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朋友與他的男友是HIV Positive

作者: prokey (小矮)   2017-10-02 03:26:04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關於雲端藥歷是不是要改為確認後才能觀看。
: 健保署的態度,反正我就是要開放,有人被拒診就走流程,因為不關他的事。
: 疾管署認為開放雲端藥歷後,感染者恐不敢看醫生甚至不敢篩檢,所以建議控管權限。
: 醫事司表示好煩,你們先吵完,再來叫我。
: 然後醫師公會只想要看到藥歷,被說我們當中有人有歧視?不然你去罰他們。
: 然後阿,醫師公會什麼反歧視的內部再教育,或倫理自律目前也都沒有想要做。
: 愛滋民團一直問感染者的醫療常規與標準流程? 公會表示那是什麼,可以吃嘛?
: 愛滋病學會表態說感控無需特別對待?
: 一堆醫師就會跳出來硬要說有差,但標準流程,我們不知道也不打算定。
: 這就是兩邊都打不開的結。
: 有些醫事人員就是無法依據科學證據克服他的恐懼,所以可能無法提供服務給感染者。
: 這件事情承認有很難嗎?
: 承認不是說就直接要去攻擊醫事人員,而是承認醫病雙方都有過不去的地方。
: 感染者擔心受到歧視或被洩漏隱私,不敢說。
: 醫事人員有些人就有歧視跟恐懼,即便沒有歧視的人也很難約束同儕。
: 甚至有些歧視不是因為醫事人員本身,而是因為團隊中有人不敢或不願。
: 去指責對方不會解決任何事情,也不會讓雙方邁向合作。
: 如果要幫醫事人員說好話,我覺得不如想想,在自己位置可以做什麼?
: 醫事人員可以影響同儕,用實證醫學證據建立SOP。
: 或許有很多人挺住這些歧視,但也有很多不表態或是自己就是歧視的來源阿。
: 沒有人有責任這樣做,但不做事情就永遠不會改變。
: 至於政府機關或機構管理階層,想想申訴與救濟制度到底有多爛,要怎麼改進。
: 愛滋工作者可以發展並提供更人性的告知技巧。
: 感染者遇到就醫歧視,應該更積極提出申訴,當然前提流程要嚴格保密。
: 我們無法仰賴單獨一方退讓就能解決這個問題。
: 只要求感染者盡告知義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嗎?
: 感染者告知後,有提供友善跟有效的申訴與救濟方式嗎?
: 如果沒有不就是跟國際政策背道而馳嗎?
其實我想說個實際發生在身邊朋友的故事,讓大家有些不同的思考模式。
我認識一個小朋友,他20初左右感染並持續追蹤與服藥,
他曾在數個大醫院跑,也曾有過4~5個個管師,
而我個性雞婆了點,所以我會去問他醫院個管跟他的互動情況,
他就說很普通阿,就詢問自己服藥狀況,還有幫忙監測病毒數和CD4。
恩,我也覺得好像個管大概做好這些就沒啥了吧。
後來我那位朋友因為受寒感冒,病情拖1個月沒有好轉,
他問他個管該怎麼辦,會不會因為他CD4降低,讓病情失控的可能?
如果答案是有可能,那他現在該怎麼辦?
然後他的個管說,就看醫生阿,問這種問題做啥?
而那個傻傻小朋友沒法表達他真正想問的問題是:我該找哪位醫生?擔心自己去看醫生
會被知道有感染,如果對方知道他感染,擔心醫生看他的眼光。
恩,他有4~5個個管師,他幾乎都問每個個管師同個問題,
而他們都給出最標準最正確的答案:看醫生。就沒更多的回答。
最後只有一位個管多給了一個資訊,可以去找哪些醫生比較好。
然後那位拖很久沒看醫生的小朋友在那個管師建議下,找到醫生看病後就回復健康了。
這故事還蠻簡單的,只是在我聽起來,有個很好的議題叫"醫病關係"可以討論。
現今醫療體系的工作人員,好像常在醫病關係的經營中出現糾紛。
但"關係"這種東西一定要複數以上的人才可能成立,
所以應該從雙方的視野去看是較恰當的吧。
但...我不是學醫的,只能用外行人的眼光去做猜測醫療人員的視野,或許有身處醫療體系
的朋友可以更多例子讓我們理解醫病關係的困境
先說病人好了,在我那故事中的小朋友,好像不太清楚自己能得到什麼樣的幫助,
常常是醫療人員簡約、快速說完大意,然後就在懵懂的狀態下就結束了。
如果病人不太知道自己該擁有什麼權利,糟一點的,可能會做出無理類似奧客的脫序行為
或者就是他因為不知道該如何爭取權利,讓他失去更適合他的治療方式。
當然,因為那個小朋友很多都不知道,自然無法知道哪些個管師能給他更多幫助,
間接讓他找一堆個管師,也是醫療資源無形的浪費。
(有寫個案紀錄經驗的人,會知道這事情多麻煩,然後居然讓一堆人寫同個人個案紀錄。
(當然,故事中小朋友表達能力不足,不能讓個管知道他到底要啥,也是造成困難的點)
U大這篇文章,其實是希望感染者應該要被更友善、更合理的醫療方式對待,希望由
醫療人員負責,去建立更好的醫病關係,但可能忽略那些醫療人員現今醫療處境的困難
(比如人力不足的問題)、還有訓練、養成教育的結構性因素(因專業知識過多學不完,
排擠到醫病關係的相關課程),我們根本不知道這些要求對醫療人員到底有多少負擔?
不是醫療體系的工作人員,應該很難體會吧...
恩... 我想說這些提議都很棒,只要實行就能得到解決,但當下醫療環境
究竟讓這提議可行性多高也是需要去評估的。
我個人知道蠻多友善門診的醫生,真的是在燃燒自己(肝)去實現理想的醫病關係
一般門診病人都看不完了,還要花更多心思給每位病人關注,工作根本做不完阿~
那如果想知道這篇文章到底想說啥的人,我可以給小小結論,
讓懶的閱讀太多的人快速理解。
HIV告知與不告知跟"醫病關係"有關。
但現有醫療環境、醫療人員養成過程、病人自否知道自己的權利...
甚至U大提出從修法層面來改善醫病關係,這些都是牽一髮動全身,
討論HIV感染者是否該告知這問題時,
如果能先靜下心,聽聽不同觀點與每個人的想法後,
或許我們能看到這問題背後更多的無奈與糾結...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7-10-02 04:54:00
我的心得很簡單,等解藥研發出來,皆大歡喜;沒解藥,陰性的人請保持,千萬不要中獎,已中標的人,就是你的命運。
作者: wowowg (Isn't it?)   2017-10-02 07:46:00
這篇在亂講什麼 找醫生跟“權利”有什麼關係你覺得護理師可以“推薦”醫師嗎?推薦醫師結果你不滿意 回來變成醫療糾紛你以為醫療是服務業嗎?自己不看醫師 是你自己的事更何況你要你要個管師去推薦另一科的醫師 她不是查號台你跑去日本料理店問她有沒有推薦的漢堡店 這叫奧客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10-02 09:40:00
我其實只是告訴不同位置的人可以做些甚麼而已或許你可以問為什麼前面幾篇有人一直說醫療人員推薦所謂友善醫師或院所就是因為無法去除汙名的過渡措施服務愛滋感染者不是少數友善醫事人員的責任
作者: swow (planet)   2017-10-02 10:16:00
說真的,除非有案例發生,不然個管師也很難知道哪個醫生友善哪個醫生不友善阿...
作者: prokey (小矮)   2017-10-02 11:47:00
雖然不知道w大到底誤解了什麼?我覺得我寫的蠻白話了...
作者: Bastain (滿洲國專家^^)   2017-10-02 13:36:00
作者: iamhcy   2017-10-02 16:55:00
推,想像出來的醫療糾紛真的讓人頭很痛XD
作者: prokey (小矮)   2017-10-02 17:56:00
如果全是自行想像的醫療糾紛,應該也不會有越來越多人現身真實性一定有,那能不能解決問題,又考驗每個想讓醫療人員或病患權益雙贏,這是需要智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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