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觸犯兒少法第二十九條...

作者: g9753011 (蘇甯)   2017-06-19 14:40:27
失禮了,這是我第一次在批踢踢發文,如果違反版規,我會自刪。
上個禮拜突然被學長出櫃,原因是他上聊天室找「輕虐、不1069」,明確談到金額,並留下電話。最後沒有交易成功。隨即被警察通知到警局做筆錄。
學長是家中獨子,父母觀念保守,學長壓抑自我很嚴重,雖然他肉體很誠實但他心裡還是沒辦法接受自己的性傾向,加上他的工作需要良民證,他非常害怕東窗事發,父母自殺。
但我覺得,學長的負罪感會讓他先自殺。譬如,他不敢上網查找相關資料,只因為,他認定檢查官會調閱他在SNS上相關的對話紀錄,這樣一來,他如何的變態都會曝光。
學長不敢找律師諮詢,因為他在做筆錄時被年輕員警輕慢,內心更煎熬。更恐懼法庭、檢察官跟包青天時期一樣前現代。
而我們周遭朋友都不是法律相關,無法確實安撫瀕臨崩潰邊緣的一個老好人。
因此,想詢問法律相關的水手大大們,檢察官會調閱相關對話紀錄嗎?也懇請水手大大們分享相關諮詢,以及推薦同志友善律師。
文長,最後,萬分感謝各位水手大大們m(_ _)m
作者: huyu0508 (Ugawa Itoku)   2017-06-19 16:33:00
要不要先去同志諮詢熱線詢問看看?也許比較有機會問到有遇過這類案子的法律人
作者: aaron4 (a4)   2017-06-19 17:55:00
先別害怕。警察很愛用兒少29釣人,但其實每件案件情況都很不一樣。學長使用的聊天室有沒有註明18歲不得進入?留line……sorry,留電話的時候,有沒有跟對方確認年齡?這些都會影響判決。出庭可能會造成很多麻煩,但只要找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兒少29並不一定會成立。祝福學長能撐過去。我只是有讀過相關判例,並不是法律專業。還是要律師協助。
作者: kasim5479603 (kasim)   2017-06-19 18:31:00
由誰開始說到金額也是爭點,其他同樓上意見
作者: ienet788 (風塵的回憶)   2017-06-19 18:31:00
警察若是違法取證有誘導之狀況,這證據是無效的
作者: g9753011 (蘇甯)   2017-06-19 22:55:00
謝謝h大、a大、k大、i大的回覆,我會把這些意見告知學長的,希望學長能早日振作
作者: silver0314 (胤衡)   2017-06-20 00:30:00
這個法87%判沒東西 甚至不起訴。毒樹毒果、釣魚是無效的
作者: skks133 (skks133)   2017-06-20 01:30:00
這個時間你更加要多多關心多多陪伴你學長啊!你們都要加油啊
作者: aabb1027 (冰色日光)   2017-06-20 01:48:00
先找法扶再說。雖然這種大都起訴不成,不過還是要多找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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