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馬爾他2011才能合法離婚 如今可望通過同婚

作者: mariomaurer (Mario Maurer)   2017-07-06 16:45:17
爸爸媽媽不見了!爺爺奶奶消失了!
怎麼全世界盟盟們和國民黨們的藉口都差不多?
行政院可不可以不要再裝忙了?
原標題超農場又很長,考慮了一段時間才縮成這樣Orz
這個國家進度超快!2011年才能合法離婚,如今可望通過同婚法案
來源:風傳媒
http://www.storm.mg/article/293157
王穎芝 2017年07月06日 15:40 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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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他有望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美聯社)
天主教歐洲國家馬爾他,3日在議會上第一次討論同性婚姻合法化議案,馬爾他2011年才
修法允許離婚,短短幾年內,已從歐洲最保守國家躍升為最重視性少數權益的國家。執政
黨對法案信心滿滿,總理穆斯卡特更堅持修改民法中「父母」、「夫妻」等稱謂,改用中
性詞彙如「雙親」,表示不會讓同性伴侶淪為次等公民。
BBC報導,以天主教為國教的馬爾他,2011年才宣布人民可以合法離婚,但進步速度驚人
,才過了六年時間,不但已是第一個立法禁止「矯正治療」同性戀傾向的國家,也許很快
將通過同性婚姻法案。
https://goo.gl/ESJWeg
首度出現婚姻平權法案
馬爾他總理穆斯卡特(Joseph Muscat)6月初帶領工黨(Labour Party)贏得大選,展開
總理第二任期。他於3日在國會上提出婚姻平權法案,這也是馬爾他議會史上第一次出現
相關法案。
穆斯卡特日前受訪時表示,「馬爾他希望在LGBT(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
者)和公民自由議題上繼續努力,成為其他國家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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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他總理穆斯卡特(右)日前與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合影。(美聯社)
「用不同字眼稱呼 不是真平等」
工黨提出的平權法案並非專法,而是修改民法中與婚姻相關的詞彙。據報導,新法案將捨
去「夫妻」、「父母」等指明性別的詞彙,改用「雙親」等中性稱呼。新法案也打算允許
同性伴侶領養孩子。
報導指出,國民黨也曾建議以其他字眼稱呼同性婚姻,但穆斯卡特非常堅持,同性結合的
婚姻沒有低人一等,不需要另創新詞。馬爾他平權部長達莉(Helena Dalli)也說:「用
不一樣的字眼稱呼,就不是真正的平等。」
在野陣營裡,中間偏右的民族主義政黨馬爾他國民黨(Nationalist Party)黨鞭阿吉斯
(David Agius)率先跳出來反對修法,他批評:「從現在起,你不能再叫『爸爸』、『
媽媽』了,因為法律裡沒有這項稱呼!」
阿吉斯還說:「以後我們是不是要從慶祝『母親節』改為慶祝『生下我們的人的節日』?

不過,國民黨黨主席布蘇提(Simon Busuttil)說,國民黨絕對支持這一法案,否認黨內
保守派看法分歧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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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他有望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美聯社)
天主教會嚴正反對
馬爾他距離義大利南部西西里島僅90公里遠,有「地中海之心」的美稱。馬爾他從西元前
10世紀開始陸續被腓尼基、希臘、古羅馬等勢力統治,1814年成為大英帝國殖民地,1974
年正式獨立,於2004年加入歐盟。國土面積僅316平方公里,人口約45萬,天主教人口將
近9成。
對於婚姻、家庭和性別平權,馬爾他一直是十分保守的國家。以聖經故事命名的天主教組
織「迦拿」(Cana)發表抗議,稱同婚合法化是「捐精合法化」和「代孕合法化」的前奏
。馬爾他區大主教希克魯納(Charles Scicluna)也嚴厲批評,夫妻性行為的真諦在於「
繁衍」,新法案卻完全不重視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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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他有望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同婚。(美聯社)
邁向平權 步伐超快的馬爾他
但過去五年來,馬爾他出現許多重大變化,速度之快也許沒有任何國家比得上。
2011年馬爾他舉辦離婚公投案,揭開性別平權之役的序幕,當時投票人數高達30.6萬人,
其中將近7成人口、52.6%的民眾投票支持離婚合法化,在這個虔誠的天主教島國上令人跌
破眼鏡。
2013年,總理穆斯卡特與甫執政的工黨通過「民事結合」法案,讓同性伴侶享有幾乎和婚
姻同等權力,也是少數在憲法中載明應賦予LGBT平等人權的國家之一。
2015年,馬爾他通過「性別認同、性別表現與氣質」法案(GIGESC Bill),禁止父母擅
自讓陰陽人(intersex)兒童接受手術,允許陰陽人長大後自行決定要成為哪一種性別,
不須額外醫療檢驗。
2016年12月,馬爾他宣布禁止號稱能改變同性戀傾向的「矯正治療」,成為歐洲第一個明
文禁止的國家,廣受LGBT和心理醫學專業人士的讚譽。
穆斯卡特曾指出,馬爾他年輕一代的思想已經改變,公投就是最佳證明。穆斯卡特認為,
2004年馬爾他加入歐盟後,年輕人紛紛前往歐洲國家留學,從而加速了這種思想轉變。許
多年輕人當時發現,馬爾他不但是歐盟唯一、也是世界上唯二不允許離婚的國家。(另一
個國家是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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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歐盟後,馬爾他年輕一代對LGBT平權的態度也越來越開放。(美聯社)
同婚快合法 女性仍不能墮胎
弔詭的是,馬爾他雖在LGBT平權上遙遙領先,至今卻仍未通過墮胎合法化,據該國法律規
定,即使妊娠過程危及孕婦性命也不允許墮胎。
女權運動人士康緹(Francesca Fenech Conti)指出,雖然平權觀念漸漸開放,馬爾他仍
然深受父權思想宰制,在懷孕生子上,女性仍然無法擁有身體自主權就是一項明證。
康緹說:「還是有很多人認為,女性無論如何都應該成為一位母親。就算支持LGBT權益的
人也這麼想。」
據BBC報導,同志婚姻、跨性別等法案通過後,馬爾他天主教會更致力於抓住墮胎議題的
話語權,教會被指極力干涉和生育有關的政策,教會大力反對事後避孕丸合法化,還說使
用事後避孕丸也算是墮胎的一種方式。
「教會堅持為了最脆弱、聲音最小的群體發聲,」大主教希克魯納說:「未出世的嬰兒也
擁有尊嚴,教會相信,馬爾他多數人也抱持同樣看法。」
不過,康緹認為,無論教會再怎麼阻擋,改變的浪潮已經席捲而來,2016年馬爾他終於允
許在大學校園設置保險套販賣機,「我以前連對自己的妹妹都不敢提起這些話題,現在我
們一天到晚在討論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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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30日通過同婚合法化,成為第14個允許同性婚姻的歐盟國家。(美聯社)
同性婚姻平權運動近來好消息頻傳,德國國會下議院30日以393票贊成、226票反對的壓倒
性優勢,通過同性伴侶婚姻全面合法,在通過《生活伴侶註冊法》後16年,終於承認同性
伴侶的結婚權利。
http://i.imgur.com/Y8c1NGz.png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7-06 18:22:00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7-06 18:34:00
所謂的西方國家,大抵也差異滿大的。2011年才可離婚..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7-07-09 0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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