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四叉貓拍他人,當事人能否要求強制刪除檔案

作者: lionkinge (小個子)   2017-03-23 01:15:05
媽媽有拍照的嗜好,
常常會在街上拍一些人事物,
沒有販售營利的行為,
純粹自己看得很開心,
或者轉Po到自己FB 上
前兩個禮拜才聊到,
當事人能否要求刪除相機裡面的檔案,
關於這個法律問題,
好好的Google一下,
我發現,
這應該有資格成為法律系課堂上的申論題!
我結論如下,
也給大家做參考,
有專業的,麻煩炮我謝謝!
1.拍照人有著作權,當事人不得要求強制刪除,否則會有強制罪的問題!
2.該照片如有顯著醜陋或扭曲當事人之意,可提出肖像權受侵害,請求賠償。
轉貼其中一個相關文章如下,
http://www.is-law.com/post/17/1196
街拍時如果將路人一併攝入影中,可能構成對他人肖像權的侵害,但是究竟有否侵害,仍然必須將路人的肖像權與攝影師在公共場合拍照的權利相互比較調和。一般而言,參酌民法第195條第1項關於人格權侵害「情節重大」時才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規定,筆者認為如路人並非主角、入鏡的人潮眾多,或是被當作主角的路人在一般人看來並不特別奇怪或難看等,對於肖像權(或名譽權)的侵害並不嚴重的情形下,都應該認為此時攝影師的權利不應該受到限制,而非認為路人能任意要求攝影師刪除含有自己肖像的作品。
作者: ray751203 (0.0)   2017-03-23 01:24:00
無聊 閱
作者: tokyo2014 (男の景色)   2017-03-23 01:31:00
無聊 就是個刷存在感甲而已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7-03-23 01:46:00
人家不想被拍 自然要刪掉照片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3-23 02:05:00
想到個極端例,我被路口監視器拍到臉可主張肖像權要其刪?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17-03-23 02:33:00
你在公開場所主張個人肖像權?你是在公然廠所猥褻嗎?
作者: auxmathew   2017-03-23 03:41:00
可.按照她風格 跟拍照內容 很好告
作者: XXXXGAY (OL打雜小妹)   2017-03-23 03:51:00
我也想知道答案,順便附上自拍照"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作者: papermaster (紙大師)   2017-03-23 06:16:00
釣到了
作者: Bickmiya (一發)   2017-03-23 06:53:00
純推自拍照
作者: g790827 (小恩)   2017-03-23 07:13:00
說真的貓貓超壞XD
作者: zxcvbmss (ZXC)   2017-03-23 07:23:00
超商監視器就因為這問題 才要警察陪同才能調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7-03-23 09:07:00
成天肖像權的喊,不煩嗎,一看就知道是民法的問題而已,你要是認為你是某個皇宮貴族,臉很值錢的話,就去告民事啊,兩年後再告訴你結果弄得好像拍了就會發生什麼事情一樣動手動腳比較可能吃刑案啦
作者: zxcvbbb ( )   2017-03-23 09:44:00
故意挑起紛爭
作者: philandsam (盛小王)   2017-03-23 10:01:00
我單純覺得對萌萌拍捕獲照很沒必要、很沒意義 拍到了也不能怎麼樣 不能幫助和解 也無法讓更多中立者支持同志平權 只會增加對手的憎惡值 只能引起完全沒有必要的衝突和紛爭 而且說穿了 同志們看到這種捕獲照頂多只能阿Q的自慰式開心而已 真的沒必要
作者: DanlyB (think by yourself)   2017-03-23 10:45:00
原po法律推論有誤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7-03-23 10:51:00
故意舔女童的也來甲板,想出櫃?
作者: tokyo2014 (男の景色)   2017-03-23 11:03:00
那照片真的有夠噁
作者: ketchup (番茄醬)   2017-03-23 12:15:00
口香糖貓,噁心
作者: homoz (homoz)   2017-03-23 12:21:00
真心說 其實真的沒必要這樣拍.. 人家不想被拍就算了 雖然於法沒錯 但也不必要去激怒別人
作者: faustthem (ELLE)   2017-03-23 12:44:00
所以崩潰大嬸的女兒在哪啊?沒看到呀
作者: a0970969135 (ian)   2017-03-23 13:32:00
一開始對方也只是要求刪除,後面動手就錯了,但四叉於法沒錯,於理有虧
作者: o5432111 (AWU)   2017-03-23 15:47:00
不可以質疑女神( ̄▽ ̄) 小蜜蜂社團裡的"討論"才經典
作者: lionkinge (小個子)   2017-03-23 21:32:00
4叉貓居然來推我的文~~~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7-03-23 23:39:00
四插貓有沒有要告這篇 https://goo.gl/BrxnSi不作些動作,反同還真的以為同志好欺負今天用臭甲死甲罵的是有廣大支持者的四插貓,可能沒感覺但是不好好遏止這種歪風,他們繼續人身攻擊其他弱小孤立無援的同志孩子,他們要如何承受
作者: eric5604 (Nix0623)   2017-03-23 23:56:00
樓上那篇好誇張,底下更是一堆無腦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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