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法律過了又怎樣?

作者: rotterdam (utrecht)   2016-12-27 06:56:18
當年黑人爭取「當個人應當有的尊嚴與權利」時
如果他們的心態跟你一樣的話......
1,我幹嘛要能去上學?反正已經好幾代為奴,也沒錢上學,去學校還會被霸凌!
2,我幹嘛一定要跟白人混再一起搭公車?去白人的餐廳?去白人的商店?他們一定會傷
害我!
3,我爭取投票權幹嘛?反正黑人不可能出來競選,出來了也選不贏!
4,反正我不要對抗白人就不會被三K黨處決了,自己躲遠一點就好!
.......還有很多可以列舉的,但是不想再說了
你可以了解你的想法有多自私?多鄉愿嗎?
引述《n1lk5g2 (傑先生™)》之銘言:
我想板上有些人應該跟我一樣吧,
: 差不多適婚年齡,
: 也被家裡關切過幾次,
: 總以努力工作或沒好對象來搪塞,
: 雖然有穩定的男友,
: 卻也沒膽和跟政論節目一起批鬥同婚的父母分享,
: 有沒有人思考過,
: 如果同婚真的過了,
: 真的會那麼容易就結婚,
: 像異性戀一樣嗎?
: 家人的眼光,同事的眼光,
: 結婚不再只是兩個人的事情,
: 不被家人祝福的婚姻,
: 一紙單薄的結婚證書又代表什麼呢?
: 或許法律通過,結合了新的家庭,
: 但有多少人將為了這個新的家庭放棄原本的家庭呢?
作者: violetstar (bluestar)   2016-12-27 07:23:00
如果黑人當時也自暴自棄,那現在不會有黑人歌手,黑人演員,黑人運動員,更別說第一位黑人美國總統
作者: felix522 (Felix)   2016-12-27 07:25:00
原PO自己沒用就算了,還講這種話,真的很廢。
作者: dothatisok (嘟大已斯歐給)   2016-12-27 08:54:00
推鄉愿
作者: rotterdam (utrecht)   2016-12-27 08:55:00
原po?原原po?........
作者: be1731 (Lai)   2016-12-27 09:15:00
也沒有荷莉貝瑞
作者: philandsam (盛小王)   2016-12-27 11:26:00
婦女參政權的例子也可以代入唷
作者: rotterdam (utrecht)   2016-12-27 11:54:00
女權運動也是一堆可列舉
作者: felix522 (Felix)   2016-12-27 12:54:00
就最初發文的人,不是你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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