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同自殺傳聞警查8女死亡 比對後可能性低

作者: nick510919 (Nicholas)   2016-12-14 17:47:08
新聞連結 : https://goo.gl/qObyMe
近日網傳一名女同志因參加挺同遊行,竟遭家人囚禁後尋短送醫不治,經王奕凱、
音地大帝等人轉貼後引發網友熱議,《蘋果》記者向轉貼網友查證後,也向雙北所
屬消防局進行查證,在網友提到的那2天,雙北通報救護死亡案件21件(包含自殺),
其中有8名女性死亡案,大多是60歲以上女性,年齡最小14歲、最大86歲,經比對案
例當事人年齡和家庭狀況,幾乎與網傳自殺女同志特徵不相符,網路貼文真實與否,
已漸明白。
北市消防局統計,10日到11日死亡案件(包含自殺)共8件,其中4件為女性,年紀最
小為14歲,報案人稱女兒有癲癇、氣喘等疾病;另名65歲女性則是老公報案送醫;一
名80歲女性則是由兒子報案;第4名女性則是86歲老嫗。另據新北市消防局統計,10日
到11日死亡案件(包含自殺)共13件,其中有4名女性送醫不治,但4人年齡全都超過60
歲。
警方也表示,在網路上發表或轉述謠言造成社會恐慌的情形,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63條處3天以下拘留或是3萬元以下的罰鍰,如果嚴重到恐嚇公眾安危,或針對、影射
特定人造成名譽毀損,則有涉及《刑法》妨害秩序罪或妨害名譽罪,警方可依法究辦。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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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展截至目前為止...
發酵成這樣
相信大家心情都很複雜.....
作者: howard32114 (糖果貓咪)   2016-12-14 17:59:00
純噓造謠
作者: peatle ( ̄︶ ̄)/\( ̄︶ ̄)   2016-12-14 18:00:00
我只想說今天同運是為了幫助大眾去瞭解 LGBT 族群,有些事到底是在幫忙還是反過來二次傷害LGBT族群,該怎麼做的分寸拿捏相信大家都很清楚
作者: keimaolee (mosina)   2016-12-14 18:10:00
說不定她不是雙北人,當然還是希望這不是真的...
作者: nick510919 (Nicholas)   2016-12-14 18:10:00
警方尚未公布"證實為造謠" 不管事件怎麼發展 這巴掌自己人打的 很痛
作者: ooox27 (凸凸)   2016-12-14 18:37:00
豬隊友= =
作者: ray751203 (0.0)   2016-12-14 18:44:00
一開始看到就覺得還不知道真假就一堆人高潮...
作者: realangel (暮楓)   2016-12-14 18:57:00
造謠不可取,但現在恐同一直帶風向同運跟恐同一樣愛說謊,這件事對整個lgbt形象影響很大啊
作者: newkoks (戰鬥工兵%)   2016-12-14 19:01:00
豬隊友+1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2-14 19:02:00
5f當初的澄清文內有提到是「臺北人」
作者: lses6211 (噶瑪蘭心湄)   2016-12-14 19:09:00
澄清文是寫板橋焚化爐
作者: btoky   2016-12-14 19:21:00
真的很不想再看到「不管是不是真的」這種言論了 面對護家盟時 挺同各種追求實事求是澄清謊言說出真相的目地呢
作者: ooox27 (凸凸)   2016-12-14 19:24:00
看到還好不是真的這句更傻眼...完全是為自己找台階下不如直接道歉說下次來源會求證聽起來超硬凹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2-14 19:27:00
嗯 非常好 能否請警方依據社維法 抓出散佈不實恐同消息以及性平教育的主謀呢 他們已造成社會嚴重的恐慌 事證明確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14 19:29:00
口香糖事件, 被踹事件, 公司司機事件, 女同自殺事件蒸蚌
作者: HAL10000 (HAL)   2016-12-14 19:36:00
╮(╯_╰)╭
作者: adrienJPFR (☆ princess de Uæ–‡ ☆)   2016-12-14 19:42:00
挺同水準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2-14 20:46:00
反同高潮囉 所以那些散播反同謠言的要不要一起查一查?
作者: lses6211 (噶瑪蘭心湄)   2016-12-14 20:52:00
可以不要再有樓上轉移話題的隊友了嗎 錯就錯 不會因為別人也犯錯就不用面對自己的罪過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2-14 20:54:00
我標準一致 反同散播一個多月的謠言沒聽到有人說要用社維法辦理 挺同的誤傳一次就要法辦?=而且我也一直都沒相信那則自殺消息
作者: lses6211 (噶瑪蘭心湄)   2016-12-14 20:57:00
這沒有什麼公不公平,檢舉的選擇權在己,之前沒人去檢舉
作者: s2657507 (hao)   2016-12-14 20:57:00
真的很丟臉 大家要多努力扭轉社會風向又不是不知道
作者: lses6211 (噶瑪蘭心湄)   2016-12-14 20:58:00
,而他們只是行使自己的權利而已。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2-14 21:01:00
反同的笑別人水準之前不用檢討自己扭曲多少東西嗎?
作者: realangel (暮楓)   2016-12-14 21:03:00
會檢討就不叫恐同了阿,但我方不能不慎阿一出現錯誤一定會被放大檢視的
作者: a22328833 (Zayden)   2016-12-14 21:13:00
這個消息甚至連試圖說服你的說法都沒有,只是憤怒濫情的指控,不覺得跟不會教小孩集團很像嗎
作者: jaredhsieh (阿白)   2016-12-14 21:42:00
先查一下消息來源 搞不好恐同造謠
作者: nick510919 (Nicholas)   2016-12-14 22:08:00
消息來源其實在FB就有 http://imgur.com/a/lldVu他不出來解釋 也沒轍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14 22:10:00
之前不是有FB名字嗎? 有那個圖嗎?
作者: nick510919 (Nicholas)   2016-12-14 22:16:00
我怕個資法所以切掉了
作者: taipeiguyptt (taipeiguyptt)   2016-12-14 22:36:00
造謠起哄或栽贓都很糟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14 22:38:00
一個姓蘇 一個姓周喔姓蘇的跟姓周的不出來公開道歉的話, 要寄去檢舉了喔
作者: eric5604 (Nix0623)   2016-12-15 00:05:00
這件事說真的,連我支持的都感到很不妥,一直希望支持方能理性讓社會大眾有好觀感,結果現在爆這樣,反駁都不知道怎麼反駁起,失落跟挫敗感很大
作者: lovino   2016-12-15 00:15:00
現在很多人對我們反感 反同的文被推爆 讓人很灰心
作者: lessatin (@還是嫁給搖滾吧)   2016-12-15 00:56:00
這事情原本是傳言,是因為幾間媒體報導出來而變成新聞大部分的人都會直覺認為都上了新聞可信度相對是高的因為有同理心而感覺哀傷的人,並不可恥也沒有抹黑別人
作者: theash (阿蓋)   2016-12-15 01:07:00
不用反駁什麼,這只是謠言…幸好也只是謠言,沒發生最好。
作者: Trochanteric (超自然摩擦!)   2016-12-15 02:10:00
同志還真慘,稍微不注意就要被檢討,哪像護家盟無論造多少謠大家都習以為常呢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2-15 02:43:00
樓上 這就跟KMT做一件好事就能洗得白帥帥 台派出一件壞事就會被統媒照三餐罵是一樣的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15 03:21:00
口香糖, 踢肋骨, 公車司機剪刀砍人, 女同志被囚禁自殺之後可能還會有新的 繼續看下去
作者: lses6211 (噶瑪蘭心湄)   2016-12-15 07:36:00
我是覺得怪媒體沒用,先怪自己沒學好媒體識讀吧 這次媒報導至少都說是轉述,稍微思考都知道消息本身不完全可靠而且一開始大家都直觀相信好嗎 不是媒體爆出來才相信
作者: lessatin (@還是嫁給搖滾吧)   2016-12-15 13:46:00
即使這事來源為傳言 對報導感覺難過的人也不需要被檢討我最不懂的是為什麼要一直去怪這些關心議題的人如果有人參與造謠 那他可以檢討 那大部分沒幹嘛的人呢?單純捨不得我方戰力互相怪起來,敵人根本不在城內
作者: lses6211 (噶瑪蘭心湄)   2016-12-15 15:18:00
相信消息本身,從而流傳的人,同時也是鞏固消息的幫兇
作者: lessatin (@還是嫁給搖滾吧)   2016-12-16 01:25:00
請教樓上,如果是跟朋友說"如果是真的的話好難過喔"這樣子的人您也認為需要怪他"沒學好"+"幫兇"嗎?連黃金梅莉號沉沒都有人會難過了,個人不認為只有真的消息或事件才可以表達難過或遺憾 更不需要全部抓出來怪再者如說"大家"一開始都直觀相信 這個詞也太一把抓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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