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邱太三:繼續研究伴侶法 明年2月送立院

作者: alexlawtw (alex_lawtw)   2016-12-26 10:07:03
2016-12-26 09:57聯合報 記者周佑政╱即時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實質審查婚姻平權4個版本「民法」修正案,法務部長邱太
三會前受訪時說,尊重立法院審查結果,法務部會針對各種的版本提供配套的修法;法務
部原本委託學者就「伴侶法」進行的研究,還是會繼續,明年2月底會送進立法院。
邱太三表示,上一屆立院司委會有要求法務部,針對有關於婚姻平權的議題做研究及方案
擬定,法務部在今年初已委託清華大學的學者,蒐集各國的立法經驗,當時是以「同性伴
侶法」的方向做研究。
他說,由於本屆司委會也沒有要求法務部停止,或是做新的,所以法務部既有的研究方案
,就繼續在走。因為不同的立委,有各自的價值的追求跟信仰的堅持,看各國的經驗,「
其實是立法政策的選擇」。只不過法務部做為民法的主管機關,又涉及到其他的部會,我
們就必須要比較慎重把各個可能,各部會會影響到的問題,提供立委參考。
邱太三說,伴侶法不限於同性,各國的社會針對伴侶的相關規定,也有不限於同性,看立
院相關的立法進度如何,法務部在做適當的對應跟調整。
至於若要符合我國國情,該立專法或修民法?邱太三說,各種方案在各國都有,這是一個
立法政策的選擇,有各自的優缺點,當然法務部要把每一種的優缺點,提供相關的配套。
法務部原訂明年2月將伴侶法送入立院,後又傳出不送;不過,邱太三今天表示,法務部
今年初發包的委託研究案,還是繼續照走,但是以同性伴侶法為研擬方案,「原則上2月
底會送進立院」。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2-26 10:11:00
反反覆覆,法務部要不要去撞牆算了
作者: casman (卡)   2016-12-26 10:12:00
蔡英文搞不定, 同志票就不用再想了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6-12-26 10:23:00
不分異同的伴侶法不錯啊 不過萌萌會更跳腳XDD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6-12-26 10:30:00
這個邱太三是國民黨派來扯民進黨後腿的吧?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6-12-26 10:37:00
萬里尋英 不過可能集數會破千XD 一直找不到www
作者: Jamie510186 (JamieR)   2016-12-26 10:39:00
伴侶法可以,同性伴侶法就不必了謝謝
作者: knk (捨得)   2016-12-26 10:40:00
不分性別的伴侶法是值得肯定的,婚姻歸婚姻,伴侶歸伴侶
作者: luving (let it be)   2016-12-26 10:41:00
異同適用的伴侶法可以,但同性伴侶/婚姻就免了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2-26 10:58:00
異性戀很贊成,大房走民法,側室走伴侶法,嫡庶有別。多夫多妻。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6-12-26 11:04:00
伴侶法在很久之前就想要推了吧 也是被邪教徒搞掉的
作者: starW (W)   2016-12-26 11:17:00
不分異同的伴侶法很好
作者: hisayoshi (前進阪蛋2Days)   2016-12-26 11:28:00
總覺得最後很有可能被不分異同的伴侶法河蟹掉,畢竟萌萌對伴侶這塊的反彈沒那麼大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6-12-26 11:48:00
伴侶法ok啊,等同婚入民法過了,再推伴侶法,讓不分異同的人可以享用這權利,不要變成取代同婚入民法的方案就好希望不要有人又砲為何不能同時進行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6-12-26 12:00:00
不分異同的伴侶法很好給某網友:1. 婚姻和伴侶制只能擇一。2. 婚姻和伴侶制都是一對一,不是一對多,也不是多對多。
作者: stratford (浣熊君)   2016-12-26 12:11:00
「大房走民法,側室走伴侶法」?婚姻跟伴侶制只能擇一,搞不清楚就別誤導人了
作者: chujoseph (人生...永無止盡..旅行)   2016-12-26 12:13:00
伴侶法可以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規則,不是選擇。)   2016-12-26 12:27:00
伴侶法可以啊 不分同異的話XD 但盟盟更不能接受悔婚派
作者: kimyestjolie (Spiggi)   2016-12-26 12:39:00
哇希望明年婚姻平權和不分性別的伴侶制度可以雙雙通過
作者: kaiyi (笑笑)   2016-12-26 12:41:00
支持不分男女的婚姻法及伴侶法~
作者: sleepyrat (sleepyrat)   2016-12-26 12:44:00
伴侶法還是"婚姻"嗎?不是的話怎麼二擇一?
作者: aumoney (卡特)   2016-12-26 13:12:00
伴侶、婚姻天差地遠,嚴重懷疑他的法學常識
作者: knk (捨得)   2016-12-26 13:13:00
伴侶法是給不想走入婚姻的人使用的,所以跟結婚當然只能二擇一類似同居人的概念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2-26 13:16:00
但邱所言的顯然是"同性專法"的伴侶法 而非法國不分異同的伴侶法 所以法務部其實是最可惡的
作者: sleepyrat (sleepyrat)   2016-12-26 13:24:00
如果婚姻與伴侶相抵觸,誰優先?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2-26 13:26:00
兩個不會同時存在 怎麼抵觸?自己看看法國伴侶法啊或是當成"同居"啊 結婚和同居不能同時存在別人都和你講清楚了 擇一
作者: sleepyrat (sleepyrat)   2016-12-26 13:30:00
這樣算岐視雙性戀嗎?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2-26 13:32:00
不分異性戀同性戀都可選擇進入法國式的結婚或伴侶 擇一雙性戀也只能擇一啦 還是張守二們想要多P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26 13:40:00
我覺得這是繼續強迫雙性戀在法律上選邊站,很差勁。
作者: knk (捨得)   2016-12-26 13:42:00
大家都只有一個伴侶或配偶,歧視在哪裡?你應該先去問王家那麼多個是什麼制度啊~雙性戀只是兩種性別都可以喜歡,不代表想同時跟兩種性別交往,鍵盤雙性戀4ni?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2-26 13:57:00
張守二們只是在異性戀裏面就能守二守三了 不需要是雙性戀才能像張守二們多P唷
作者: maybemore (tj)   2016-12-26 14:05:00
法務部超爛 = =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6-12-26 14:36:00
邱不要再出來扯後腿了好嗎?
作者: sibom (sibom)   2016-12-26 16:07:00
法務部可以關了
作者: vodka117 (腦劇場)   2016-12-26 18:11:00
「但是以同性伴侶法為研擬方案」根本不是想為需要伴侶法的人而立的法案,法務部目的很明顯了吧...
作者: x06wj6   2016-12-26 21:47:00
如果是伴侶法,我覺得ok,但是如果是同性伴侶法,就不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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