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愛滋患者三溫暖遇到鮮肉 不戴套發生性行

作者: Love911 (拉拉)   2018-10-06 00:54:25
聯合
愛滋患者三溫暖遇到鮮肉 不戴套發生性行為對方提告
高市一名男子小丁(化名)明知自己是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 )感染者,俗稱愛滋患者,去年8月在三溫暖時認識一名男子,兩人先後未戴
套發生6次危險性行為,男子事後無意間發現小丁參與HIV研究計畫,趕緊到醫院驗血,幸
未感染。這名男子提告後,與小丁達成和解並獲賠償,高雄地院審酌小丁犯後態度良好,
依隱瞞感染致傳染人未遂罪輕判小丁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可再上訴。
判決指出,小丁在2013年知道自己是HIV感染者,在去8月下旬,在高雄市某三溫暖結識被
害男子後,明知未使用保險套或以其他方式隔絕體液而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可能導致傳染
結果,卻心存僥倖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在2個多月期間內與該名男子在其住處等地,先
後發生6次危險性行為。
判決指出,被害男子去年11月發現小丁參與醫院研究感染HIV患者用藥研究計畫同意書,
察覺不妙,趕緊到醫院抽血檢驗並向小丁求證,小丁坦承自己是HIV感染者,這名男子經
檢驗後未受感染,但他仍對小丁提告。
法院審理時,小丁坦承犯行,強調自己體內病毒量偏低,認為傳染性不高,才心存僥倖沒
有採取安全措施,合議庭函詢醫院,證實小丁體內病毒數量少,傳染性確實偏低。
小丁告訴法官,「以前太過心存僥倖,覺得自己做這些事情不會被發現或被記恨,但事實
上不是這樣,是真的會有人因為我的行為造成傷害或心理上的陰影」,「發生這件事情以
後,讓我重新去審視自己的行為……也不會讓自己再犯這樣的錯誤」。
合議審理時,考量小丁坦承犯行,也在訴訟中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獲被害人原諒並同
意法院給予小丁緩刑等情況,減刑輕判小丁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40623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先猜猜會有哪些留言:
1. 噓的人給我滾出甲板,等你得病再上來說
2. 就不信你得了敢跟別人說
3. 有愛滋代表很多人愛你,有人沒人跟他愛,連梅毒都沒得到,真慘
4. 你沒得病當然說得很輕鬆
5. 誠實只是招來更多的歧視
補充閱讀:
#1RdRtrjy
[心情] 一個HIV患者的心路歷程
https://www.ptt.cc/bbs/gay/M.1537064437.A.B7C.html
作者: mokn (TT080988)   2018-10-06 01:10:00
已讀
作者: todd0101 (Alex)   2018-10-06 01:12:00
健康醫學觀念要改,病毒量受控制不足是不會造成感染的再來法令必須修改,只是可能還要很久...HIV只是需要藥物控制的慢性病,也不該叫做愛滋病
作者: MartinJu (荒謬人生)   2018-10-06 01:19:00
回樓上。那實驗目前的樣本數據太少資金不足。還未有正式論文吧
作者: todd0101 (Alex)   2018-10-06 01:22:00
即便如此,對於HIV的教育跟認識不足,以及歧視,都讓理性了解此疾病更困難露德協會有很清楚的解釋,實驗也受到很多學術研究支持http://www.lourdes.tw/news/show/277
作者: g06cj6 (闇月夜)   2018-10-06 01:46:00
你到底憑什麼要我滾?(飄走
作者: fiction4569 (廢)   2018-10-06 01:59:00
要不要直接召喚比較快?看起來都是同一個人說的
作者: professorsm (巴食酒巷)   2018-10-06 02:08:00
作者: iqdboy (泥巴人)   2018-10-06 02:10:00
咎由自取還要合理化 真為自己因他人不潔身自愛的行為被貼標籤汙名化的身分感到丟臉 寧可當個邊緣人...當年因SARS被隔離的病人 怎就沒聽到有人喊"歧視"?人本來就會 也要懂得保護自己 否則人類早就因傳染病滅亡了愛滋病不可怕 可怕的是不顧他人安危只要自己爽的自私心態
作者: s73990 (頑皮小中醫)   2018-10-06 02:15:00
推二樓
作者: HAL10000 (HAL)   2018-10-06 02:29:00
都敢無套了另一個人也是很有事
作者: teke (是我)   2018-10-06 05:12:00
其實你以偏概全,還有你貼這新聞想表達什麼?別人拿來說的話你再貼一遍,有失民主風度你有得沒得都是國民或同志,躲在網路下酸人,作者你很有事,謝謝你讓我成長
作者: serenitymice (靜鼠)   2018-10-06 06:35:00
連沒得病的人都知道要戴套,某些得病的人還整天無套Zzz 傳染風險低是一回事,使對方知悉相關資訊並自主決定是否願意承擔這個風險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david624   2018-10-06 06:52:00
兩方都有事 戴套很難嗎
作者: taya1991 (請叫我雞頭!)   2018-10-06 08:32:00
無套不可恥,風險自己擔。HIV+不等於AIDS,也沒有任何人該被歧視
作者: ScorpioJI102 (Benji)   2018-10-06 08:39:00
樓上在說什麼 得病是一輩子的事 害人得病也是一輩子的事 反串的太明顯了吧
作者: periosteum (Eno)   2018-10-06 09:53:00
不戴套就不要怕 就這樣 科科
作者: x747 (skate)   2018-10-06 10:20:00
唉 某族群 唉
作者: regan93126 (Hollyoaks)   2018-10-06 10:54:00
...到底在講什麼?有病就必需告知,尊重他人的安危好嗎?
作者: GetSeasick (暈船)   2018-10-06 11:34:00
怎麼和之前某篇好像
作者: notmine (just melancholy)   2018-10-06 11:56:00
抓去關故意犯
作者: jay791202008   2018-10-06 12:06:00
不戴套本來就各種風險高,不是只有HIV呀。有甚麼意外就不要扯這麼多啊!想爽就要自己承擔風險。
作者: OnlyFred (-.-)   2018-10-06 13:14:00
U=U,怕hiv還敢想無套就去吃prep啊
作者: PeterCow (PeterCow)   2018-10-06 13:40:00
U=U
作者: okyomogun (百般無用是細菌)   2018-10-06 15:46:00
U=U
作者: bill07 ((Nick))   2018-10-06 16:10:00
這篇文的主張很像把騙人講得很正當!
作者: wiwzoz8765 (有鹽)   2018-10-06 16:27:00
台灣真的不用過什麼同志婚姻啦,歧視的嘴喊出要平等要結婚真的很難看。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10-06 16:36:00
有些人想要帶風向 網內互打呢
作者: teke (是我)   2018-10-06 17:08:00
圈內就歧視不完了,別肖想外界對同志多友善,波削特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8-10-06 18:24:00
比起這,你更需要多關心吃魚喝茶無套的情形吧。
作者: cklevel1   2018-10-06 19:26:00
還是別隨便無套...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8-10-06 19:36:00
其實無論有沒有愛滋感染性,戴套都是基本吧
作者: shine2064 (KJLIN)   2018-10-06 21:25:00
安全性行為是常識,敢做不安全性行為後果自己承擔,結案。
作者: h821231 (bombshow)   2018-10-06 22:13:00
無套是一種"雙方"都須同意的行為 兩個半斤八兩
作者: john0520   2018-10-06 22:26:00
愛滋病不可怕 但無套得病真的沒什麼好同情
作者: regan93126 (Hollyoaks)   2018-10-06 22:47:00
說的是有病然後不告知的人好嗎?不是同性戀,一事歸一事很難?不要自己腦補腦的那麼嚴重好ㄇ?
作者: BroSin (Sin)   2018-10-06 23:51:00
無套自己承擔囉 惡意散布也是很糟
作者: mYirain (帥到臉粉痛)   2018-10-07 01:52:00
小感冒還要判2年 WTF
作者: teke (是我)   2018-10-07 07:06:00
補腦跟腦補差在哪?管別人那麼多
作者: pold123 (ooxx)   2018-10-07 17:07:00
甲板同溫層網內互打也很正常這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