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尤美女:與其看風向 不如自己帶風向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2017-03-06 14: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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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看板: lesbian
標題: [新聞] 尤美女:與其看風向 不如自己帶風向
時間: Mon Mar 6 14:39:52 2017
同婚修民法或立專法?尤美女:與其看風向 不如自己帶風向
來源:風傳媒
http://www.storm.mg/article/229895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去年12月26日將婚姻平權法案有關《民法》修正案的不同版本「審查完
竣」,送出委員會,目前社會爭論焦點聚集在修改民法或另立專法。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
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大學學生會性別工作坊與學生促進婚姻平權聯盟3日在
台大舉辦「如何實現婚姻平權—立專法可行嗎?」座談會,邀請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國民
黨立委許毓仁、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以及國民黨立委許淑華辦公室代表王英
倩就民法及專法這兩個方向討論。
尤美女:不需要走外國迂迴走過的道路
尤美女表示,結婚是基本人權,應該直接在民法中開一個門,沒有必要立專法。有些人說
,像是德國、法國都是先有同性伴侶法,有了同性婚姻後將專法廢除,我們不需要走外國
迂迴走過的道路。大法官將就同婚在3月24日於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尤美女向在場同
學呼籲,大法官已經明確說不會針對要定專法或民法去做解釋,這部分還是留給立法院,
現在有很多人都還在看風向,但我們應該要來自己帶風向,與其要看風向怎麼走,不如我
們把風向球掌握在自己的手上,自己來帶風向。
許毓仁表示,原本應該用婚姻解決的用專法解決,只是暫時的處理問題,不是真平等,法
律更不應該只是最低道德標準,立法有重要的時代意義,應該彰顯社會進步價值,台灣應
該有勇氣、格局、態度向國際社會彰顯台灣是個進步社會。
高潞.以用:時代力量沒有專法這個選項
高潞.以用表示,人生而平等是普世的價值,且憲法中所保障的婚姻權是人民的基本權利
,應該不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對於時代力量來說,沒有專法這個選項。
王英倩表示,許淑華因提出伴侶法遭到很多壓力跟不諒解,他在此澄清,伴侶法並非專法
,許淑華推出的版本是不分性別的伴侶法,同性異性都可以來適用,反而遭到反同團體抗
議,擔心大家都不結婚,是世界末日的末日。
目前已出委員會的法案包含許毓仁、高潞.以用及許淑華的綜合版本以及民進黨立委蔡易
餘提出的「民法專章」。對於這兩個版本,許毓仁表示,「婚約由男女雙方當事人訂定,
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訂定」,這條是考慮到社會反同的聲浪下做出的調整,而蔡易餘委
員的專章其實也是因為反對的聲音下的作法,但是換湯不換藥。尤美女則表示,異性戀婚
姻其實都沒動,只是讓同性婚姻一起適用,專法的困難度在於,社會法規很多都是建立在
配偶的身份上,指定專法就要一條條拿出來修。
同婚釋憲 「將影響立院表決」
關於大法官將對同婚進行釋憲,尤美女表示大法官一共有15位,要做成違憲決議要有10位
才能通過,其實很困難。況且,若大法官做成違憲決議,也不會給出要修民法還是立專法
的建議,但在釋憲案中的協同意見書,各方陣營會就其中意見各取所需進行辯論,這部分
對立法院的表決會有影響。
許毓仁猜測,這個議題目前在社會上的意見還是50%對50%,大法官不太可能做出同婚違憲
的解釋,但其中關於人與人締結婚姻是否在不違反倫常的狀況下就可進行?何謂「違反倫
常」可能會有比較多辯論。
最後有同學詢問,若黨的決定是要立專法,各位要如何因應?尤美女表示,這種情況不會
發生,除非大法官會議作出明確的解釋,「如果真的發生了,違反黨紀是要被罰3萬塊,
我寧願被罰3萬也不會投」,此話一出引起全場歡聲鼓掌。
作者: wcl4 (wcl4)   2017-03-06 14:52:00
美女我愛你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7-03-06 15:08:00
是要帶風向沒錯,只是很多社運人士搶著當北風,而不是太陽。
作者: ah122113755 (1930)   2017-03-06 18:29:00
樓上請你去做 社運門檻不高 要參與要動員你都可以去嘗試 而不是在甲板上帶潑冷水的風向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7-03-06 19:08:00
真心感謝VH與呂欣潔帶這一波風向,同運團體真的很棒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7-03-06 19:15:00
太帥了,不爽你來做這種最低級護航法都出現了
作者: Jamie510186 (JamieR)   2017-03-06 19:22:00
伴侶法(O) 同性伴侶法(X)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3-06 19:35:00
社運門檻真的不高,只是代價很重而已。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7-03-06 21:19:00
推不分性別的伴侶法。
作者: ksng1092 (ron)   2017-03-06 21:21:00
伴侶法若不分性別就不能當成民法修改案的替代品,這樣子會很不方便(?)
作者: smartging (米粒先生)   2017-03-07 00:54:00
星閃還躲推文裡偷酸喔?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7-03-07 06:06:00
我長期發文幹醮同志諮詢熱線,酸這些同運還要偷偷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3-07 09:31:00
我幫星閃澄清,他都在八卦版歧視同志跟愛滋感染者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7-03-07 10:30:00
推,我心目中的女神!感謝尤美女對同志的貢獻
作者: s4a4m4u4e4l4 (Sam)   2017-03-07 15:01:00
作者: sibom (sibom)   2017-03-07 1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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