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 雅言出版社 顏擇雅 臉書 :
我認為黃國昌是學養極佳的立委,政治操作能力也強,所以我很不希望他被罷免。但是我反對他降低罷免案門檻的主張。如今他成了修法通過第一位罷免案成案的立委,我難免想 : "你自己挖的坑。"
修法後,罷免案從不可宣傳變成可以宣傳,這點我贊成,因為政治性言論本就不該受到鉗制。我反對的是門檻大降。
第一,搜集連署書,看的並不是選民好惡,而是罷免發動方的組織動員力。像時力這種新起政黨,動員力要跟兩大黨比什麼 ? 大黨也許在選舉時無法推出比你優秀的候選人,但要在平時搜集到比你多的連署書卻易如反掌。
第二,單獨舉行的區域投票,投票率一定低,媒體關注度也低。到時多少人出來投票又是取決於動員力。時力說要直面對決,但剩下不到兩個月,時力可以動員多少人? 到時反對票要怎麼多過同意票 ,我有一堆問號。
第三,我反對門檻降低的最大理由,是新門檻已經是反民主了。黃國昌2015年的得票數是80,508票。這次,只要同意票超過 62,798票 (選舉人數的四分之一),又多於反對票,罷免就通過。八萬票選出的立委可被六萬票罷免,這是多數服從少數,所以我說是反民主。
我的希望,是罷免門檻可以重新上修。既可減少勞民傷財,也可保護像黃國昌這樣優秀的小黨政治人物將來別受大黨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