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同志捐血禁令實施26年 傳疾管署研擬放寬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22 10:09:18
其實,
如果在談同婚前,就有做好男男性行為污名淡化的處理,
現在也不會怕反方拿男男性行為反同婚了,不是?
現在才談淡化男男同性性行為污名,
或許有點太晚,但也不至於忽然又增加什麼反對力量。
畢竟議題發酵前,男男性行為與愛滋的關聯,
就一直被反方拿出來一提再提了。
然後有人覺得分散戰力……
憑良心講這根本分散不了什戰力:
關注同婚的團體,沒有幾個同樣關注此議題的。
(殘酷的事實)
關注愛滋議題的團體,也沒有多少餘力投入在此議題上。
(殘酷的事實2)
且我覺得,這議題對同婚的影響,
沒有某些男同志想像的大,
同婚是女同志與男同志共同的議題,
女女人工生殖子女的親子法定關係議題與同婚的連結,
比男男性行為/愛滋議題與同婚的連結大太多了,
除非議題被操作成「民眾/委員只看見男同志想結婚」,
或是女女同性婚姻與男男同性婚姻被切割成兩個議題,
不然影響其實還好。(嚼)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6-12-22 10:27:00
覺得蠻有趣的 當明知有歧視的存在 卻害怕被拖下水而希望其他人噤聲到底有沒有違背 歧視不在的精神呢?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22 10:53:00
如果會彼此互相牽絆阻礙,我會希望彼此不要同時推,不過這兩個議題在我看來沒有相互阻礙的問題。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2 11:03:00
我是覺得彼此其實都沒有義務互相配合像現在愛滋條例21條廢除也是得很兇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22 11:08:00
本來就沒理所當然要相互配合的道理,真的會相互阻礙,也是彼此協調談判,哪可能理所當然誰讓誰的~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煙雨 )   2016-12-22 11:26:00
疾管局的統計方式不改就一直會這樣 或傳播率下降到某程度
作者: yyc1217 (somo)   2016-12-22 11:38:00
誰不是為了自己當其他人講的話會影響我爭取的東西 難道還要有大愛?同志亦凡人 非聖人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22 11:45:00
恩,所以就算其他族群的人,忽然提其他議題傷到同婚,也沒有誰有資格罵人扯後腿。(嚼)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煙雨 )   2016-12-22 12:16:00
如果覺得這議題會反同婚其實也陷入反方邏輯,不管得什麼病都是能結婚的,如果要減少傳播應該是立法阻止或處罰故意傳播者,不過會有認定上的問題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2 20:57:00
實務工作者應該不會同意婚姻更讓人忠貞的論點。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22 23:06:00
與其說婚姻讓人忠貞,不如說婚姻使忠貞的承諾具現化。(承諾不代表不會違背,民事契約本來就有違約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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