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紀念牆] 葉永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

作者: Menel (Arda)   2017-03-16 00: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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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婆的力量 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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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葉永鋕
從小葉永鋕就很溫柔,喜愛編織與烹調。爸媽一度很擔心,帶他去看心智科。醫生說:「你的孩子很正常!」因此,家人都能接納永鋕的特質。
沒想到上了國中,班上男同學嘲笑他「娘娘腔」,甚至在廁所裡脫他的褲子,要驗明正身;即便告訴老師,也無法阻止同學捉弄。因此,永鋕改在快下課前去上廁所。
國三那年,葉媽媽發現一團揉掉的週記,上面寫著:「老師你難道瞎了眼嗎?兩份作業一樣的筆跡,都沒有看出來?」
事發前一個月,永鋕留下紙條說:「媽媽,我不想上學,學校有人要打我!」葉媽媽去電學校,希望學校關注此事,卻被敷衍的掛上電話。
2000年4月20日,第四堂音樂課下課前,永鋕照往例向老師要求上廁所。雖然音樂教室旁邊就是廁所,學校卻以有人抽煙、不易管理為由將廁所鐵門拉上。永鋕不得不穿過黑板樹林區,跑向100公尺外的廁所。
鐘聲響起,永鋕被發現倒臥在廁所內,口鼻都是血,被送醫急救。主任回校後,指示學生沖洗廁所,並將染血外套泡水以便清洗。沒想到隔天凌晨,永鋕離開了人間!
事發後,人本基金會曾陪同葉家向縣政府陳情要求查明真相;2000年6月23日,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以廁所水箱漏水未修、地板濕滑導致永鋕跌倒,對校長等3人提起公訴;歷經屏東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無罪、最高法院兩次發回更審;直到2006年9月12日,纏訟六年的案子大逆轉,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審判決校長、總務主任、設備組長等三人過失致人於死,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到3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於9月底定讞。
以下是「雞婆的力量」作者黃俐雅,對於這個事件的記錄。
【書摘】化作春泥更護花 黃俐雅
前六年法院判他的意外是因為昏倒, 第七年改判為滑倒致死。但是最該被審判的是,為何有那麼多的欺凌?學校也任由這狀態持續?死亡是果,長期被歧視是因,我們不只要打贏官司,他父母的堅毅還有性平協會、其他有心人的不忍,我們要把他個人,以及以前無數個「他」的苦難 ,轉化為將來成千上萬個「他」不再被欺負的養分。
張萍跟我去拜訪學校; 聽校長的說法 、 訪談他最後一堂課的老師 、第一位發現現場的學生、同班的以及隨機遇到的學生, 我們表明想協助的心意 , 包含由人本高雄主任禎芳為全校學生上一堂性別平等的課。
勘察他倒臥的廁所時 , 雖然地板的血跡已被沖掉 ,小便斗旁噴射狀的連串血跡還烙在牆上,昏倒的人如何讓離地面四十公分處濺血?這讓死因有眾多揣測。 明明音樂教室旁邊就有,他卻得跑去100公尺外的廁所,只因校方擔心學生抽菸把廁所封鎖了。學生的生理需求與安全,在辦學者思維中比不上管理的重要。
透過與人訪談及環境接觸, 我逐漸對他的學校生活有點雛形 ,在他身上發生的羞辱與欺負, 單獨拿出其中的一項 , 都是慘不忍睹的 ;被同學圍堵脫褲子 、被學弟罰站在馬路上、 被迫幫同學寫作業、 上下學路上被修理、下課時間的各種捉弄……為了儘量不跑廁所 ,能喝水喝湯嗎 ?每個上學的前一晚,睡前的他在想甚麼?要離家上學的他是怎樣的心情 ?不是單一事件,不是某個倒楣日,是日復一日經年累月的三年,他只是去上個學而已。葉媽媽去學校反應幾次後,永鋕跟媽媽說不要再去了!
葉媽媽直到現在都只能猜測為何他需穿著卡其外套?他都說沒事,屏東的夏天是酷熱的,他是為了要遮掩或逃避甚麼 ?
他是別人威權的出口,單調生活的樂子,陽剛文化的侵蝕對象 ,大家都知道他好下手, 欺負孤立無援的他是安全的。老師呢?是不是潛意識認為問題在於他的行為特質?認為他改變行為問題就解決了?欺負他的學生也是受害者, 當他們長大察覺到自己對人的傷害時。
在他家, 我看到被他照顧過的動物 、他巧手栽植的植物 、他是唱合唱團的「第一女高音」, 房間的電子琴是父母對他天賦的欣賞與支持 ,還有寫了又揉掉的紙條—— 『老師 ! 你眼睛怎麼了? 這些筆跡一樣的作業 , 你怎麼沒發現 』?這是他沒送出去的控訴與求救,之前他在週記請導師幫忙處理也沒用。
女同學說他溫和貼心,他的客語教學很有趣,感情豐富的他為了死掉的狗哭了好幾天。 他在家裡與村民心中是受歡迎的,會幫人洗頭、 燙頭髮 、不過剪髮還不能出師, 村裡人炊粿 、 包粽子他會幫忙,他跟媽媽去喝喜酒是為了學習烹調,他買了不少食譜,每晚都端出四菜一湯 ,他一步步往他愛的餐飲科靠進,他做的緞帶花漂亮到老師想拿去福利社賣。這些多數成年人未必有的能力, 竟是他受嘲弄欺侮的原因 ,只因他是男生,這些精彩的能力, 在性別刻板印象下成了罪過。
葉媽媽不知道她會走進法庭, 她在兒子消失時也『失心』了, 直到接到屏東法院的敗訴通知(有檢察官主動針對這起意外提告), 葉媽媽突然有清醒的感覺;她要幫她兒子要一個公道,她要讓校園不要再有第二個葉永鋕 ,結果迎接她的是漫長六年的敗訴過程。
後續的上訴 , 告的是學校廁所沒維修好 , 以致學生滑倒致死。每次到高雄 ,性平協會與我們都有人陪伴葉爸葉媽 。 第一次出庭前, 我拿名片去跟校長 、 總務主任、庶務組長打招呼,他們收下我的名片,眼神看我一眼就迴避了,看著罹癌的校長,我想著他也是受苦的人啊,因緣際會讓彼此須為一個學生的死衝撞出更多文明的可能。
每次出庭,都是對原告的傷害, 我印象深刻的是:有次法官請葉媽媽去看照片,她翻完轉身要回原告位置時,坐在旁聽席上的我看到的是破碎了的臉, 痛苦而扭曲的線條竟可以割裂一張臉。法官問她有何話要說 ?她說:我只要想到我兒子活著與臨死前的樣子, 我就痛苦的快要死掉 ,又擔心家人難受,常常洗澡沖水時哭到用頭去撞牆 …法官打斷他說:『不要講你的委屈, 這是法院 ,不是讓你講委屈的,不然那些在外面車禍死掉的怎麼辦…』?如果多點人性 , 他可以說『妳的痛苦我知道 ,不過法庭是要證據的』。 又有一次, 法官問葉媽媽有甚麼話 ? 她說:
『我夢到我兒子跟我說 ,他不是昏倒的,是滑倒的 』 法官大聲訓斥: 『做夢就可以判案 ?那全台灣的法官律師都回家吃自己 ,法院也可以關門了…』。 如果他有點人味,他可以說 『你太思念你兒子了!我們就是在調查他的死因 』, 法官教訓她的時間比這短短一句話長好多好多!
法院判第一個敗訴後,學校的公布欄貼張狂賀校長無罪的大紅紙,葉的弟弟還在學校就讀, 辦教育的有想像到這對當事人的傷害嗎 ?父母辛苦把孩子養到剩一個多月就畢業了,只是去上學小個便,從此失去兒子,他們的無辜呢?整個學校沒人意識到這行為的不妥嗎? 他的弟弟有陣子無法好好睡覺 , 看到有人去家裡讓媽媽哭泣,會私下去問對方為什麼讓媽媽哭?小小年紀的他,努力不讓自己成為媽媽的負擔,用不干擾媽媽的陪伴關照她,他也很需要被幫忙啊。葉媽媽說小兒子沉默很長一段時間,有天突然說很想念哥哥做的蛋糕,還有哥哥常變花樣的晚餐。
有次性平協會呈上資料,想在思想上啟發法官,法官翻一翻後說:性別平等是甚麼東西啊?很時髦喔!於是他們投書社論,轉戰媒體引燃社會革命。
我們申請神經外科醫師出庭當專家證人, 他說葉的頭顱有兩道骨折裂痕,大腦像豆腐摔到地上去了, 這是瞬間重擊才會出現的傷害,一般人在昏倒前都有自我保護基制,軟癱下去不會有這種傷勢。
每次結束庭訊我們會一起吃頓飯,陪葉爸葉媽講講話,為他們支持打氣,我們也為一個意義而戰——每次出庭的攻防都是在啟蒙法務系統的新思維。
出庭 、媒體投書 、演講 、拜會相關人士、公聽會… 在眾人努力下,永鋕辭世後第四年,台灣通過了性別平等教育法,這是台灣人權史上的重大里程碑。
七年來,本來講台語的葉媽媽, 逐漸能以中文夾帶台語表達觀點,我想她已經反覆在心裡說過無數次了, 在煮飯洗衣、 在田裡、 在路上、在午夜的失眠。 歷經七年, 更二審大逆轉宣判學校有罪—— 他們沒維修好廁所,以至於過失致人於死。
葉媽媽說 : 學校有罪她並不高興 , 因為她不是要告校長、 主任、 庶務組長,很多學校也這樣啊!她並沒有贏 ,她永遠都是輸的 , 因為她失去一個孩子,她的兒子永遠回不來了!
永鋕生前我不認識他,死後因為官司我們一起走過七年,在我的認識裡;上學有如驚弓之鳥的他,並不因此而失去對自己的信心, 他的心思用在唱出悅耳的歌,照顧花草貓狗,做緞帶花 、 烤布丁蛋糕 、 研發一道道滋養家人的菜餚 、幫村民包粽炊粿 、替媽媽的客人洗頭按摩 ……除去他是校園暴力的受害人,對音樂、美食、手作藝品有才情的他,在我心裡是個有創造性生活態度的實踐者。
作者: prokey (小矮)   2017-03-16 09:30:00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7-03-16 11:04:00
作者: future2010 (新竹)   2017-03-16 15:23:00
感謝!
作者: volts85115 (霸氣小肉)   2017-03-16 21:07:00
感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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