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確定年增通報的是因為補助投藥造成的?
依據國際愛滋病學會今年正式加入的的U=U共識,
如果投藥後感染者,沒有實質感染能力,
請問感染者通報的增加,為什麼這筆帳會算在服藥的感染者身上阿?
這兩者的因果關係好像說不通吧?
目前健保投入在HIV治療費用,每年的總額也沒有超過預期,甚至也沒用完。
你要怎麼評估這是沒有效益的政策呢?
愛滋通報數增加應該檢討的是防治、篩檢與反歧視計畫的推動,
怎麼會檢討治療計畫? 這部份可以請教一下嘛?
※ 引述《Blopress (UCCU)》之銘言:
: 因此
: 如果全國的醫療經費有限
: 我們應該把錢花在 某些 不百分百確定原因及避免方法的疾病 (如肺腺癌)
: 且病人 醫療人員都很努力地提高存活率
: 還是 把錢花在 已經全額補助 而且治療可以降低傳染率的疾病
: 卻仍然年增一年比一年多的情況呢 (其中異性戀 共用針頭比率持平 只男男性行為大增)
: 請問大家的答案是?
: 請注意我的前提 在全國醫療經費有限的情況下
: 穴穴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