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看到基督徒們大力支持...
老實說,我覺得這個提案不是不好
但變成像是一種「預先知道自己會輸」才提的東西
如果神聖婚姻法真的過了
公投結果也變成專法
那其實就是拉基督徒下來洗白專法
如果只有同志結婚用專法,會變成像是歧視
可是如果一男一女的也跳下來用
大眾還會用「歧視」來看待專法嗎?
還是會在一部民法、兩部專法這種詭異情況下
認知到每個人對於婚姻的需求以及定義都不一樣?
然後往「婚姻民營化」或「毀婚滅家」的概念更進一步?
但上面說得這些都是公投變專法才會發生
這種未戰先輸的提案有點OO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