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許毓仁悲觀:法案很難在本會期闖關

作者: xyu330 (4N)   2017-03-18 18:36:55
※ 引述《dualiammin (歪歪)》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OpDxTsC ]
: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看板: lesbian
: 標題: [新聞] 許毓仁悲觀:法案很難在本會期闖關
: 時間: Sat Mar 18 15:16:41 2017
: 同婚釋憲在即 許毓仁悲觀:法案很難在本會期闖關
: 來源:新頭殼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3-17/83083
: 司法院大法官將於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討論同志祁家威提出的同婚權益釋憲案,然而
: ,挺同與反同仍勢如水火,無法取得共識。對此,一向力挺同婚的國民黨立委許毓仁17日
: 受訪時也坦言,「釋憲法庭」結束後,不代表法案就定案了,而總統蔡英文面對緊接而來
: 的2018地方選舉及年金改革爭議,他悲觀表示,「婚姻平權法案很難在本會期闖關成功」
: 。
: 許毓仁表示,就他的評估,蔡英文面對婚姻平權法案還是會回到「政治性考量」上。首先
: ,民進黨馬上就要面對2018年的地方選舉,在反同及挺同的勢力下,不論承諾哪邊都勢必
: 失去另一方的選票,蔡英文為了降低政治風險,必定不敢對法案做出任何表態。
: 許毓仁指出,即便24日釋憲法庭開完,還必須經過1個月後,大法官才會提出結論,屆時
: 立法院正在爭論「年金改革」及民進黨內部佈局地方選舉,他認為,蔡英文不會冒著政治
: 風險,指示立法院處理婚姻平權法案。許毓仁也說,由於法案已經初審過了,各方壓力現
: 在全都投向總統府,「箭都往小英身上射」,蔡英文為了2018地方選舉,應該不會輕舉妄
: 動。
: 許毓仁無奈表示,就他來看,蔡英文目前的策略是「以拖待變」,像是建立共識平台、釋
: 憲法庭看來都像是「煙霧彈」,靜觀兩派人馬勢力消長。許毓仁悲觀地說,「就我來看,
: 婚姻平權法案很難在這會期闖關成功。」許毓仁評估,蔡英文或許會靜待2018年地方選舉
: 後,若是民進黨大勝,婚姻平權法案就在「慶祝行情」下通過,或等到2020總統大選時,
: 蔡英文把婚姻平權再次當成承諾政見。
: 許毓仁最後也不忘對國民黨內喊話,認為國民黨應該重新思索「過去的鐵票區(反同勢力
: )」,是否能幫助國民黨「轉型」,或者只是讓國民黨的年輕選票漸漸流失,這都是國民
: 黨自己想去重新思索的創新價值。
※ 引述《dualiammin (歪歪)》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OpDxTsC ]
: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看板: lesbian
: 標題: [新聞] 許毓仁悲觀:法案很難在本會期闖關
: 時間: Sat Mar 18 15:16:41 2017
: 同婚釋憲在即 許毓仁悲觀:法案很難在本會期闖關
: 來源:新頭殼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3-17/83083
: 司法院大法官將於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討論同志祁家威提出的同婚權益釋憲案,然而
: ,挺同與反同仍勢如水火,無法取得共識。對此,一向力挺同婚的國民黨立委許毓仁17日
: 受訪時也坦言,「釋憲法庭」結束後,不代表法案就定案了,而總統蔡英文面對緊接而來
: 的2018地方選舉及年金改革爭議,他悲觀表示,「婚姻平權法案很難在本會期闖關成功」
: 。
: 許毓仁表示,就他的評估,蔡英文面對婚姻平權法案還是會回到「政治性考量」上。首先
: ,民進黨馬上就要面對2018年的地方選舉,在反同及挺同的勢力下,不論承諾哪邊都勢必
: 失去另一方的選票,蔡英文為了降低政治風險,必定不敢對法案做出任何表態。
: 許毓仁指出,即便24日釋憲法庭開完,還必須經過1個月後,大法官才會提出結論,屆時
: 立法院正在爭論「年金改革」及民進黨內部佈局地方選舉,他認為,蔡英文不會冒著政治
: 風險,指示立法院處理婚姻平權法案。許毓仁也說,由於法案已經初審過了,各方壓力現
: 在全都投向總統府,「箭都往小英身上射」,蔡英文為了2018地方選舉,應該不會輕舉妄
: 動。
: 許毓仁無奈表示,就他來看,蔡英文目前的策略是「以拖待變」,像是建立共識平台、釋
: 憲法庭看來都像是「煙霧彈」,靜觀兩派人馬勢力消長。許毓仁悲觀地說,「就我來看,
: 婚姻平權法案很難在這會期闖關成功。」許毓仁評估,蔡英文或許會靜待2018年地方選舉
: 後,若是民進黨大勝,婚姻平權法案就在「慶祝行情」下通過,或等到2020總統大選時,
: 蔡英文把婚姻平權再次當成承諾政見。
: 許毓仁最後也不忘對國民黨內喊話,認為國民黨應該重新思索「過去的鐵票區(反同勢力
: )」,是否能幫助國民黨「轉型」,或者只是讓國民黨的年輕選票漸漸流失,這都是國民
: 黨自己想去重新思索的創新價值。
最近同婚釋憲快到了
趁著周休二日去書店翻翻法律用書
在這邊跟各位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不過畢竟非專業
期待專業人士補充
作者: casman (卡)   2016-02-13 12:13:00
十倍是哪來的統計數據? 瞎扯誰不會貼就是了還在那邊打迷糊仗, 下夕下景還在那邊10倍, 造謠假見證成性的萌萌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3-18 18:39:00
黑名單發文我都直接end
作者: xyu330 (4N)   2017-03-18 18:44:00
你又錯過國中公民的機會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8:44:00
恐同發文我都直接end有的恐同簽名檔都特別87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7-03-18 18:47:00
上次被打臉還嫌不夠?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7-03-18 18:49:00
排版好差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7-03-18 18:52:00
我相信你認為自己沒被打臉啦,終究只是個調書袋而已我相信你認為自己沒有 廠廠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8:56:00
萌萌哪是吊書袋 萌萌自己考不上還笑國考榜首就算吊書袋也比這幾個恐同萌萌的程度還要高很多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3-18 19:00:00
照你這樣說民法親屬編不能釋憲耶~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00:00
唉呀 恐同的極限就是87到說憲法的平等權只有列舉的那幾個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7-03-18 19:00:00
哎呀,你那種回文法是在引戰嗎^^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01:00
連例示都不知道 不知道恐同方的葉信徒程度怎麼那麼低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7-03-18 19:01:00
連墮胎率都不知道,還在那邊大放厥詞說異性戀都戴套的人,回這種廢文太浪費大家時間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02:00
恐同比吊書袋的程度還低 我也認為他錯了 但他是高估你我是不知道為什麼恐同帳號法學素養老是那麼滴又愛嗆榜首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7-03-18 19:07:00
xyu:異性戀要不是為了避免懷孕我看無套率也會飆升[新聞] 非預期懷孕多 每年墮胎數超過40萬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07:00
釋憲可以限定期限立法 你連這都講錯 沒救 自己成立恐同版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7-03-18 19:08:00
我是沒有要引戰啦 你呢 廠廠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09:00
釋憲不但可限定期限立法 各國還有立法未及時而司法可過的你這種程度就不用來了我只隨便往上看內文就隨便一個錯誤我看這又是copy自護家盟沒程度的網頁來的吧 20頁空洞文恐同又鬧87了 這裏沒人說是榜首啊 XD所以說和恐同牠們吵是沒用的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7-03-18 19:15:00
那說出10個gay會有11個得hiv的人,要不要回幼稚園重
作者: boo19900520 (大布)   2017-03-18 19:15:00
噓一個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7-03-18 19:16:00
學數數呢^^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17:00
恐同87討論法律嗆到國考榜首boo19900520 你們恐同的事限期立法給你看看?噗吃 一堆限2年 限半年的都有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7-03-18 19:20:00
Jeby沒說過他是榜首呀,你還好嗎?真不巧,我也對數數不好的人很有興趣呢
作者: btoky   2017-03-18 19:24:00
比喻錯誤 殺狗是違法的
作者: xyu330 (4N)   2017-03-18 19:25:00
就是因為幹你屁事,仍違法才舉例,邏輯還好嗎?如果真的可以沒事殺狗這舉例才有問題吧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26:00
貼雞毛蒜皮?啊你貼的啊,你貼還貼錯啊 不然內文copy的?
作者: xyu330 (4N)   2017-03-18 19:27:00
Jeby171要不要貼了?還在找喔?我很忙欸我都求你了你還不貼個一篇出來讓我學習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27:00
法學常識或基本憲法課都有 還要跪 不顯示你程度和星閃同
作者: xyu330 (4N)   2017-03-18 19:28:00
我是貼不出有哪個重大議題釋憲直接限期立法的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28:00
法律牴觸憲法不要說限期兩年 還有情況即刻無效的
作者: xyu330 (4N)   2017-03-18 19:29:00
哇靠,所以你是在說違憲喔,你連問題都不知道會不會太扯合憲,但應立法改善,這類解釋你沒看過?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30:00
我國婦女權相關的好幾次釋憲就好幾次限期修法啊
作者: xyu330 (4N)   2017-03-18 19:30:00
這不是考古題?大一法學?的教科書基本嗎?
作者: xyu330 (4N)   2017-03-18 19:31:00
拜託,給我個案號,求你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31:00
我國釋憲有強迫限半年的例子過啊
作者: xyu330 (4N)   2017-03-18 19:32:00
讓我看是哪個大法官這麼有guts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32:00
我知道有兩年的 有半年的啊 我又不知道個案號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33:00
前幾天的直播就有講到了 你自己沒常識我沒案號 不好意思
作者: xyu330 (4N)   2017-03-18 19:33:00
講了一堆結果是聽說,無言,司法院官網全部解釋都有找一個出來根本不用10分鐘我剛剛是真的興奮一下要去看他怎麼寫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34:00
早年就有限期兩年的啊 後來有限期半年的
作者: xyu330 (4N)   2017-03-18 19:34:00
居然沒有,不意外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35:00
就前幾天的演講啊 就在上面 裏面有案號 你慢慢找有 而且很多 告訴你你還是假裝在那邊說"居然沒有"既然這樣我也不用幫你找了 沒常識的自己慢慢找
作者: xyu330 (4N)   2017-03-18 19:36:00
沒有的東西我要怎麼找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38:00
『憲法』及『大法官解釋』的位階都高於『法律』請有常識大法官解釋出來的時候就高於法律了 本身就是一種立法
作者: olive42110 (olive)   2017-03-18 19:45:00
我都懶得看完。直接給噓不用找了~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7-03-18 19:47:00
ID懶得看內文,誰耐心看完的跟我說有犯哪條板規我檢舉
作者: makepeaceboy (Dani)   2017-03-18 19:51:00
大法官限期修正檢討的,舉例來說有釋字第551號;擷取內容如下:「其(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6條)責任與刑罰不相對應,罪刑未臻相當,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比例原則未盡相符。有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兩年內通盤檢討修正,以兼顧國家刑罰權之圓滿正確運作,並維護被誣告者之個人法益;逾期未為修正者,前開條例第十六條誣告反坐之規定失其效力。」Btw,補噓。
作者: casman (卡)   2017-03-18 19:56:00
這麼多隻手掌一起打臉, 好狠
作者: kiesoIFRS (滿天都是陳予新)   2017-03-18 19:56:00
171講的話不用認真....cas也是(就簽名檔裡秀下限那個)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19:59:00
罵過我的都不用認真 例如kiesoIFRS這隻恐同連kieso根本就不符合IFRS都不知道 那種id真是loser
作者: smartging (米粒先生)   2017-03-18 20:02:00
偷偷尼被桶了你要努力點跟他相見歡啊
作者: x747 (skate)   2017-03-18 20:04:00
純推casman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7-03-18 20:07:00
謝謝make大打它的臉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7-03-18 20:32:00
哇,釣出恐同好夥伴了
作者: Sayd20   2017-03-18 20:37:00
修正檢討的釋字一堆 光這幾天最新釋字747大法官就表明一年內有關單位要修法 而且就算沒在時間內修法 大法官最後都會加上法條違憲無效或是當事人可以依此新釋字申請原本因法律限制而不能申請的事項
作者: blackcat666 (重搖滾男孩)   2017-03-18 20:39:00
end 工三小 講中文 別講您娘堂方言好爆
作者: happppp   2017-03-18 20:43:00
作者: wlo1520748 (Chrisbaby)   2017-03-18 21:00:00
我的老天鵝,臉都跟包子一樣腫還沒感覺啊
作者: ken30904 (Roff)   2017-03-18 21:33:00
謝謝打臉的人,大家都可以支持和反對,但原po這種態度真的令人無奈
作者: jachnny (阿岳)   2017-03-18 21:37:00
之前就被打過了現在又被打一次?上帝說:左邊臉被打,右邊也要被打才會一樣腫?殺狗違法動保法,請問同婚違法哪條法?滑坡也太大了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7-03-18 21:53:00
釋字499號 大法官宣告國民大會通過的修憲案違憲釋字644號 人民團體法禁止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違憲釋字666號 大法官宣告社維法罰娼不罰嫖違憲
作者: jai23012 (jai23)   2017-03-18 21:59:00
708 718 654 這問題是案號太多一時之間無法選要講哪個吧XD不過釋憲標的如果是民法,不太可能會宣告違憲啦,但你有聽過合憲性解釋嗎~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7-03-18 22:07:00
說真的若沒有機會過那反同婚的人是在緊張什麼呢原po心裡也知道確實有這種可能性吧 不然又何苦到處發文
作者: shiruru (雲龍梅折雪)   2017-03-18 22:23:00
噗哧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3-18 22:40:00
拜託板主M這篇!!等釋憲結果打臉!!
作者: clementqqq (clem)   2017-03-18 22:59:00
認真說 有些人只是想吵架,回應他反而正合他意這種文章就不推 不噓 不回應就好了
作者: bonix (一切從朋友做起~)   2017-03-18 23:01:00
一路看下來只有lesch大大回應比較有力,其他人就只是與原PO鬥嘴砲也講不出個實質東西...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3-18 23:12:00
還有,原po似乎不太理解立法院運作,程序委員會就是一讀
作者: x8462795s (ChrisX)   2017-03-18 23:13:00
哇看到一堆手打臉頗廠廠
作者: sacola (漂浮。)   2017-03-18 23:13:00
民法修正案早就通過程序委員會了為什麼會有法案一躺好幾年 除了程序委員會以外後面所有流程都有杯葛手段 過不了程序委員會是代表這個法案連躺在立法院的資格都沒有
作者: tasira520   2017-03-18 23:20:00
作者: violetstar (bluestar)   2017-03-18 23:41:00
奇怪,這id怎麼還沒水桶啊
作者: arscerate (澈毛)   2017-03-19 00:05:00
二讀黨團協商了 原Po平行世界?
作者: criesdady (哭死跌地)   2017-03-19 00:06:00
請問同婚還沒立法,怎麼釋憲?第一段看到一半就傻眼;這次釋憲是釋婚姻篇是否僅限異性戀婚姻適用吧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7-03-19 00:23:00
建議另起標題討論釋憲
作者: g543811   2017-03-19 00:30:00
http://i.imgur.com/Aq8Ezxr.jpg國中公民課本在此!!!要不要自己看一下啊!https://goo.gl/6cBNo4內文釋憲案的連結解釋文也給你:“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關於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規定部分,與憲法第七條人民無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及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五項消除性別歧視之意旨不符,應予檢討修正,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下次嗆人之前,自己記得先讀過課本喔!
作者: totaketotake (Ed)   2017-03-19 03:05:00
每次發文都在剪貼亂拼湊,斷章取義,寫得好像懂很多,散布莫名其妙沒考證過的東西,引起觀看者不解和恐慌。等到謊言被拆穿,就噤聲不語。真的是重複的無藥可救。
作者: waynehandsom (小鮮肉)   2017-03-19 03:31:00
舉例的智商在哪?結婚跟殺生可以比擬?
作者: x8462795s (ChrisX)   2017-03-19 08:33:00
樓上說結婚跟殺生可以比擬的智商在哪,人家想知道有沒限期的法案過照實回答而已,跳針?
作者: Ogden (四份湛藍)   2017-03-19 08:38:00
怎麼感覺這是不用翻書也知道的事...重點是整篇看了莫名其妙
作者: cl700503 (高登)   2017-03-19 10:40:00
你大法官?
作者: violetstar (bluestar)   2017-03-19 12:23:00
鍵盤大法官
作者: iamcosyang (我要積陰德)   2017-03-19 13:11:00
可悲
作者: ljqq (寶寶土司)   2017-03-19 13:54:00
幫QQ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3-19 14:59:00
大法官釋憲制度這個高中公民才有介紹吧
作者: justalk333 (鳥園)   2017-03-19 20:15:00
跟一個智障反同的人認真真浪費大家時間,殺狗比喻同婚真是大開眼界了...
作者: cj61jo6 (哲)   2017-03-20 00:31:00
只好噓暱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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