詳細內容:http://bit.ly/2De4ezo
作者: dingding69   2018-11-12 09:14:00
第11案行政院已經打臉了!
作者: todd0101 (Alex)   2018-11-12 09:57:00
可以說是都打臉,通過1012,也不能否定748的婚姻平權同性、異性戀的婚姻 所盡的責任義務 應該是平等
作者: reifind (磊)   2018-11-12 17:41:00
基督邪教, 邪教基督
作者: mintu (MinTu)   2018-11-12 17:48:00
根如果支持民法修改與不支持民法修改過是比票數嗎... 行政院啊行政院,就是依法辦理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8-11-12 22:02:00
作者: clwXXX (CLW)   2018-11-12 23:57:00
其實我一直有個問題釋憲說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二人永久公投生活權益blablabla可是如果立專法沒修民法的話那「現行民法」不是一樣還是沒保障到嗎
作者: serenitymice (靜鼠)   2018-11-13 12:12:00
那是因為釋憲標的是民法,而且現行法中只有民法有規定婚姻,所以才針對民法作這樣的解釋重點在保護航不足的狀態而不是哪部法律,如果未來有其他法律真的可以填補民法規範的不足的狀態,自然也就符合釋字意旨。當然,前提是真的有部民法以外的法律能達到民法保障的權利#多一個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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