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平權] 婚姻平權不是口號 是身邊真實存在的家庭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2017-03-17 14:50:08
※ [本文轉錄自 lesbian 看板 #1OouS9_9 ]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看板: lesbian
標題: [平權] 婚姻平權不是口號 是身邊真實存在的家庭
時間: Fri Mar 17 14:49:39 2017
婚姻平權不是口號 是妳我身邊真實存在的家庭
來源: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16/1077589/
Kasen Lu/律師
這陣子,我們的社會因為「婚姻平權」的提案(修改《民法》納入同性婚姻)進入立法院
議程,興起一陣腥風血雨。
贊成的一方,揮舞著彩虹旗,高呼:「真愛無敵」、「愛是平等的」、「人權不能等」;
而反對的一方,則多是基於虔誠信仰與宗教熱情(不論承認與否),彷彿末日將要來臨般
,聲嘶力竭地阻擋台灣的「沉淪」與傳統的「崩壞」,發動無差別攻擊,不惜重金、不遺
餘力地在每一個場合,悲憤激動地訴說著他們的恐懼,不求甚解扭曲草案的內容,揮舞著
「捍衛下一代幸福」大旗,帶著孩子親上戰場,用仇恨與偏見,連結同志與各種罪惡或汙
名,甚至刻意或不假思考地散佈種種不實言論,不論多少人試圖論理、溝通、分析、指出
其中的謬誤,徒勞無功。
我彷彿聽到1989年,大街小巷哀慟地唱著:「蒙上眼睛,就以為看不見;捂上耳朵,就以
為聽不到」;這一次的對立,這一次的撕裂,不論是誰的真理,誰的創痛較真實,誰的怒
吼更為響亮,雙方的熱淚與熱血,都在2016年11月17日寫下了歷史的傷口。
一直一直在想,除了在臉書同溫層相互取暖,重複前人已經主張過無數次的各項邏輯論理
,努力不要因為仇恨而生仇恨感,不要因為對立而開始用力反擊,我能說些甚麼給這社會
上某些尚有疑慮的「當權人士」、給「沉默的多數」人民,或「似乎溝通無效的少數反同
群眾」聽呢?
我很想從年輕時改變我人生視野的「社會建構論」的角度,說說「意識形態」、「主流思
想」、「霸權」是怎麼樣在我們的社會中形成、流動及演變,與「法律」、「教育」在這
些過程中扮演的關鍵角色。但這麼學理的文章,在現在的氛圍與眾人激動的情緒下,恐怕
難有太多的聽眾。
那麼最起碼,我們是不是能借鏡思考,現在所謂的「理所當然」、「真理」、「主流思想
」甚至於反同團體口口聲聲要維護的「傳統」,從歷史的角度看來,實為一種動態、相對
的概念。不僅非恆久不變,且常常是因為立於霸權地位的既得利益者(例如歷史上的男性
、白人、奴隸制度的得利者、特定宗教等)利用法律、政策以及教育作為工具,以社會、
學校、家庭作為單位來傳遞某種特定的意識形態(例如:甚麼是「正常的」、「優越的」
),進而建構(或鞏固)其難以撼動的社會地位,並藉以分配權力及利益。
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在奴隸制度盛行的時候,當時的主流思想甚至於學術文獻普遍且一
再地強調著,黑人是一種「低等人種」(Sub-human),擁有較低的智能且無法在文明社
會裡自我管理或進行文明生活,必須透過「較優越、高等」的人種,也就是白人,來加以
約束並教養,合理化對黑人的種種差別待遇,並建構了奴隸制度存在的必要性與理由。當
這樣的想法成為一種時代下的「真理」或「主流思想」,因此所衍生的種種不平等與歧視
對待、剝削,在這樣的脈絡下似乎也就顯得相當「理所當然」了。
我想生活在當代的大家,有幸已經站在一個相對進步的位置。我們看到,所謂的「當代主
流思想」:
從「人們普遍相信地球是平的(地平說)」到「被證實地球是圓的(地圓說)」;從「妻
妾成群」到「一夫一妻」;從「女子無才便是德」到「男生女生一樣好」;從「黑人為次
等人種,生而為奴」到「種族平等」;從「女性從屬依附於男性,為男人的可交易資產」
到「兩性平等,夫妻共持」;從「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到「主權在民」;從「異教徒
為罪人,甚至成為屠殺的理由」到「宗教自由為人民基本權」,以上,不勝枚舉。
但此等改變,在現代的我們看來,已為「理所當然」。但這樣的「理所當然」,是多少前
人前仆後繼,推動法律與教育的改革,推翻曾經也是「理所當然」的「當代主流意識」,
而帶給我們這一個世代的。
今天我們推動「婚姻平權」,不是要奪走任何既得利益者的權利,或破壞甚麼既存的結構
,而是要給予那些一直以來被體制排除者相等的權利與保障。
「婚姻」是一個選擇,一個決定,是兩個成熟的人之間交換一生最深思熟慮的承諾、相依
相持、不離不棄,也是國家權力最不應該介入,告訴你可以或不可以跟誰攜手相伴餘生的
領域。每一個人,自由選擇其締結家庭的對象,並且受到法律平等的對待,不論是課以的
義務或享有的權利,皆不因為你所選擇的對象,而有任何不同。
如果今天國家在立法制度設有特定親屬不得結合的限制(題外話:真正傳統的古人,對於
近親結合也不見得有所禁止,甚至在中外歷史上常有貴族或皇室近親通婚的情形),在同
性或異性婚姻,亦會有同等限制,而非以此等親屬通婚之限制作為反對同性婚姻的理由,
使非屬此特定親屬範圍內的同性伴侶,無法如其他人一樣在法律上與另一半締結婚姻關係
,即便有兩人間有「事實婚」的存在,仍然是法律上的陌生人,一生無法享有體制的保障
,也等同我們的國家與社會藉由以此等制度否定其關係的存在。
對於同志的認識不足,那是社會的脈絡、歷史的共業,是我們該好好努力的方向,而不該
是無限滋生恐懼惡意的溫床。今天,反同團體說:「我們還沒準備好」、「同性戀是種病
態、是犯罪、是誘惑」、「我的孩子不該知道同志或同志家庭的存在,那對他們來說是種
威脅」,或亦有釋放善意地表示:「我們尊重同性戀,但是婚姻及《民法》是特屬於異性
戀的制度,同性戀家庭需要保障的話應隔離處理」云云,我想起在離我們也不是那麼遙遠
的上個世代的黑人平權運動,那多數美國大法官認為「隔離而平等」的年代,那處於優勢
地位的族群是多麼義正詞嚴地要求:「有色人種不得使用白人的廁所;有色人種不得進入
高等學校就讀;有色人種應坐在公車內劃定的區域;黑白不得通婚等等不平也不等的制度
措施」。
透過「婚姻平權」,我們期許這個社會看到:「同志家庭,就如同每一對透過婚姻,許下
承諾的伴侶一樣,有血有肉,在我們深愛的這片土地上,腳踏實地的在過生活。這是一對
伴侶的人生選擇,他們攜手建立了一個家,並用每一天的生命在實踐、守護著它」。
這樣的愛、這樣的家沒有比較偉大,也沒有甚麼特別的,就如同你我身邊每一個家庭一樣
,是真實存在著的,也一樣需要在每一天的生活裡,用心持續去經營它。而等者等之,我
們又何其忍心在婚姻制度上,一再地拒其於門外、否認其存在,或視其為次等或不良公民
,一再地告訴他們你們的家庭是個錯誤,不應該也不值得受到法律的認可,更剝奪其應有
之法律屏障與幸福仰賴,使成百數千的同性家庭,每日惶恐地生活,擔心自己一日遭受不
測無法照顧深愛的人,讓另一半在失去一生所愛的同時也失去所依的生活,或使兩人共同
養育的孩子因法律的屏障而無法擁有雙親,使一個家因法律保障不足而顛沛流離。
「婚姻平權」,真的不是只是一個口號,一個運動或一陣流行而已,那是多少家庭生活的
根本;「婚姻」,不是愛情的保證,它是一個家庭的開始,與一輩子的努力;而「平權」
只不過是要求我們平等對待他們,不再以法律來阻止或拆散這些努力生活的家庭。
「Today, we have a dream,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下一個世代的開始,
需要你我一起推動這改革的滾輪,讓我們一起寫下歷史,讓台灣成為一個更為包容、平等
,懂得尊重差異的社會吧,也期許我們能成為自由的風,讓更多的孩子能夠找到自己的歸
屬,能夠與另一半攜手共生,好好安睡,感謝我們生在這個平等而有愛的國家吧。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7-03-17 2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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