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四叉貓拍他人,當事人能否要求強制刪除檔案

作者: alice137651 (雪花喵喵)   2017-03-23 12:36:30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0801/3692027/
舊新聞
幫大家節錄重點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照片內容只有何女臉部及腿部鏡頭,並無「身體隱私部位」,即使伍男偷拍動機可議,且造成何女心理傷害,但仍未觸法,因此昨判他無罪
所以四叉貓就算動機有問題 甚至讓對方不爽
只要沒拍到隱私部位都無罪
合法的行為
對方當然也不能要求刪除
嘻嘻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7-03-23 12:39:00
就是不爽卻不能拿他怎樣的概念
作者: wps0315 (鏗鏗)   2017-03-23 12:39:00
白目當然無罪,只是會被討厭。
作者: x747 (skate)   2017-03-23 12:51:00
這樣真的比較了解了 下次我可以去拍別人吃飯的樣子
作者: casman (卡)   2017-03-23 12:53:00
樓上記得自己要入鏡, 讓大家看一下你長什麼樣子喔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7-03-23 12:55:00
3F知道強制罪嗎? 逾越了對方容忍之必要 對方一樣可以告強制罪
作者: x747 (skate)   2017-03-23 13:06:00
就你們那隻貓的做法阿誰不會
作者: casman (卡)   2017-03-23 13:09:00
記得像四叉一樣入鏡啊~ 我好想看看某x是什麼德性耶
作者: Shxt (Shxt)   2017-03-23 13:21:00
所以就是沒犯法 但不給對方尊重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7-03-23 13:26:00
法官素質不一,會怎麼判沒人說的準。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23 13:34:00
http://i.imgur.com/wp65nlq.jpg 這違法?違德?事實真相還很難說 不過話語權都已經在恐同手裏 沒看到4叉辯什麼以後還可以直播嗎 我看任何一場直播都可以說是4叉挑釁了4叉戴個手機現身就可以說是4叉挑釁 而且代表"不給對方尊重"?拍照打招呼有兩種下場1.趙牧師:嗨^^v 2.滿天星:搶手機而我們已經不自覺跟著用了恐同的話語了
作者: haking01 (阿菜)   2017-03-23 14:03:00
今天如果是一直尾隨跟拍,遭制止不停當然有錯,但4x只是拍了1張照片QQ
作者: xyu330 (4N)   2017-03-23 14:21:00
謝謝整理,總算可以放心亂拍別人了^^
作者: Sayd20   2017-03-23 14:24:00
樓上記得入鏡放甲板自介 這麼愛甲板不是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23 14:25:00
謝謝恐同xyu330 終於知道自拍也不行了按這次恐同的標準 恐同應該不能進入甲板了 算"挑釁"哦況且有些恐同垃圾還裝成同志進入甲板罵拉板 呵呵只要我聲明我不願意你進入我的場子 你恐同就該閃了吧
作者: eric5604 (Nix0623)   2017-03-23 15:36:00
不過類似情況這次之後也該停了,除了危險之外,下限讓反同自己秀就好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7-03-23 16:13:00
基本上公共場合如果做這樣的限制會變成所有人都無法拍照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17-03-23 16:26:00
講到這個 甲板尋人可以改回來了吧 忘記什麼時候開始規定不能放照片了
作者: beermug (beermug)   2017-03-23 16:39:00
同志遊行時,一堆基督徒到遊行隊伍裡做些妨害別人人身自由的行為,有同志吉基督徒嗎?盟盟叫他們的小孩入鏡扭曲性平教材時,有在顧他們小孩肖像權嗎?現在被人自拍進去,在那邊靠腰又是兩套標準,頗廠
作者: justalk333 (鳥園)   2017-03-23 16:41:00
樓上幾個反同唉低好像都不太會獨立思考欸
作者: df900127123 (黑熊)   2017-03-23 18:49:00
樓上別這樣笑他們的腦袋,很可憐的QQ
作者: troubledanny   2017-03-24 14:07:00
恐同的邏輯就是自拍到他不行, 但是她們罵人,恐嚇搶劫,限制你自由 沒關係喔 >.^
作者: hnj92 (H.J.)   2017-03-26 06:26:00
沒戴帽子口罩被拍到當然森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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