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不獲配偶福利 同志入境主任覆核勝訴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2017-04-29 22: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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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看板: lesbian
標題: [新聞] 不獲配偶福利 同志入境主任覆核勝訴
時間: Sat Apr 29 22:40:14 2017
不獲配偶福利 同志入境主任覆核勝訴 官裁公務員事務局歧視
來源:蘋果日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429/20005732
【本報訊】同志高級入境事務主任3年前與男友在新西蘭註冊結婚,其後向公務員事務局
申領配偶福利,又向稅務局申請與配偶合併報稅,惟兩局因本港法律僅限異性婚姻而拒絕
。主任前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兩局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中人人平等原則。
高等法院昨頒下判詞,裁定公務員事務局拒絕提供福利,屬歧視申請人性傾向,但稅局只
正確按字面解釋法例,故駁回對稅局的挑戰。法官給予政府時間跟進,下令本案命令今年
9月才生效。
記者:勞東來
入稟人梁鎮罡(Angus)回覆《蘋果》,坦言對裁決又驚又喜,聞判後馬上致電伴侶Scott
,「同佢講我哋贏咗一半喇!」梁歡迎針對同志伴侶僱傭福利的裁決,冀政府盡快落實並
檢討其他政策,「希望將來唔需要再有人因為性取向,需要去做司法覆核」。對於挑戰稅
局失敗,梁稱要跟律師研究才決定是否上訴。公務員事務局則表示會聯同律政司詳細研究
判詞,再作適當跟進。
梁2005年認識Scott Paul Adams,2014年4月在新西蘭舉行婚禮及取得結婚證書。梁同年
去信公務員事務局,查詢是否要更改婚姻狀況,及能否獲得《公務員事務規例》中的醫療
和牙科等配偶福利。局方指《婚姻條例》下婚姻僅解釋為男女締結,故他不能獲福利,並
強調沒牴觸政府的反性傾向歧視守則。另外梁欲與丈夫合併評稅,取得已婚免稅額,但網
上報稅系統阻止他輸入配偶為丈夫,稅局解釋《稅務條例》只認可異性婚姻。梁曾向申訴
專員公署投訴但不獲受理,平機會亦指性傾向歧視非現存法律管轄範圍,同樣不受理。
挑戰稅局遭駁回
法官周家明認為公務員事務局拒絕向梁提供配偶福利,表面上是法律定義問題,但實質是
間接歧視梁性傾向。法官引用直布羅陀和英國案例指,不獲福利並非直接與性傾向有關,
但因同性伴侶不能合法結婚,法例對他們特別或嚴重不利,構成間接歧視。
局方律師聆訊時指,因香港沒同性結合法規,局方自然應遵從既有婚姻規例,否則便等於
「走後門」認可了同性婚姻。局方決定亦有合理目的,即維護本港傳統婚姻體制及公共秩
序。法官則指局方未有解決問題根源,即任何人應否因性傾向而獲得差別待遇。法官認為
若局方向在外國合法註冊的同性配偶提供福利,或間接認可外國註冊的同性婚姻,並沒任
何不合法之處或本質上的錯誤;亦看不到基於性傾向歧視而不提供福利,如何能保護傳統
家庭制度。
至於對稅局的挑戰,法官指梁只爭議其同性婚姻是否符合《稅務條例》定義。法官裁定該
條例只接納異性婚姻,稅局並無錯誤解讀,至於這定義跟《基本法》和《人權法》的平等
原則有否衝突則非本案範疇。
法官尚未頒下具體命令,留待梁與公務員事務局商討,有關命令9月1日才生效。法官又判
兩局須支付梁六成訟費。
案件編號:HCAL258/15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04-29 22:41:00
台灣台灣台灣呢? 我們也有跨國的已婚夫夫妻妻啊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4-29 23:44:00
作者: a98s76 (阿因)   2017-04-30 00:28:00
推,但港府已經說要上訴了...
作者: silver0314 (胤衡)   2017-04-30 06:41:00
香港的法官都是殖民時代培養出來的 反觀臺灣威權時代的法官們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7-04-30 09:46:00
開了一個缺口,表示有了新的進展
作者: vins (vins)   2017-04-30 12:37:00
我記得跨國南非妻妻已經回去南非了(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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