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關於最近(一個文筆很差的人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08-31 14:48:26
※ 引述《JUSTINXDXD (公民小老師)》之銘言:
: 標題: [心情] 關於最近(一個文筆很差的人
:
: 是說最近做連署的時候
: 一直很好奇
: 為甚麼我們結婚的權利
: 是給別人所決定
: 憑甚麼?
:
: 推 ezdoesit: 你最後提的那個好奇點基本上就是:人權不能公投 08/31 09:38
: → chapter7: 人權不能公投是理想,現實就是萌萌公投把你權利掏空,你 08/31 12:30
: → chapter7: 還在講空話說天賦人權嗎? 08/31 12:30
有關反同公投與憲法及人權的關係,這篇文章有討論到:
http://bit.ly/2NFT4Wg
摘錄相關部分如下:
Q:公投決定人權本來就是不正確的行為,為什麼我們要跟著發起公投?
釋字第748號解釋文節錄: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
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
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中間略)…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
屬立法形成之範圍。」
Answer:
這邊可能比較難理解,我盡量簡單說明一下。文中「婚姻自由(婚姻權)和平等權」這兩
者是屬於人權的範疇,這是任何人都不能透過法律剝奪並應該給予保障的部份,也就是大
家認為不該公投的部份;然而,文中的「何種形式達成」也就是立法者的自由,承上題是
屬於國家立法政策的範疇,這是公民可以影響立法的部份,即便我們認為愛家公投主文的
論述充滿歧視違反人權保障,但中選會正是透過這個立論來通過反同公投案。
作者: JUSTINXDXD (夜 小雨)   2018-08-31 15:24:00
這個我知道,就像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只是覺得他們很有事,他們真的很無聊= =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2018-08-31 21:02:00
呵呵,他們是很有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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