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貼] 比照異性婚,政院確定:同婚出軌,可離婚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7-06-23 11:27:10
看到有人說這是在裝忙瞎忙想說幾句話
現在一條一條釐清 也是一種闢謠的方式
結果之前那些罵政府都不闢謠的 現在改口說官員都在講廢話
原本應該法務部做的事 丟給行政院秘書長做
接了還要被罵裝忙 我覺得是有失公允啦
為什麼現在八卦版的統派+濛濛勢力只剩愛滋汙名恐懼能炒作
因為之前的謠言都一一被打臉啦
當然還是要跟專法派釐清一件事:
立專法的前提必須是民法已經承認同志的"婚姻"
AND 不能把同志的"婚姻"改成"伴侶"等限制原有權利的做法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7-06-23 11:37:00
其實尤美女的版本就是同志要的 其中比較需要討論的是婚生推定及人工生殖的問題 其他部分如通姦,不能人道,財產制,離婚等等 尤的法案都和異性婚姻一致 而且正反方在這些議題也沒有爭議 不懂行政院討論這些幹嘛
作者: ksng1092 (ron)   2017-06-23 12:09:00
會罵就是一兩個禮拜放出一條結論(而且還是沒爭議的)令人想問這到底是在幹嘛...照這樣的速度兩年都不夠用吧XD最多兩年,現在政府是打算拖到期限最後一天嗎...
作者: zanahoriaz (...)   2017-06-23 12:13:00
政院討論就是要放風聲出來給社會大眾了解啊!不然又有妖魔鬼怪團體在那邊多P、淫亂 的混淆視聽~有些人連自己的保險契約書都懶得看了,你還期望他們了解同性結婚內容?某樓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為什麼推文會被吃掉一半QQ)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6-23 12:42:00
一條一條釐清也不需要花那麼多時間在爭議性較小的事情上,根本裝忙。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7-06-23 16:56:00
裝忙是說之前立院討論的時候不闢謠 現在大法官解釋之後才不得不
作者: violetstar (bluestar)   2017-06-23 18:00:00
反正也不用動作啊!等兩年就自動生效了,管他們那些人在那邊瘋幹嘛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7-06-23 18:07:00
放風聲跟討論根本可以分開 你要宣導同婚跟異婚一致 這ok呀 但不需花時間在正反方都沒爭議的部分討論浪費時間像是之前還討論近親婚 真是傻眼 沒有同團要求過近親婚 一讀過的提案也沒開放近親婚 沒人要求的東西 政院卻拿來煞有其事的討論 這風聲是告訴別人同志有要求近親婚是吧這是要給大眾了解 還是要給大眾誤會啊 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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