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可以戴彩虹耳環去投票嗎

作者: XXXXGAY (OL打雜小妹)   2018-10-21 01:43:06
※ 引述《soysara0904 (soysara)》之銘言:
: 我是一個小小首投族
: 想要用特別的打扮來紀念一下
: 記得以前在新聞看到去投票有些東西不能帶
: 不知道彩虹耳環這種表達立場的東西可不可以戴
: https://i.imgur.com/32RTv23.jpg
公投法第42條:
在投票所四周三十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
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萬五千
元以下罰金。
只要遵守這個規則,其他想怎樣都沒問題!
對了,公投法沒規定投票當天不能宣傳,
所以11/24當天依然可以到處宣傳公投怎麼投喔.
(當然必須距離投票所超過30公尺以上)
https://i.imgur.com/VlqbVp8.jpg
作者: davendaven1 (daven)   2018-10-21 05:54:00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8-10-21 08:46:00
我覺得反方對第12案的後果 沒想清楚...
作者: eric5604 (Nix0623)   2018-10-21 09:45:00
樓上大大怎麼說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10-21 10:15:00
專法公投可能催生伴侶法,然後異性戀就會想用開啟他們最不想的毀家廢婚路線阿然後台灣八點檔又愛演婆媳問題....
作者: boa000 (Hung)   2018-10-21 11:03:00
反正到時候他們還會在想盡辦法杯葛不用擔心啦
作者: andi0524 (安格)   2018-10-21 13:37:00
然後大法官釋憲的期限就默默的過了.....
作者: bills50602 (哆啦艾維斯)   2018-10-21 16:45:00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不在準用範圍內沒錯,但是公民投票法第22條有可能可以被擴大解釋包含彩虹配件(雖然我覺得這樣解釋不合理),所以還是有一定風險
作者: todd0101 (Alex)   2018-10-21 19:13:00
那配戴十字架 是不是代表支持愛家公投?
作者: thankmilk (Wallace)   2018-10-22 08:10:00
而且第12案命題本身就很弔詭。今天如果是一個超級討厭同性戀的恐同,一定二話不說蓋反對,畢竟他會想「同性戀幹嘛需要給保障,差評!」,殊不知就變成同性戀好隊友了……。https://i.imgur.com/TBazMtg.jpg 日前在Yahoo的民調就有這個跡象。眾所周知Yahoo的使用者以年長/泛藍/保守者居多,但投票結果卻是同志們樂見的,這完全是因為這群人弄錯這個命題。一個連命題都完全看不出結果代表什麼的公投還能過,真的會讓人對審查的嚴謹度感到失望。https://i.imgur.com/U6yLrhh.jpg 附上該次民調的組成
作者: eric5604 (Nix0623)   2018-10-22 18:39:00
謝謝解釋 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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