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法律過了又怎樣?

作者: tontonni (我是屏撇 丑陋主義 的)   2016-12-27 14:45:10
原po原文一直被亂噓,令人莫名其妙;
我覺得本文純粹只是感嘆文耶,
感嘆台灣社會還是難以向父母出櫃。
標題都分類為[心情]了,
本文沒有反同婚,
結果噓的人一直亂扣帽子,
說什麼你不結婚是你的事,不代表我們不結婚(
你只想到你自己,自私令人作嘔
這種思維就是:你只代表你自己,不要代表族群,不要拖族群下水。
甚至有人叫原po去反省,哈,到底是誰要反省?
你們以為向父母出櫃對每個gay來說是很容易的事?父母那關比立法院那關還難多了。到底是誰自私?
Gay板現在都在霸凌少數?長期跟護家盟對抗,也讓gay族群變身為護家盟一樣的水準,對少數不合己意的聲音就打成異端,群起而攻之。
有的噓甚至還叫原po去信基督來打壓同志,有的噓還為原po的男友代言:快放生你男友,你男友一定很難過。噓的人是誰啊,連人家男友也管。
到底誰要反省?
作者: philandsam (盛小王)   2016-12-27 14:52:00
莫名其妙的人最喜歡亂用「霸凌」這兩個字 不覺得「霸凌」已經過譽了嗎!
作者: FelixKroos (FË™Kroos)   2016-12-27 14:56:00
你要反省
作者: felix522 (Felix)   2016-12-27 14:59:00
你怎還沒反省
作者: judas666 (judas)   2016-12-27 15:03:00
現在0號妹子 都不準別人說他娘了
作者: hagan (哈根大師)   2016-12-27 15:17:00
你吧
作者: harry6044 (小約翰)   2016-12-27 15:35:00
你以為很多人罵就是霸凌哦 不是先講就贏好嗎
作者: totwinkle (DEPON)   2016-12-27 16:21:00
你要反省
作者: fishbone0515 (整理)   2016-12-27 17:27:00
兩年前請走一個比力嬸現在又來個通通妮(揉眼)
作者: newdoing (新作風)   2016-12-27 20:26:00
那就發Fb
作者: ADYex (寵物狼音樹)   2016-12-27 22:40:00
霸凌這個詞快要榮登濫用第一名了
作者: Neps (Neps)   2016-12-28 01:48:00
是你阿
作者: leoniswu (hihi)   2016-12-28 02:56:00
所以不能不贊同?我也沒向身邊的人出櫃,我也單身,但我很願意為身邊的朋友站出來爭取。法律過了我不怎麼樣,但我朋友會很不一樣。我想的不只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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