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對醫護人員隱瞞AIDS的好處在哪?

作者: SredDonita (S紅_多妮妲)   2018-07-03 09:31:27
→ wayne3345678: 覺得這篇蠻有趣的,前面先解釋轉診的目的,後面醫師 07/02 18:31
→ wayne3345678: 要求轉診卻又自己好像是醫生認為明明是小感冒為什 07/02 18:31
→ wayne3345678: 麼要去? 07/02 18:31
退掛≠轉診,我文內的敘述,醫師沒有開轉診單,那不叫轉診。
有轉診單,代表「醫師評估」認為有轉診必要性。
沒轉診單,大醫院會認為是「患者自行評估」。
且部分負擔的計算方式也不同,兩者差「非常多」,拜託先看清楚文章在質疑人。
推 WillLiu: 你隱匿病情,醫生怎麼知道要開什麼轉診單 07/02 22:12
→ louis0123: 樓上沒看到這句嗎?「診所自認無力處理特殊病患」 07/02 23:43
推 WillLiu: 你隱匿,診所是開天眼知道你很特殊喔? 07/02 23:56
我內文並沒有提隱匿病情唷。
我是在對於「告知病情卻被退掛」這樣的作法提出疑問,
直接退掛後,是患者要「自行」去找願意提供治療的診所/醫院,這會累積求診受挫感,
長期下來也會使特殊患者略過「分級醫療制度」,直接往確定會提供醫療的大醫院求診,
這對於健保制度/醫療資源而言,應該都不是好事。
轉診制度,是讓特殊患者能被轉介到可提供醫療的門診,
(例如橫向智齒轉介給專拔智齒的牙醫診所)
使患者獲得必要治療,也避免醫師專業度不足問題影響醫療品質。
在我看來「退掛」,等同醫療人員拒絕提供治療或提供可行替代方案,
這沒有比患者隱匿病情不自私些。
作者: wayne3345678 (歆)   2017-07-02 18:31:00
覺得這篇蠻有趣的,前面先解釋轉診的目的,後面醫師要求轉診卻又自己好像是醫生認為明明是小感冒為什麼要去?
作者: WillLiu (BOBO)   2017-07-02 22:12:00
你隱匿病情,醫生怎麼知道要開什麼轉診單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7-07-02 23:43:00
樓上沒看到這句嗎?「診所自認無力處理特殊病患」
作者: WillLiu (BOBO)   2017-07-02 23:56:00
你隱匿,診所是開天眼知道你很特殊喔?
作者: event129 (Augustine)   2018-07-03 11:02:00
Excuse me? 今天不是醫護人員害愛滋患者得愛滋的。生病要治療,有求於人的也是愛滋患者。怎麼好意思說醫生先考慮自己而且我明確跟你說 別扯什麼分級醫療。像牙科 大醫院有專門的隔離衣、更高層級的消毒過程給hiv患者用。去一般診所看才是增加社會成本
作者: fesolla (綺羅)   2018-07-03 11:24:00
如果護理人員因為愛滋而歧視,那是因為他們是混帳王八蛋,不代表可以不講這就像,如果小孩因為同性父母而被霸凌,那是因為霸凌的人是混帳王八蛋,不能拿來反對同性婚姻
作者: sooppp (真是一次愉快的吃飯)   2018-07-03 12:24:00
拜託,別害醫療人員,我們可不希望我們的家屬也得了你們口中的慢性病
作者: fesolla (綺羅)   2018-07-03 12:24:00
你說的「一昧要求告知」是什麼意思?跟單純的要求告知差在哪?
作者: LaoDa5815566 (LaoDaIron)   2018-07-03 12:25:00
受挫感關醫護屁事?醫護害你得的嗎?檢討自己好嗎不要再舉一堆有的沒的類比啦 要你們去大醫院看錯在哪?啊你不就想省錢想方便看小診所 小診所就不具備足夠設備啊 就你這種心態害人害己憑什麼要醫護暴露在風險啊 自私透頂 受挫感?自作自受就是要捏起來吞下去啦玩得爽就要承擔代價
作者: fesolla (綺羅)   2018-07-03 12:46:00
你的類比有幾個錯誤:1.誠實告知是義務(你自己的回覆也這樣說),義務這一次意味著即使有所損害個人利益,但為了更高的社會效益仍舊必須執行,如繳稅跟兵役。我舉的例子有此特性:即使會有小孩被霸凌,為了更高的社會利益,仍需推動通婚但勞工檢舉、受暴,在體制上不是義務,即使在個人考量個人利益而不去履行也不該被責怪。你自己用了「告知義務」這個詞,先想想誠實告知為何被稱為義務如何?*推動通婚 錯字*推動同婚啊 不過,要求醫方提出應對方案、保密的規矩什麼的我很贊同,這可以增加醫病雙方的信賴,也確實是目前體制下尚缺的部分
作者: ZeroToOne (??)   2018-07-03 16:26:00
以我所見, 拒診的狀況是少數, 而如果感染者因為擔心少數拒診的風險, 而讓更多願意幫助的人暴露在風險下, 個人覺得不好
作者: wayne3345678 (歆)   2018-07-04 00:48:00
我的重點在於你自己認為是小感冒,一堆病人去看醫師卻又要質疑醫師的診斷,這種心態轉診推得動?看那種文字敘述/^_>\我想就算給轉診單你自己也會覺得是小感冒就回家了吧?有氣喘病史出現類感冒症狀本來就要特別小心。你要說退掛真的蠻奇特的,我遇到的退掛除了病人真的狀況危急需要立刻去醫院不然通常還是會開轉診單。再來HIV的部分,我覺得你說有一個重點是為對方著想?病人要隱私,醫療人員要安全,但HIV病人的隱私不只造成醫療人員暴露在風險之中,在很多治療上HIV的病患是需要使用不一樣的指引,抵抗力弱容易感染,很多疾病在一般人沒什麼但可能造成HIV病人很嚴重的病症,你告知了我們可以提前預防,所以其實你的未告知有一部分是不為自己著想。還有補充一點,急診的轉診制度減免在於急診後續門診可享減免,當次急診依然依照醫院等級和檢傷等級收取部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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