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現行甲板板規 & 置底違規檢舉區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7-11-06 16:01:20
因為老闆出國兩週所以講一些廢話
反正這種事也是大家高興就好
理性☆中立☆勿戰☆
很多人... 其實好像也只是有一些些人在問
到底為什麼初犯只有一週水桶
這說起來當初我板規修訂的時候
也是很多考量以及開放討論好幾個月的
當然也是可以請大家去精華區找來看的
雖然我想沒有幾多人會去看就是了
第一個點很明確的是 不要以為板主是明察秋毫的完人
就算是現實世界中一票一票的選舉 也是會選出北七的
這是沒有辦法的事 只要投票的人是北七 就是會選出北七
而毫無疑問的 這個世界北七就是比較多
甲板的第一次板主選舉我有寫了一篇很長的歷史分析文
這也是放在精華區的 有興趣的人一樣可以去翻來看
總之一週的水桶有一個相對比較高給版主的容錯空間
就算判錯了也不會是個要殺頭謝罪的大事
關於甲板什麼的 可能我也是個北七
在那之後我有找很多所謂的「恐同鬧版份子」做一些訪談以及觀察
當然我自己也有找一些書來看
以及剛好我有認識做酷兒研究的教授 社會所的老師等等
另外也有法律系的教授之類的很多有的沒的
當然這要從心理學的角度切入也不是不可以
雖然我自己的理解還不算很全面
不過稍微有一個堪用的理解應該是勉強可以用的
總之我是覺得如果想要真的解決這種社群價值觀相衝突的問題
那恐怕是要花上一段很長的時間
只是停留在「把鬧版份子通通水桶」這種層次是沒有多大幫助的
不過反正這也是大家高興就好
畢竟人有發表各種言論的自由
如果僅僅只是回到一個「可操作」的的討論上
的確也有人談到 鬧版亂版的人多半有很多分身
但除了換個分身就又是初犯這以外
站方的身份認證也是一個大問題
基本上對這些真心以鬧版為樂的人來說
各種跳板申請認證等等混淆身份的技巧可以說是家常便飯
這是這個站本身的問題 而不是板規的問題
事實上水桶期限多長對這些人來說根本就不是問題
他們可能已經申請好一堆帳號 然後又會有事沒事去申請新帳號
把這種所謂的鬧版份子弄一個永久水桶放在那邊
或許滿足了一些些人一種正義得以伸張的快感
但實際上根本沒有解決到任何事
真正問題的根源來自於一種未被理解的惡意
而把水桶無限期的加重
最終只是懲罰板上那些安分守己不會去申請帳號沒有太多分身的一般使用者
這道理很明顯地就是
等到板主承受不住板上許多一定要把鬧版份子桶到死的壓力
不斷地把水桶期限拉長
接下來就是鬧版份子會用另一個帳號義正嚴詞的要求板主要比照辦理
這種鬧版的手法已經屢見不鮮 並且摧毀過很多個版
這當然也不難想像 對於這些以鬧版踩板規為樂的人來說
他們很多人甚至板規都記得比板主還要熟
也非常清楚板規會怎樣操作
像這種只是把水桶期限拉長的做法根本就只是自掘墳墓
提早讓甲板壽終正寢而已
雖然現在的文章產出跟活動好像也差不多快掛了吧我想
另外再說一個講出來可能就會沒效的板務操作
所謂的「初犯一週水桶」這件事
事實上本來就是搭配「累犯累進」這件事的
而之所以初犯的罰則這麼輕
這是一個給板主很技巧性的操作空間
因為相對於要做一個長達半年甚至一年以上所謂的度量很重的水桶來說
一週的水桶判決會相對上沒有這麼的耗費時間跟精力
當然也是有的版主在判永久水桶這件事上想的事情也一樣不怎麼多就是了
但通常裁量越重的水桶 當事人申訴的情緒反彈會比較嚴重
而打到組務甚至站務的時候
小組長跟站級也會花更多時間去審視板主的水桶是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而一週水桶是一個很微妙的限期
因為往往等當事人申訴完水桶也過了
這導致一般人根本就不會想去申訴就這麼過了
但是 就是這個 BUT
如果當事人沒有申訴這個初犯的水桶
這會讓他下一次再犯的時候
因為有這個初犯的判例成立的條件下
使得他的申訴更難成立
板主可以合計他初犯的前例一併送到組務去
讓這個加重期限的水桶更具合理性
翻成白話文就是「我上次就給你過一次機會了喔!所以這次你就認了吧!」
這也同時增強版主這個裁量較重的水桶的道德正當性
這件事已經在許多鬧版的歷史事件中被證明了
一但版主做出一個合理性不夠但是裁量又過重的水桶
接下來就是鬧版者以「文字獄」「箝制言論自由」等等口號
一口氣順著風向大規模的洗鬧板
到時候板主除了道歉下台以外就沒有能善了的對策了
擁有板規制定以及解釋權固然是個看起來有點 imba 的能力設定
但往往弱點也在於此
每一次使用非一般使用者所能使用的權限
往往都得背負能力本身所帶來的制約跟限制
看不清這個道理的版主最終只有被毀滅一途
不過我不知道我把這件事講出來
會不會讓鬧版的人就知道要先去申訴那個初犯的判決
可能不會吧?隨便啦反正講都講了
說了這麼多我覺得反正一定還是會有人想問
「到底為什麼不能給壞人逞罰讓正義得以伸張」
這當然是一個我無法回答的問題
就跟我不理解為什麼有人總以為站在自己的對立面的人一定是邪惡之人一樣
我是覺得這個世界的理解也不一定是善與惡
也可以是知道自己是北七跟還不知道自己是北七這兩種
但反正我是覺得在這個隨便啦大家高興就好的世代
如果有人想試試看把鬧版份子通通捅到死
把板規當成實現自己正義的工具的話
其實就去選版主試試看吧 看看自己對世界的理解跟想像有沒有道理
反正任期也才一年 OK的
這世界不會只繞著一個人旋轉
當然也不會繞著甲板轉
啊... 有陣子沒用臉書
最後一定要來個 hashtag
#隨便啦大家高興就好
作者: chari7586 (學習誠懇的跨出一步)   2017-11-06 16:12:00
對精神疾病患者,法律確實寬容些,辛苦版大惹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7-11-06 16:13:00
這次開頭怎麼沒有什麼蝴蝶還是什麼玫瑰的!?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7-11-06 16:46:00
人年紀大了,什麼隱版早就忘惹 QQ
作者: mrl1116 (阿八沒有部落格)   2017-11-06 17:12:00
辛苦你了,解說的很詳盡,反正不管怎麼做總有人不滿足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7-11-06 17:45:00
辛苦了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7-11-06 18:14:00
作者: ineed524 (我需要524)   2017-11-06 19:48:00
愛滋
作者: qaz960749 (神風之殤)   2017-11-06 20:07:00
作者: bsexp327081 (Cow)   2017-11-06 20:21:00
鬧板就是來鬧的,無法講理跟瘋人談道理是不行的
作者: vollenca (vollenca)   2017-11-06 21:04:00
分析地真好。推。
作者: jengjye (建)   2017-11-06 21:06:00
不能不給推....
作者: zzlzut (魔羯)   2017-11-06 21:25:00
是姊姊欸~
作者: sundayis999 (枉費你的屎那麼甜)   2017-11-06 22:18:00
推推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17-11-06 23:53:00
愛滋+ineed524~~
作者: Mirumodepon (Mirumodepon)   2017-11-07 00:58:00
你竟然講你的選民是北七,森77啦你這樣對得起當初投你一票的選民嗎!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7-11-07 01:02:00
www
作者: chauhoo (木瓜珩)   2017-11-07 11:08:00
檢舉ineed524,無腦推文該桶
作者: ineed524 (我需要524)   2017-11-07 18:01:00
檢舉愛滋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7-11-07 19:03:00
1.現在並不是在檢討當初是誰把版規設定得太低,我沒有要追殺誰的責任.只是覺得現版規適時調整是可以討論的2.你的用意很好.當初也辛苦你努力交流和曾為本版付出只是要化解仇同者.建立雙造溝通.首先要能有對話的可能性和空間.至少我個人覺得.仇同者來留個"愛滋.去死"等等的推文.其實那種不算是什麼溝通吧?如果對方有像之前某個自稱是醫生的人,發表一篇似是而非的文章,那至少他用了自已的方式來表達自已反同的立場.這種當然就不算在我們討論的範圍.但那種只是來打游擊.噓個髒話的我其實真的不認為是來表達什麼立場.真的只是來亂的3.群組長或更大的官,接受申訴和判決,其實也會先看該板原來的版規規定和判例,不會突然覺得你這板規怎這麼嚴然後自已下手強制版主如何如何..應該還不至於如此(?)
作者: jojoliu (承承)   2017-11-07 21:47:00
推pokky~ >\\\<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7-11-07 22:33:00
他一定會說有實務經驗就了不起膩?!沒實務經驗就不能嘴,啊不是,是就不能提議嗎?你歧視我?
作者: XXXXSHIT (給我八千元 我給你五顆星)   2017-11-07 22:48:00
沒錯 你這篇更證實我的想法 我之前推文就是故意要引現任板主判重一點好去組務申訴 結果判太輕我反而失去著力身為反對者 對於你的用心我還是很佩服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7-11-08 22:51:00
不知道你是受過什麼傷,為何什麼都要硬扯到你的身上去我本來就沒否認我是個人版友身份提議修版規,從置底文你和另一個前版主一直跟我吵,我不懂你們為何要自已把責任攬到身上去?我已經說了不是要追殺當初是誰擬定的版規,現在版面情況有變,難道提議更動修正也不行?還是你認為當初你制定的版規已經萬無一失了,所以很在意後人去修改你留下的"德政"?脾氣那麼大,自尊心那麼高,當然跟你無法好好討論下去當初2015年修改版務是什麼社會風氣?大法官解釋是給了嗎?賴清德當上院長了嗎?常常拿過去的狀況來說,不懂你為何老愛說"當初是大家通過的" 對,但現在是2017年了不能再替版規進行建議和修改嗎?也許當初組務給你苦日子過,但現在你確定還是一樣嗎?已經給你臺階下,硬要留在台上當炮靶,真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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