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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cher-Han Huang @ 11/30 https://goo.gl/72DQeX
昨天看到,德國老牌新聞節目Tagesschau報導了台灣挺同婚的遊行,並指出台灣有計畫要通過同婚法案,在德國社群網路上引起許多迴響。
https://www.facebook.com/tagesschau/posts/10154804928889407:0
不少台灣朋友轉貼了Tagesschau粉專的照片新聞,同時也聯想到:台灣某些想另立同性伴侶專法的人們,雖然把德國捧為典範,但是德國主流輿論對同婚與伴侶法的態度,事實上卻與這些人的想像迥異。
在這裡,我先隨意節錄一些德國鄉民的留言來看,然後再簡單地討論這件事。
「這樣一來台灣在這方面就會比德國還進步,在這裡總是靠直覺(指梅克爾)來阻礙平權。」
「Bravo Taiwan!現在對德國和其它『西方』國家來說,就越來越尷尬了。」
「我不知道為何一定要談愛、性或性別。民法婚姻應該要根據社會的觀點來被允許。一個人願意對另一人負起責任、並且(至少是理論上的)照顧他、共同扶養小孩,這對社會是有好處的。」
「如果知道台灣民眾是怎麼想的,就知道這件事有多顯眼。我男朋友來自台灣。有一個同性戀兒子對全家族而言是整個很丟臉的。因此:向台灣人脫帽致敬!並且為我們的政府感到羞恥!」
「但是也有數千反對者上街抗議,你們沒報導。(我並不反對,每個人都可以和想結婚的人結婚,但我反對片面報導。)」
「我們有一個由基民盟 / 基社盟主導的聯邦政府,不可能!因此不要選他們!」
「......然後在德國每次都被基民盟 / 基社盟擋下。」
「在台灣是由理性決定,在我們這裡是由一位女士的直覺來決定。」
「喔,無所謂,反正靠直覺思考的德國又不承認台灣是國家。」
「我看到這些意見又來了:抱怨(雖然在這件事上是有道理的)並且唱衰德國。」
A:「數千人,在亞洲就像在這裡的10人。」
B:「台灣是個擁有2300萬人口的國家。據主辦單位表示有超過2萬人(並非只是數千人)上街。這樣好比是在德國有7萬人——比10人還多。」
(B是我。)
「德國完全不承認台灣是獨立國家。......官方立場是台灣屬於中國,對吧?」
C:「問題是報導中所謂的『島國』,從來沒被承認為一個國家......!」
D:「這有什麼關連?這個『所謂的島國』是一個資本主義的工業國,有自己的貨幣,有民主選舉的國會和2016年當選的女總統蔡英文。暫且不論軍事威脅、某些經濟上的依賴,中國無法進一步影響台灣及其司法。台灣在可見的將來會踏出相當進步的一步,這種機會並不小......而德國卻還是一直『直覺上不太好』,並且台灣大使館還是繼續叫作『駐德國台北代表處』......是啊大家不想和中國撕破臉(揪咪)。」
另有零星六、七則表達反對、謾罵、「這些人都病了」的意見,以及其他鄉民向他們呼籲「不要放棄治療,恐同是可以醫治的」。我就不翻譯了。
我根據德國媒體相關報導與評論、以及德文維基的整理,簡單對德國的背景做一些說明:
1. 德國現行的伴侶法,是2001年2月生效的。它允許同性結成伴侶關係,但位階與「婚姻」並不相等。因為雖然前者被規範的義務與後者一樣多,但被保障的權利卻不如後者。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差異,就是前者不被允許有領養小孩的權利。
2. 10幾年來,一直都有同性伴侶申請結婚、或領養小孩,並提到聯邦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根據一連串釋憲的結果都認定:沒有理由拒絕同性伴侶共同扶養小孩、沒有理由在締結關係上對同性與異性的結合做出差別對待。通過這些釋憲的結果,才讓同性伴侶在目前的伴侶法下,實際上可以透過間接的方式繼承領養小孩(一人先領養,其伴侶也得因此獲得扶養權)。釋憲結果也為同婚法案的通過,提供了很好的展望。德國社會與政壇上對平權的呼聲也越來越大,一方面朝向修法賦予伴侶關係與婚姻關係同等的權利、另一方面也朝向允許同性締結婚姻。
3. 2006年德國贊成與反對同婚的民眾比例還各佔一半。到了2013年以後,贊成的比例增加到7成上下,反對者的比例約只有25%上下。絕大多數的主流意見是支持伴侶關係與婚姻關係平權、以及同性婚姻的。
4. 面對這樣的呼聲,德國主要政黨中,社民黨、綠黨、左翼黨、自由民主黨都是支持平權和同婚的。海盜黨則更近一步主張廢婚、多元成家。然而梅克爾的基督教民主聯盟、以及姊妹黨基督教社會聯盟,作為國會最大黨,一次次擋下同婚法案,使其無法進入討論議程。目前政壇上,反對平權的除了這一對基督教政黨外,就只有右翼民粹政黨德國替代選項黨、以及新納粹政黨德國國家民主黨。
5. 2009~2013的聯合政府,由基督教雙盟與自由民主黨共同執政。自民黨礙於與基督教雙盟的執政合約,只能反對同婚法案,乃至於公開做出這樣的解釋:與基督教雙盟合作的忠誠,優先於推動平權。2013至今由基督教雙盟與社會民主黨組成的聯合政府,亦遭遇相同情況。儘管社民黨在競選中承諾100%實現婚姻平權,執政後依然拗不過基督教雙盟,社民黨的政治信譽也因而受損。
6. 基民盟 / 基社盟反對同婚法案,理由相當委婉(或說滑頭)。他們搬出基本法(等同憲法)第六條第一項「婚姻與家庭應受國家之特別保護 」來坦,把這裡的婚家詮釋成一夫一妻的家庭,然後主張,若要允許同婚則必須修憲。這就是台灣坊間流傳「德國另立伴侶法,是因為憲法的緣故」的理由。事實上,這是來自於基民盟 / 基社盟單方面的說詞。儘管聯邦憲法法庭明確表示,同性組成家庭並不違背基本法第六條第一項,基民盟 / 基社盟仍堅持其對基本法的獨特見解。
7. 後來,梅克爾只好表示,允許同性結婚直覺上還是不太好。這就是德國鄉民在留言區酸她的理由。
8. 2015年5月,愛爾蘭公投通過支持同性婚姻,在德國再次激起「為什麼我們不行」、「擺脫落後的伴侶法」等聲浪。社會也組織起一波波「全民婚姻」(Ehe für alle)的街頭運動。左翼黨也再次於國會中提出法案。目前社民黨、綠黨、左翼黨、自民黨繼續積極運作。基督教雙盟中,也開始有越來越多的議員對同婚法案展現善意。
9. 據此,我不知道為什麼台灣要拿德國的伴侶法當典範。除了「外國月亮比較圓」的理由之外。但是「外國月亮比較圓」的見解,在德國也一樣常見。去年是愛爾蘭的月亮比較圓,要是明年台灣通過了同婚法案修改民法972,對德國民眾來說,就是台灣的月亮比較圓了。
10. 附帶岔題一下:台灣要做國際宣傳,就是這樣關於「進步」、「人權」的題材才能勾起人家「外國月亮比較圓」的關注、乃至於順便去想到台灣的國際地位問題並且支持「進步」、「人權」的國家。台灣就算出了一打郭台銘、IT產業很有競爭力、最美的風景是人、夜市小吃很好吃、文化創意很行......德國輿論似乎也很難有理由替台灣向中國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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