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sonn98 (HUAWEI)》之銘言:
: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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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營「被口交」 他因裝睡告不成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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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一名年約20歲的男子指控,今年他參加一場露營活動,和一名黃姓男子互動甚好,
晚
: 間大夥睡在帳篷內,黃男雙手突然不安分的撫摸他身體並親他,還低聲說:「如果你不
喜
: 歡可以告訴我。」他不知如何是好,只好裝睡,黃男竟脫他褲子幫他口交至射精,涉犯
乘
: 機性交罪,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受害男子既然裝睡而沒有表達抗拒,就無法證明黃男有犯
意
: ,今將黃男不起訴。
:
: 檢警調查,受害男子和黃男原本素不相識,但在露營活動上認識後,分組睡在同個帳篷
內
: ,帳篷內還有其他人。
: 受害男子指控,他就寢後閉著眼還沒睡著,睡在旁邊的黃男突然靠近他,開始撫摸親吻
他
: ,還低聲說:「如果你不喜歡可以告訴我。」他面對突如其來的親密接觸,不知該怎麼
辦
: ,本來打算裝睡不理會,黃男卻得寸進尺,開始幫他口交至射精才罷手。
: 隔天受害男子向營隊反映不想繼續和黃男在同一組,回家後才向父母傾訴遭欺負,父母
氣
: 得要兒子報案。
: 但黃男到案後,供稱當時曾詢問測試對方是否願意和他發生親暱行為,對方都沒反抗,
甚
: 至故意裝睡,才以為對方默許,因此進一步幫對方口交,直到射精才去漱口,再回帳篷
繼
: 續睡。
: 檢方認為,受害男子即便心裡有千百個不願意,卻沒有表達抗拒或阻止,也沒向他人求
助
: ,甚至坦言自己只是裝睡,那黃男根本無從得知他不願意,因此認定黃男沒違反他的意
願
: ,將黃男不起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
:
: https://tinyurl.com/ybevbevv
:
不評斷原文、也不揣測當時情況,
但許多推文質疑“不喜歡為何不反抗”,
想提供真實案例。
一位女性友人最近在國外地鐵遇到性騷擾,
對方趁人擠人的情況下,貼在她背後磨蹭她。
她當下真的不知所措,心裡還在懷疑“我遇到性騷擾了嗎? 有沒有可能是誤會? 我該斥責
他嗎? 這樣會不會反應過度?”
後來人潮減少,對方還是靠很近,她才確定自己遇到性騷擾。她說其實以前也學過遇到類
似狀況的處理方式,可是真的碰上了,竟然沒有勇氣反抗。好在已到站,她下車後,回頭
瞪了一眼,但她甚至不敢和犯人對到視線。
個人以為,沒有正面回應,應該都要當成拒絕。以上一點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